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分公司利新大厦服务中心利新大厦服务处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二分公司利新大厦服务中心利新大厦服务处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1年二分公司利新大厦服务中心利新大厦服务处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1年二分公司利新大厦服务中心利新大厦服务处配餐服务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二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一、服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2-166号利新大厦
二、服务时间: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974999.97元
四、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具备餐饮管理经营许可证即可参与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且有效期满足本项目的比选有效期。
3、如参选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具体报送年份及公示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4、如参选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应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查询结果(显示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办资金、证书有效日期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成立时间不少于X年的有效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参选人提交参选文件时必须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参选文件一律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六、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七、比选文件获取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2-166号利新大厦服务处】。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索取比选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时【30】分,并在当天进行唱价、评审。
2、应答文件递交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下塘狮带岗西14号之一9楼]
3、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广东公司阳光采购网(https://ygcg.gdcc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2-166号利新大厦 】
邮 编:【510610 】
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 ***-********】
电子邮件:【********0@qq.com 】
采购人:广东公诚设备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二分公司
实施采购部门:利新大厦服务处
20【21 】年【12】月【10】日
标签: 配餐服务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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