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空气自动站点位调整技术服务项目邀请公告-62021121193180516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空气自动站点位调整技术服务项目邀请公告-62021121193180516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空气自动站点位调整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6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季152*****276
报价起止时间:2021-12-11 12:47-2021-12-15 15:00
采购单位: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服务范围要求为本地服务商,需自行承担监测期间监测技术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 4.投标人近三年未受到环保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的处罚; 5.税率和运费等情况说明:增值税普通发票,与本次项目产生的所有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调试费用及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 处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需全部满足) 商品类目: 环境监测技术服务; 描述:使用集装箱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或大气环境监测车载系统,监测PM2.5、PM10、O3、NOx、CO、SO2分钟值、小时值及日均值,同时应监测气象五参数,包括气温、气压、风速、风向、湿度等要素,连续监测15天。;采购人需求描述:使用集装箱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系统或大气环境监测车载系统,监测PM2.5、PM10、O3、NOx、CO、SO2分钟值、小时值及日均值,同时应监测气象五参数,包括气温、气压、风速、风向、湿度等要素,连续监测15天。并出具专家评估报告; 次要参数要求: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 1批 | 260000.00 | - |
附件: 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空气自动站点位调整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标准.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昌吉回族自治州 昌吉市 绿洲路街道 乌伊东路333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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