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口乡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耳口乡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8部委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贵溪市城乡融合发展十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夯实试点改革基础,总结试点村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在全乡范围内全面普开试点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1.完善耳口村、南港村、梅潭村、横港村、圳上村、昌甫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台账。(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管理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4月)

3.开展耳口村、南港村、梅潭村、横港村、圳上村、昌甫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管理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7月)

3.完成5宗土地入市交易成交登记发证。(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管理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二)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权能制度

1.对各村委会村集体组织、涉农企业及村民抵押融资需求进行摸底和统计,做到融资金额、投入项目、抵押模式精准定位。(责任部门:“三资”管理办、农综站、自然资源管理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2.做好与涉农银行机构沟通协调工作,推动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落地,确保成功抵押放贷50万元。(责任部门:“三资”管理办、农综站、自然资源管理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7月)

(三)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

1.开展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创建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责任部门:农综站、“三资”管理办、村集体经济办、自然资源管理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2.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确保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盈利增收,盘活闲置宅基地、闲置住房,提供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就业机会。(责任部门:农综站、“三资”管理办、村集体经济办、自然资源管理所、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7月)

(四)推进城乡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1.完成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权转交工作,保障集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污水处理一体化运营工作。(责任部门:集镇办;完成时限:2022年1月)

2.完成垃圾处理一体化全覆盖,加强对兴德物业公司运行工作指导和管理,做好全乡辖区内垃圾处理一体化运行工作。(责任部门:环境整治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4月)

3.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制定我乡未来三年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完成农村污水生态处理目标。(责任部门:环保站、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4月)

4.完善物业进乡村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提高村庄环境管护水平,做好试点相关工作。(责任部门:环境整治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7月)

5.完成自来水厂选址、设计和预算。(责任部门: 水务站;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推进“统仓共配”城乡物流配送服务机制建设

1、完成对昌甫村、梅潭村、横港村、圳上村、南港村电商物流融合服务站点选址、设计和建设任务。(责任部门:电商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2、确保全乡电商物流融合服务站点能长期投入营运。(责任部门:电商办、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

1、完成政务网从乡政府至全乡6个行政村的连接任务,将政务服务延伸至各村,进行政务服务一体化系统平台培训,熟练掌握完成系统录入、处理、上报等任务。(责任部门:政府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2、做好政务服务的宣传推广,确保政务服务一体化落到实处(责任部门:政府办、便民服务中心、各村委会;完成时限:全年)

(七)推进城乡公路交通设施一体化建设

1.确定具有公路养护相关资质的单位企业,与其洽谈合作事项,签订劳务合同,进行市场化运作,覆盖全乡6个行政村。(责任部门:交通站、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2.落实农村公路“网格化管理”,推行“路长+村民理事会”监管模式。(责任部门:交通站、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3、对各村落实“路长制”进行年终考核。(责任部门:交通站、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八)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打造600平方乡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责任部门:;文化站;完成时限:2022年1月)

2、组织绘画、民俗文化表演等丰富的群众文体活动。(责任部门:;文化站;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九)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推行教师“县管校聘”制度,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合理流动,缩小城乡、校际间师资差距,探索“教育联合体”办学模式。(责任部门:;教体办、中心学校、中学、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十)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做好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工作,推进“医共体”建设,开展“医防融合”建设,建立乡村慢病管理平台。(责任部门:;卫健办、卫生院、各村委会;完成时限:2022年1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由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乡融合发展部署、落实、监督、检查等工作。各专项组依照业务要求,负责具体相关业务开展与指导。各专项组、各部门、驻乡各单位、各村委会要深刻认识城乡融合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按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职责,抢抓时机。根据本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涉及各专项组、各部门、驻乡各单位、各村委会要依据政策,结合实际,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抢抓时机,按照各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落实到位。

(三)落实措施,强化服务。各专项组、各部门、驻乡各单位、各村委会要对标目的任务,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各项举措,抓细抓实,把政策落到基层,把优惠落到村民。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把城乡融合发展工作作为振兴乡村、兴乡富民的重中之重,以扎实的作风、优质的服务促进融合发展。

(四)强化调度,加强监督。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调度融合发展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成立督查组开展督查。对工作不负责、作风不扎实、任务未完成的干部视情予以问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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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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