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综合楼电梯安装(第二次)(编号:510683202100218)质疑的回复招标公告
市委综合楼电梯安装(第二次)(编号:510683202100218)质疑的回复招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12-10 17:18
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关于对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对绵竹市市委综合楼电梯安装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质疑的回复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苏州帝奥电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建区震泽镇八都贯桥村
邮编:215233
联系人:薄建林
联系电话:152*****289
授权代表:薄建林
联系电话:152*****289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白湖路99号
邮编:637000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绵竹市市委综合楼电梯安装项目(第二次)
包号:1
采购人名称:绵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2021年11月23日
三、质疑函递交、接收情况
苏州帝奥电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对绵竹市市委综合楼电梯安装项目(第二次)编号:***************)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我单位于2021年12月1日15:30收到贵公司递交的质疑函并依法予以受理。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绵竹市市委综合楼电梯安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中第62页综合评分明细表中3技术参数要求“4、投标供应商具备电梯门防脱装置技术的得1分。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5、投标供应商具备电梯困人检测技术的得1分。需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未提供不得分。)”“电梯门防脱装置技术、电梯困人饱经检测技术”为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具有指向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已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之规定。
质疑回复:经过采购人的市场调查能提供“电梯防脱装置技术”的供应商大于3家不具有指向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图片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2:“绵竹市市委综合搂电梯安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釆购项目编号:51Q68320*******)第62页综合评分明细表中4履约能力“投标供应商提供本产员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19022、GB/T23331、 GB/T29490、GB/T23001、管理体系证书的,得7 分,每缺一顼扣1分丿扣完为止(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GBZT23331、GB/T29490、GB/T23001与电梯行业无关,并且为西子电梯科技有限公司独有证书,具有指向性。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招标人不得已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之规定。
质疑回复:GB/T23331、GB/T29490、GB/T23001与本项目无关,但以上证书为非实质性要求,作为采购方有权优中择优。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因此,贵公司2点质疑不成立,所质疑项不做任何修改和删除。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绵竹市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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