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人工湖规划设计方案二次招标公告
城南人工湖规划设计方案二次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与城市景观,打造一流的市民休闲、游乐场所,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经宜丰县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国内对宜丰县城南人工湖建设规划方案设计进行公开征集,现将有关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用地和环境概况
1、城南人工湖拟选址在宜丰县城南新区,东 、北均为空地,南临竹乡大道,西临崇文大道。项目占地面积用地约120亩,其中水面约100亩,沿湖景观用地约20亩,投资规模约3000万元。
城南新区是我县今后几年建设的重点区域,占地约4.5平方公里,东、南、北三面环水,西靠南屏公园,紧临320国道和即将开工建设的岳吉铁路、昌萍高速,地理环境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按照轻重缓急建设需求,该区域将兴建学校、医院、图书文化馆、体育健身中心、城市道路、市政管线、绿地景观等公共基础设施,是集商务、休闲、娱乐、健身于一体的生态新城区,规划居住人口约5万人。
二、规划设计要求
1、具体范围以红线图为准,设计方案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设计深度满足我国修建性详细规划相关规定,能据以开展施工图设计。
2、景观功能设计:其主要作用为完善城市功能,给市民提供一处观光、休闲、游乐场所,打造城市亮点,美化和改善周边环境,保持与自然环境、城市文脉的延续性。
设计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高起点、高品味、高档次打造一个精品工程,在造景时应适当加入渊明故里、禅宗祖庭、中国竹乡等独特地域文化元素,在景观空间的形式和功能上与周边环境相互协调,在开放空间和各种功能设施的前提下,为公众提供更多种休闲、娱乐活动;在景观的艺术性设计上要运用各种建设要素和当地自然材料,恰当的表达构成艺术景观,使身在其中的人感到是一种身心的放松,精神的享受。
三、应征单位资格和业绩要求
1、在国内取得合法执业资格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具备风景园林设计乙级资质。
2、完成过两个及以上与本项目规模相近的人工湖规划设计。
3、参加本项目规划设计的首席建筑师应当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具有景观规划设计相关经验。
4、拟投入的主设计人员中总设计师、工程主持人应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景观设计或同类项目设计经验,拟投入的其他专业负责人应具备包括景观绿化、建筑、结构、给排水、设备、电气、造价等相应注册执业资格,并具有景观规划设计或同类项目设计经验。
5、拒绝接受在以往招投标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将设计任务转交其他单位的设计单位。
6、方案征集单位将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三个优秀方案,每个给予2万元经费补偿,其余方案不予经费补偿。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将委托上述三家中设计费报价最低者。
投标人应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与报名。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1、有意参加方案设计征集者在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29日前到宜春市宜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同时领取用地红线图等相关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宜春市宜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丰县城东北路东方红幼儿园旁
联 系 人:李 婷 电 话: 0795—*******
宜丰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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