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县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泰县特殊教育学校改造工程,已由长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招【2014】66号文批复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建设单位为长泰县教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泰县特殊教育学校校内;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5万元;建设内容为改造PVC地面1200平方米、栏杆、围墙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执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的规定。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5.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等),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持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7.根据漳政[2009]72号文文件规定,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上岗制度。项目业主必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直至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贵单位如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请于2014年4月28日至2014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以下地点购买招标材料:(招标资料每份400元,含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 地点一: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厦公司代表处(长泰建设局九楼) 地点二: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泰县武安镇天长南路30号) 5、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闽计价[1980]号标准计取。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7.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4年5月8日17:00时前;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壹仟元整。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 开户银行:长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董溪头信用社 户名:长泰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715010010000000164 7.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9日16时00分,提交地点为长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长泰县建设局九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长泰县教育局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人:小蔡联系电话:0596--******* 电话:********137地址:长泰县武安镇天长南路3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