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2021年农综改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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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2021年农综改建设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2021年农综改建设项目监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10-1号门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LZB-2021-163
2.项目名称: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2021年农综改建设项目监理;
3.项目概况:改造闲置房2892平方米,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及农民之家,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科普讲堂”、“农民之家”、“数字乡村”智慧指挥中心等;改造闲置房屋1431.84平方米,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及农民之家,设置“矛盾纠纷调解室”、“科普讲堂”、“农民议事厅”、“积分兑换超市”等便民服务功能室;改造闲置房屋2398平方米,内设创业园及洽谈接待室、电商直播室、非公党建活动室等;围栏;围墙;排水沟;混凝土路面;大门;挡土墙;场地平整;道路及路灯;改造日光温室18栋。
4.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监理;
5.预算金额: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折扣系数0.4作为最高投标限价;
6.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7.施工地点:按甲方要求;
8.质量要求: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监理的人员要求总监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的监理人员;
2.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相关专业人员,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要并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文件,自行配备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如项目特殊需要增加人员数量时投标单位应无条件执行)。监理团队人员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2.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办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有经营活动之后算起);
2.6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7月或之后至少1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2.7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7月或之后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2.8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2.9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信息,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2.10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6日
2.获取方式
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10-1号门市
方式: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下午13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开标地点: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10-1号门市。
五、公告期限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4.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4.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通化市东昌区金厂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通化市金厂镇金厂大街1599号
联系人:吕艳春
电话:136*****8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弘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蓝爵国际10-1号门市
联系方式:159*****6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凤军
电话:15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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