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公安局采购规范养犬网络平台询价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采购规范养犬网络平台询价公告

亳州市公安局采购规范养犬网络平台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73号

一、项目名称:

亳州市公安局规范养犬网络平台。

二、项目概况:

根据亳州市规范城区养犬工作方案和亳州市养犬管理办法,需要搭建规范养犬网络平台。

三、采购内容:

(一)系统功能和服务项目清单(参数详见附件1):

序号

名称

1

养犬门户网站

2

手持机专用APP

3

普通用户APP

4

用户管理

5

信息登记

6

审核功能

7

年检功能

8

承诺书签署

9

宠物违规记录与处罚

10

犬疫苗监控

11

犬死亡或更换主人

12

权限机制

13

数据导出

14

数据备份

15

自动生成犬牌二维码

16

犬牌信息与平台互通

17

自动生成犬证打印模式

18

管理员可以自行为下级用户注册账号

19

为首次办犬证的民众免费发放高频芯片犬牌

20

为首次办犬证的民众免费发放犬证

21

高频手持机一台

22

犬证打印机一台


(二)服务及安装要求::

1、要求中标人完成为办证点架设高频手持机和犬证打印机,以及软件系统的整体安装和调试。

2、中标人必须为本项目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为民众提供一年的免费犬牌和犬证。后续每年维护费不高于2万元,主要针对系统发生的故障和错误进行维护,并继续。

3、报价部分包含搬运、安装、调试、税票、售后等相关费用。

4、成交供应商供货时须提供与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签订的合同和发票,供采购人审核。若不能提供或提供虚假资料、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未尽事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6、供货与安装周期7天完成,未按合同交付使用的。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采购预算:

预算价格9.9万元。

五、项目完成时限: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质保期一年,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0%;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价款。

七、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被市公安局及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人不得参与报价。

3、具有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搭建规范养犬平台的项目实施成功案例。

5、系统兼容现有的犬植入芯片(可读取、可写入)、手持PDA设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7日17时30分截止(北京时间)。报价期间报价人如需答疑,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含所需各项费用。请潜在报价人严格按照项目要求的功能清单报价,总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密封后递交或邮寄给报价联系人。邮寄地址: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686号亳州市公安局,收件人:卫警官,联系电话:****-*******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项目采取最低价法确定供应商,即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报价截止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亳州市公安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询价小组评定,并通知相关报价人。报价人如不能及时按询价相关要求按时供货将取消其供货资格,顺延至下一报价人供货,原供货人将被市公安局列为黑名单,3年内取消供货资格。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卫警官,联系电话:*******

勘察答疑联系人:苟警官,联系电话:177*****808

附件:《报价函》

标签: 网络平台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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