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遴
选
文
件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2021年12月
目录
********.html#_Toc16953%20">第一章 遴选邀请公告
********.html#_Toc24178%20">第二章 代理申请人须知
********.html#_Toc14397%20">第三章 遴选文件说明
********.html#_Toc31272%20">第四章 代理申请文件的编制
********.html#_Toc30323%20">第五章 评选
********.html#_Toc27543%20">第六章 合同签订
第一章 遴选邀请公告
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拟面对社会选择1家机构承担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代理业务,兹邀请符合本次遴选条件的并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代理机构名录的代理机构为我单位提供优质的招标采购代理全过程服务。
一、代理采购项目内容概括
1.项目名称: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绵阳城区)。
3.服务项目: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4.本次招标代理项目预算金额为:229万元。
二、遴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执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证明;
7.具备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免费获取遴选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遴选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遴选文件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迎宾路109号604号办公室
3.获取遴选文件的方式:
3.1.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②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注: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遴选人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四、提交遴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遴选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迎宾路109号6楼会议室
遴选申请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遴选申请文件送达该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遴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遴选人联系方式
遴选单位: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迎宾路109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2021年12月10日
第二章 代理申请人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遴选文件仅适用于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招标项目。
二、有关定义
“遴选人”系指通过自行组织遴选的方式为指定采购项目确定采购代理机构的组织单位,也是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委托办理采购事宜的委托人。本次遴选人是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代理申请人”系指进行了现场报告并领取了遴选文件拟参加遴选和向遴选人提供相应服务的采购代理机构。
“评选委员会”系指专为本次代理机构遴选而组建并承担评选工作的临时性评审组织。
三、遴选条件
合格的代理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遴选文件“遴选邀请”第二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遴选人领取了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四、遴选家数
报名符合遴选条件的代理机构并不少于三家参与遴选,评选绵阳市退役军人服务大厅业务服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五、遴选费用
代理申请人在遴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均自行承担。
六、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进行报价,否则代理申请文件作无效处理。
第三章 遴选文件说明
遴选文件是代理申请人准备代理申请文件和参加遴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
一、遴选文件答疑
本遴选文件使用的是格式文本,遴选文件发出后不再进行答疑。
二、遴选文件
本遴选文件中的注释是遴选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遴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
代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遴选文件,按遴选文件的规定编写代理申请文件。
代理申请人应认真检查遴选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遴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第四章 代理申请文件的编制
一、代理申请人的代理申请文件应用中文写成。
二、代理申请人所提交的代理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
(一)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
(五)执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
(六)具备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备案截图;
(七)具备纳入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的证明资料;
(八)非联合体遴选的承诺;
(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
(十一)代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三、代理申请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一)代理申请人应当准备代理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代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代理申请文件为准。
(二)代理申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代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代理申请文件副本可采用签字和盖章后的正本复印件。
(三)代理申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需由代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代理申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申请。
(四)代理申请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正本和副本需胶装成册并编码(宣传资料等彩页可不编码)。
(五)代理申请文件需按遴选文件中相关要求印制、签署和盖章,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代理申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四、代理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一)代理申请人应在代理申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代理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代理申请文件正本、所有副本统一封装于同一个的密封袋内,并在封面上标注代理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代理申请人单位公章。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代理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第五章 评选
一、总则
1.本次评选委员会由遴选人自行组织。具体评选事务由遴选人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
2.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代理申请人。
二、评选方法
