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CG2021273F:红塔区看守所医务室继续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HCCG2021273F:红塔区看守所医务室继续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12-1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红塔区看守所医务室继续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 ||
行政区域 | 玉溪市 | 公告时间 | 2021-12-10 |
拟采定唯一供应商 |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 ||
预算金额 | ¥16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艳菠、方琼仙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项目名称:红塔区看守所医务室继续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服务供应商为看守所、拘留所收押收拘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人员体检、核酸检测等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68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红塔区看守所医务室继续医疗卫生专业化服务项目,根据红塔区看守所介绍的实际情况,该项目所采购的医疗服务具有特殊要求:服务对象特殊,系在押人员;责任特殊,须同时具备监管责任和医疗责任;服务内容特殊,监管治疗具有较强的保密性;场所具有特殊性,须对服务对象采取限制性措施;服务人员具有特殊性,须具备医疗能力和公安处置能力;基于以上情况,该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文件第二条第一款第七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
名称: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
2021-12-11至2021-12-17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
联系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珊瑚路68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戏塔区红塔大道44号
联系电话:0877- *******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鸿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东风北路兴旺综合楼二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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