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检大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修及食堂新增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联检大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修及食堂新增设施设备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联检大楼中央空调系统维修及食堂新增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XHTC-FW-2014-037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
公告类型 竞争性谈判
公告发布时间 2014-04-23 13:30
采 购 人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四川综保实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适宜联合体竞标。供应商参加谈判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备注。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4-04-24 10:00到2014-04-25 16:00
备注
谈判文件售价 人民币150元/套
谈判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B单元1009号)
供应商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4-05-09 09:00到2014-05-09 10:0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B单元1102号)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时间 2014-05-09 10:0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谈判地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评标室(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B单元1102号)
备注 无
供应商交纳谈判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金 额:人民币4000元;交款方式:必须通过竞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账 号:***************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转帐事由: 项目竞标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 2014年5月8日下午15:00时前竞标保证金必须到达代理机构账号。保证金到达采购代理机构账号以后,竞标人凭银行进账单在采购代理机构换取收据,收据复印件应装订在竞标文件里与竞标文件同时递交。竞标人凭竞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单位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办理退还手续。未中标的竞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退还。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双流县公兴镇货运大道868号;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7号楼B单元1102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备注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携带下列证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若为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则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外,其余证明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监督部门:双流县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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