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运维服务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ZTCZ-2021-074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

序号

品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1

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1

288000.00

288000.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4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5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12月13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购买磋商文件,此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到会,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招标公告在郴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zs.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郴州市

联 系 人:陈望成

电 话:****-*******


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6*****939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账户名称: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保证金专户

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财兴支行

银行账号:****************153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郴州市行政处罚与电子监察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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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运维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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