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用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用对讲系统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用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HS********001
项目名称:东港市中心医院医用对讲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9381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3810.00元。
采购需求:智能护理通讯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与招标网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 年12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12月30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2、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指挥部有关要求对重点地区来(返)丹人员落实管控政策。无近14日内重点地区所在省份旅居史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持健康码、行程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三码”有序流动。各供应商应强化自身健康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三码联查”,如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等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352号
电 话:139*****0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鸿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春三路知春园小区20-16-1
联系方式:林女士、****-*******
邮箱地址:DDHSzbdl@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鸿生鸿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004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丽
电 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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