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智能手机(终端)产业园A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智能手机(终端)产业园A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1-12-11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智能手机(终端)产业园A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智能手机(终端)产业园A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
2.采购编号:XGNY-XB-*******-1
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汇处东南角的智能手机(终端)产业园A区。产业园内屋顶建筑面积5.9万平方米,可利用面积4.753万平方米,拟安装单晶硅540Wp组件,容量约4.482MW。
4.采购范围:(1)勘察设计(要求全量高压10kV并网):可研编制、勘察测绘、初步设计、屋顶承重复核及检测并出具评估报告、施工图设计(含第三方审图及费用)、房屋加固设计(如需)、竣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概(预)算编制等;
(2)采购: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发电设备、高压并网设备,保护设备、监控系统、计量采集系统、通信设备等二次设备系统,消防系统)与材料的采购,设备与材料的装卸、运输、二次倒运,全部设备的试验、安装与调试;
(3)施工及配合:定位放线,光伏电站、升压站土建、线路等工程施工,拆除恢复,防水补强,房屋加固施工及加固检测(如有),设备、电气及控制系统的安装,设备调试、系统接入(包含配合监控调试以及园区综合能源管理平台的接入)、联合试运行、培训和工程验收(含质监、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防雷检测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建设管理及对发包人的服务、对外协调、项目工程保险,配合结算审计,及移交、质保期服务等全部工作的EPC交钥匙工程。
5.质量标准:本项目工程应按《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工程基本验收要求》CNCA/CTS0004-2010等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设计要求达到合格标准,按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工作。土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安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7日历天、施工工期53日历天),光伏组件及逆变器供货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
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供应商注册(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不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在供应商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含2021年7月缴纳记录)。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证书或电力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在供应商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并具有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含2021年7月缴纳记录)。
4.业绩要求:
(1)供应商须同时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装机容量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装机容量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装机容量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或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可以重复)
(3)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份装机容量2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或光伏发电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企业业绩和设计负责人业绩可以重复)
5.信誉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相关信息,若供应商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询比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
(2)供应商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采购人经济责任损失外,采购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要求:
(1)参加询比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代理人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供应商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含2021年7月缴纳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询比。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2021年12月11日9时00分至2021年12月18日17时30分,登陆“兴港投资集团启航电子采购平台(http://qh.xinggan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采购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申报相关事宜详见兴港投资集团启航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及《供应商入库指南》。
2.采购文件售价:0元。
3.因交易系统保密性,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名单无法查看,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公布响应单位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响应单位,其响应无效。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电子与纸质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开标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塔1层-1号202室(郑州航空港区护航路16号兴港大厦C座东门北10米),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兴港投资集团启航电子采购平台(http://qh.xinggangtz.com/)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线上线下并行模式说明
(1)若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采购单位有权更改为线下纸质评标。
(2)响应单位开标时需携带上传响应文件所用的 CA锁,若因响应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采购单位有权退回其响应文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响应单位自行承担。
(3)加密响应文件上传:为保障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采用线上线下并行模式,响应单位递交响应文件须同时提供线上电子文件和线下纸质文件,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兴港投资集团启航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4)其他有关事项:响应单位需通过兴港投资集团启航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栏目安装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和新点驱动并制作响应文件,纸质版文件应当与最终上传的加密电子版文件为同一版本。
(5)因交易系统保密性,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法查看在系统递交响应文件单位的名单,截止时间后,公布在交易系统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上传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无效,同时其线下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拆封,并予以退还。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兴港投资集团启航电子采购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不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6楼
联 系 人:常女士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 系 人:王倩倩、刘英豪
电 话:****-********-转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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