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医院传染病区设备招标公告

中心医院传染病区设备招标公告

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12 16:09 发布人: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伊春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SCSD[2021]015

2、项目名称:伊春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资金自筹:790000元

5、最高限价:790000元

6、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7、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8、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1

衣 柜

50

1800

90000.00

2

衣 柜

3

2460

7380.00

3

办公桌

61

1000

61000.00

4

窗 帘

138

1100.00

151800.00

5

塑窗窗扇限位器

530

47

24910.00

6

室外全彩P4显示屏

1

190000.00

190000.00

7

室外单色P10显示屏

1

23000.00

23000.00

8

室外雨蓬制作安装

1

50480.00

50480.00

9

办公电脑

20

6200

124000.00

10

打印机

20

1999

39980.00

11

办公椅

61

450

27450.00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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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内容

投标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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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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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上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政部门在《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中规定,“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如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也即可。三种提供任何一项即满足要求。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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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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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保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保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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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商业信誉

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中查询关于投标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信息,如存在失信信息处罚,投标无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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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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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供应商提交”投标人承诺函”(一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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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日期

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配送到位,并具备验收条件;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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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要求

一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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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承诺在接到报修通知的4小时内应答,72小时内上门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室)。

方式:潜在供应商持(购买文件登记表)到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由于疫情原因,获取前请提前与工作人员电话沟通(王工136*****182)。

四、响应文件提交(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未送到指定地点的、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1年12月23日09时00分

磋商地点: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春市伊美区电力嘉园1号楼1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名称:伊春林业管理局中心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646

2.代理机构: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136*****182


标签: 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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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圣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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