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3 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02-2140CITC6658

2、项目名称: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

3、预算金额:700,0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初步设计,1项,采购预算: 700,000.00元,项目概况: 主要内容为蓝田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综合楼信息化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室外管网、机房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含WIFI覆盖)、程控电话交换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含安检门、访客)、停车场管理系统、防盗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系统、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周界防范系统、诉讼服务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数字法庭系统、综合执法调度系统、羁押场所综合安防系统,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阶段直至竣工验收质保期结束的后续相关服务等所有内容,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12-27 00:00:00至 2022-01-2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供应商须具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承包二级,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js.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6)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严重不良行为名单(提供以上网站的网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截图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将网页截图附在响应文件中;(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声明)。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12-17 17:00:00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1、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原件); 2、请潜在供应商务必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进行陕西政府采购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登记。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12-23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间:2021-12-23 14:30:00;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会议室;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中小企业融资政策:《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3)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进口产品审批政策:《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蓝田县人民法院[164]

地址:蓝田县玉泉路10号

联系人:蓝田县人民法院[164]经办

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冬、李如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建设 初步设计 法院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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