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个集体5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我市3个集体5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12月8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近日,司法部发布《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授予796名同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南充有3个集体、5名个人榜上有名。
据介绍,我市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的分别是高坪区司法局白塔司法所、嘉陵区司法局火花司法所、仪陇县司法局日兴司法所,获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的分别是顺庆区司法局新建司法所所长罗磊、阆中市司法局二龙司法所所长殷丽琼、南部县司法局蜀北司法所所长钟国魂、西充县司法局南台司法所干部冯薪颖、蓬安县司法局相如司法所所长胡婷。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司法系统将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人民,忠诚担当,恪尽职守,努力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为推动南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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