本次评选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遴选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遴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选总得分最高的单位直接确定为中选单位的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1.代理申请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代理申请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代理申请人是否具备代理申请资格。代理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申请处理:
①不具备代理申请人资格条件的;
②报价收费标准超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要求。
(2)符合性检查。依据遴选文件的规定,从代理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代理申请人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代理申请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申请处理:
①代理申请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②未按照遴选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③代理申请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遴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选委员会评判的;
④代理申请文件的格式、语言、报价货币等不符合遴选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⑤附有遴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在代理申请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选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及遴选文件规定。
2.代理申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①遴选报价的大写比例和小写比例不一致的,以大写比例为准,但大写比例出现文字错误,导致比例无法判断的除外;
②对不同语言文本代理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比较与评价。按遴选文件中规定的评选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代理申请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四、评标细则及标准
1.评选委员会只对通过初审的代理申请文件,根据遴选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选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比较。
2.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报价、服务方案、政府采购代理执业实力、保障实力和履约能力。
3.除价格因素外,评选委员会成员应依据遴选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
4.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报价 30% | 30分 | 收费标准符合《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报价规定的标准收费的得基础分10分,在标准收费基础上每下浮1%加1分,最多加20分;在标准收费基础上每上浮1%扣基础分2分,基础分扣完为止(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注:报价按标准收费基础上报上/下浮比例 |
2 | 服务方案18% | 18分 | 1.招标代理组织方案:包括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方案、争议解决机制、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遇到的特别需要采购人协调的事项、原因及解决方案等进行综合比较,方案最优的得4分,依次递减1分,名次可并列。 2.招标代理项目基本操作程序:包括对招标前期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开标评标阶段、招标完成后期阶段的具体操作程序、进度控制、节点控制等方面的阐述。最优的得6分,依次递减1分,名次可并列。 3.质量控制目标及措施:对项目招标工作质量保证措施、招标项目班子情况及各工作岗位的职能与责任方面的阐述。最优的得4分,依次递减1分,名次可并列。 4.保密:对项目保密方案及措施、保密制度等方面进行阐述。最优的得4分,依次递减1分,名次可并列。 | |
3 | 采购代理执业实力22% | 22分 | 1.在代理所有采购项目的中无质疑、投诉的得8分。质疑、投诉不成立不扣分,质疑成立一次扣4分,扣完为止。投诉一次成立,此项不得分。 2.代理机构执业以来未被财政部门通报或处罚或责令整改的得6分。 3.在代理所有采购项目的中无流标情况的得8分,流标一次扣4分,流标二次及以上的不得分。 注:1.上述1-3项可以以承诺的方式提供承诺函。 2.如后期考察或查询或咨询了解后,如与遴选申请文件不符,则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 |
4 | 保障实力20% | 20 | 1.具有开评标区域、独立的供应商休息区、单独的评审专家室和单独的监控室的得4分,未达到要求的一样扣1分,扣完为止。(注:需提供现场实物照片予以佐证) 2.为满足不同项目同时开标要求,开标室数量达到2个及以上并且每个开标室固定坐席至少达到20座及以上的得2分。且每个开标室均设有投影系统、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设备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注:需提供开标室现场实物照片和监控范围下的照片予以佐证) 3.为满足不同项目同时评审要求,具有1个电子评标室的得1分,具有2个及以上电子评审室的得2分;且每个评标室固定坐席至少达到5-7人之间的加2分。此项最多得4分。(注:需提供评标室现场实物照片和监控范围下的照片予以佐证) 4.为满足极端天气情况下开标带样品的要求,现场具备在室内不低于20平方米提供样品摆放区域并在监控范围内的得2分。(需提供样品摆放区域实物照片及监控范围下的照片) 5.为方便供应商到开标现场停车的烦恼,代理机构现场具备为供应商停车达到≥20个车位的得1分,≥30个车位的得3分。(注:需提供停车场现场实物照片予以佐证) 6.代理机构营业场所面积(包括办公区域和开评标等场地)≥600㎡的得3分,≥500㎡的得2分,≥400㎡的得1分,低于400㎡的得0.5分。(需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复印件) 注:后期现场复核如与遴选申请文件不符,则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 |
5 | 履约能力10% | 10分 | 2021年1月以来具有代理1个采购业绩的得0.5分,最高得10分。 注:提供挂网截图。 |
五、定选
1.定选原则。本次采购代理机构遴选实行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序,遴选人应当按项目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中选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遴选人可以与排位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选候选人签订代理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取消本次遴选活动重新招标。
2.定选程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总得分相同的,报价得分高优先;总得分且遴选报价相同的,执业水平考核得分最高的优先;总得分相同且遴选报价相同且执业水平考核得分相同的,由遴选人随机确定中选单位。
3.评选结束后第3个工作日后发放“中选通知书”,在“中选通知书”发放之前,可先电话告知各代理申请人遴选结果,但评选过程和代理申请文件须进行保密。
4.在“中选通知书”发放之前,代理申请人认为遴选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遴选人提出书面意见,待审查属实后按程序处理。
六、评选委员会成员承担以下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代理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代理申请人提供的报价、服务方案、政府采购代理执业实力、保障实力、履约能力及遴选申请书规范性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选意见。
3.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遴选过程情况,不得泄漏代理申请人的代理申请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代理申请人透露评标情况。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 合同签订
一、评选结束第3个工作日发放中选通知书。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按照遴选文件和中选人的代理申请文件以及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遴选人签订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二、遴选文件、中选人的代理申请文件以及其补充、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的依据。
三、委托代理协议内容由遴选人和中选人商议确定,但不得对遴选文件、中选单位代理申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