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拍摄制作森林防火科普宣传片服务招标公告

林业局拍摄制作森林防火科普宣传片服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省林业局拍摄制作森林防火科普宣传片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农林牧副渔服务/林业服务/森林防火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林业局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12月10日19: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
每日上午:00:00:00 至 11:59:59下午: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1号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1号开标室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建省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翔颖/136*****99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秀鸿/ ****-********
附件:
附件1磋商文件定稿 12.10.docx

项目概况

福建省林业局拍摄制作森林防火科普宣传片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CS]*******

项目名称:福建省林业局拍摄制作森林防火科普宣传片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210205-森林防火服务

森林防火服务

1(批)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普及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视觉媒介的传播力与影响力,切实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真正形成依法治火、群防群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省林业局拟拍摄制作森林防火科普宣传片。(详见磋商文件)

6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2)明细: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描述: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本授权书应为原件的扫描件。(3)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4)明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本文件中描述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为准)描述: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1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2-JC-202111-B4598-IDN。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负责人(唐丽玉/****-********)。

3、由于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磋商公告中未体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林业局

地址:福州市冶山路10号

联系方式:陈翔颖/136*****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张秀鸿/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森林防火 林业局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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