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望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望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发布时间:2021-12-12 19:39 发布人:黑龙江蓝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望奎县人民法院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LJHW-001;

项目名称:望奎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采购需求:新风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的网页截图(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果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不得早于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2层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上述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23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2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望奎县人民法院

地 址:黑龙江省望奎县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蓝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春龙路10号2层

联系方式:付女士****-********/186*****86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风设备 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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