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台式机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台式机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台式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14点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THW********01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台式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94,060.00元
最高限价:294,060.00元
采购需求: 学生台式机采购项目 1批 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残疾人/监狱/脱贫攻坚支持企业/节能环保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文件的领取
时间: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方式:现场或邮箱获取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 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
(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供应商须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ongxintong1101@163.com),邮件主题“(沈阳市第十一中学学生台式机采购项目)报名资料 ”,后致电***-********索取报名表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 一套。
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出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询价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时间:2021年12月16日14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询价会议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9号4单元。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2日至2021年12月15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第十一中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35号
采购代理机构: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9号4单元
项目联系人:周立雯 联系电话:***-********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顺支行
账户名称: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
龙昕橦项目管理咨询(辽宁省)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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