莆田市2021年城区重点易涝点治理工程(黄石镇桥兜河道)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莆田市2021年城区重点易涝点治理工程(黄石镇桥兜河道)施工监理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2021年城区重点易涝点治理工程(黄石镇桥兜河道)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邀请3家投标人分别为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项目规模:监理服务费约12.6万元;
招标范围:对河道全段进行清淤清障,并对岸坡采用松木桩防护,其中桥兜沟长度1052m、桥兜支流长度166m,总长度1218m;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 ;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和结算审计结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监理实行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3)本招标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人为受邀请的投标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12 月10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lc.gov.cn/zwgk/)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20日10时20 分,
5.2提交地点为:黄石镇党群服务中心三层会议室(新址)
5.3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保证金户名: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账号:********068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莆田黄石支行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并要求银行出具录入凭证。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否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分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年/月/ 日/ 时/ 分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lc.gov.cn/zwgk/)。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 《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政综〔2020〕47号)文件执行。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政府院内 ,邮编:351144 ;
电话:陈先生 ;
联系人: 136*****572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 ,邮编:351100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肖先生 。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2月1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2021年城区重点易涝点治理工程(黄石镇桥兜河道)施工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 进行邀请招标,邀请3家投标人分别为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福建宏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项目规模:监理服务费约12.6万元;
招标范围:对河道全段进行清淤清障,并对岸坡采用松木桩防护,其中桥兜沟长度1052m、桥兜支流长度166m,总长度1218m;具体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含不可预见费) ;
监理服务期要求:施工前15天+施工工期+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合格且竣工(完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和结算审计结束,中标人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参与小额水利工程投标企业需自主填报完善本企业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平台上信用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项目监理实行到位承诺制(投标承诺函),更换赔偿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3)本招标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三个月被县(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福建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莆田市水利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的企业及其专业人员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通报中明确限制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按通报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在上述平台的查询;
5)根据法〔2016〕285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规定,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7)投标人为受邀请的投标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1年12 月10 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lc.gov.cn/zwgk/)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下载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 月20日10时20 分,
5.2提交地点为:黄石镇党群服务中心三层会议室(新址)
5.3参加开标活动的人员须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正常后无异常状况,方可进入开标场地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递交投标文件。近14日内有疫情重灾区接触史、发热、乏力、咳嗽、呼吸不畅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地。所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排队递交(间隔1米)并出示“闽政通”八闽健康码,显示绿码方可参与投标,请各投标人提前下载“闽政通”并完善八闽健康码信息。未按以上要求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25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账户开户行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保证金户名: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账号:********068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莆田黄石支行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如:X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并要求银行出具录入凭证。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否组织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分在/ (踏勘现场集合地点)组织踏勘现场, 年/月/ 日/ 时/ 分在/ (投标预备会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 (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ptlc.gov.cn/zwgk/)。
10.公告其他说明:
1)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类型、数量、条件及更换时所应承担赔偿义务等内容要求按照投标承诺函附表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表和合同条款中人员更换赔偿义务规定执行。
2)招投标活动的有关问题处理参照 《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莆政综〔2020〕47号)文件执行。若市政府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的遵照执行。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 ;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政府院内 ,邮编:351144 ;
电话:陈先生 ;
联系人: 136*****572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北大道119弄27号 ,邮编:351100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肖先生 。
招标人: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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