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校园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校园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校园维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长政采[2014]GK-B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校园维修工程已由长治市财政局采购办以申请[2013-103] 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治市第十九中学校,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性资金,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资额为 : 62 万元 计划工期 : 40天
建设地点为 : 长治市第十九中学校校园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及方案中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携带(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施工资质证;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规费核准证;⑥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初审报名登记,请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法定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投标报名所有证件在投标书内必须装有复印件,开标时还必须出示原件。
5、招标文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4月23日至2014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3时至6时,在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申领招标文件。
5.2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6.1开标时间 : 2014年5月15日下午3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地点为长治市财苑大厦二楼2266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长治市第十九中学校 集中采购机构 : 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 地 址 : 长治市财政局一楼
邮 编 : 046000 邮 编 : 046000
联 系 人 : 靳清华 联 系 人 : 祝云杰
电 话 : 139*****526 电 话 : ****-*******
2014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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