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2022-2024年度废弃UPS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选聘公开招标公告-吉林省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2022-2024年度废弃UPS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选聘公开招标公告-吉林省
项目概况
吉林银行2022-2024年度废弃UPS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选聘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1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TC2021-052
项目名称:吉林银行2022-2024年度废弃UPS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选聘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吉林银行2022-2024年度
废弃UPS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选聘
招标项目编号:JLTC2021-05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银行2022-2024年度废弃UPS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选聘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银行2022-2024年度废弃UPS蓄电池回收处置项目公开招标选聘;
2.2招标内容:选聘一家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处置许可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协助招标人安全有效地对废弃UPS蓄电池进行处置。
2.3基准价:3500元/吨,在基准价的基础上上浮。
2.4服务期:三年。
2.5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要求。
三.对投标人资格的要求
3.1、吉林省境内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备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HW49-900-044-49),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经营规模须包含蓄电池的利用、处置或收集、暂存、委托处置;
3.2、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的条款、HSE条款进行承诺;
3.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诉讼或仲裁等;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人在公示期内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考察权利,若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19室)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49-900-044-49)
(3)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函;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31日14:00时,开标地点为全季酒店6楼小会议室(全季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酒店,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万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齐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19室。
联系人:高峥
2021年12月10日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吉林省境内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备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HW49-900-044-49),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经营规模须包含蓄电池的利用、处置或收集、暂存、委托处置;2、投标人必须对技术要求的条款、HSE条款进行承诺;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2020年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新成立公司的,须提供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5、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经营活动中没有被诉讼或仲裁等;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招标人在公示期内保留对中标候选人考察权利,若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19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3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季酒店6楼小会议室(全季长春国际会展中心酒店,吉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仙台大街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817号
联系方式:齐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明宇广场A3座1619室
联系方式:高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峥
电 话: 156*****922
招标
|
吉林省天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