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我市依法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和调整工作,形成了《珠海市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现决定予以发布施行。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主管部门要制定规范的实施办法,按照要求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统一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对委托或转移管理、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做好事项移交和衔接工作,制定规范的实施办法,加强监督、指导;对本次未列入的属于日常业务(含转报)的事项,主管部门不得再进行审批管理,但也要制定有关配套管理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附件
珠海市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一、市直部门目录
(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88项)
部门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立的依据 | 备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1 | 对列入《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2号)。 | |
2 | 基建工程招标的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4月2日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十五、十六、四十条。 | ||
3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许可的核准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第九条。 | ||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4 | 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企业设立、变更及解散的审批(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名称、投资者名称、企业法定地址变更的审批) | 《外资企业法》第六条;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六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五条;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国务院令第346号)第十二条;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第十二条。 | |
5 |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书面协议(合同)的审批 | 《广东省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2008年修正本,2008年11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5号公布)第四、五、九条。 | ||
6 | 无线电频率指配、台(站)设置及呼号指配的审批 |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八、十一、十三、十五、十七、二十二条;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0号)第五、八、十七、十九条。 | ||
7 | 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8 | 市属宗教活动场所筹备设立(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的设立为初审)、登记、合并、分立、终止、变更登记内容的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十三条;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2号)第三条;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八条。 | 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设立的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 |
9 | 市级宗教团体筹备成立、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的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六条;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九条。 | ||
10 | 单位和个人在市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审批 |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院令第426号)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二十二条。 | ||
11 | 市属宗教活动场所易地重建的初审 | 《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七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市公安局 | 12 | 爆炸物品购买、运输许可证的审批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二十一、二十六条。 | |
13 | 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的核发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 ||
14 | 控制爆破和大型爆破作业的核准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第三十五条。 | ||
15 |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的审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四条。 | ||
16 |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审批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三十九条。 | ||
17 | 运输、携运枪支弹药许可证的审批 | 《枪支管理法》第三十、四十八条。 | ||
18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项; 《典当管理办法》(国家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第十六条。 | ||
19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6项; 《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108号)第六条。 | ||
20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项。 | ||
市公安局 | 21 |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许可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第十一、十二条; 《珠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
22 | 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许可 | 《集会游行示威法》第六、七条。 | ||
23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1项。 | ||
24 |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核准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 | ||
25 | 设立内部保安组织的审批 |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 | ||
26 | 设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学校(专业)、保安培训机构的初审 | 《广东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八、二十五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27 | 护照的核准 | 《护照法》第五条。 | ||
28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核准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六、十条。 | ||
29 | 台湾居民申请签注延期、多次入出境签注、暂住加注的审批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十六、十九、二十一条。 | ||
30 | 外国人来华签证、证件及延期、加签的审批 | 《外国人入出境管理法》第十三、二十五条。 | ||
31 |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 | ||
32 |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 《消防法》第十一、十三条。 | ||
33 | 公众聚集场所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 《消防法》第十五条。 | ||
34 | 车辆载货三超证、专用车证核发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珠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
35 | 机动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机动车牌证补换发的核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四、六条。 | ||
36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换证、补证、审验、注销的核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十九、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 ||
市公安局 | 37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第十一条。 | |
38 | 出海船舶户口簿、出海船民证的核发(含粤港澳流动渔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3、45项; 《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国家公安部令第47号)第三、四、五、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条。 | ||
39 | 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的审批(含初审)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三、三十四条; 《焰火晚会烟花燃放安全规程》GA183-2005第四项。 | A、B级的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 C级的大型活动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审批权在我市。 | |
40 | 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的初审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41 |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的初审 | 《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第十二、十三条。 | 同上 | |
42 | 港澳通行证的审批 |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家公安部颁布)第十二条。 | ||
43 | 港澳台居民遗失通行证申请补发出境证件的核准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3号)第三十条;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国务院批准,国家公安部颁布)第二十三条。 | ||
市民政局 | 44 |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批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 | |
45 | 全市性社会团体筹备成立、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第三、六、九、十四、二十、二十三条。 | ||
46 | 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三、五、六、十五、十七条。 | ||
47 | 建设经营性公墓的初审 |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第八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市财政局 | 48 | 会计从业资格许可 |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令第26号)第十三条。 | |
49 |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国家财政部令第27号)第三条; 《关于下放代理记账机构审批权限的通知》(粤财会〔2001〕26号)。 | ||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 50 | 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 《国务院关于修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1号)第五条;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05〕15号)第五、六、八、九条。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51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一、十三条。 | |
52 | 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珠海就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93项; 《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6号)第四、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第四、五、十二条。 | ||
53 | 举办人才交流会的核准 |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4号)第二十三条。 | ||
市国土资源局 | 54 | 建设用地供地及核发用地批准书 |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六十、六十一条;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条; 《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 需报市政府审批 |
55 | 《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第五、七条 | ||
56 |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核准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四十五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1号)第五条。 | 需报市政府审批 | |
57 |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13项。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
市国土资源局 | 58 | 丙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和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18、19项。 | 同上 |
59 | 探矿权和地质勘查资质丙级审批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11、12、23项。 | 同上 | |
市环境保护局 | 60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含省环保厅委托的部分核技术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修正)第三、四、五条; 《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核技术应用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粤环〔2008〕121号)。 | |
61 | 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环评文件的建设项目试运行许可 | 《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62 | 防治污染设施验收(含省环保厅委托的部分核技术应用项目的防治污染设施验收)、拆除或者闲置的审批 |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 ||
63 |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第十条;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 ||
64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初审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第七条;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 |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我市核发,其余的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65 | 危险废物跨市转移的许可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 ||
66 | 医疗废物经水上运输批准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十五条。 | ||
67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核准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 ||
市环境保护局 | 68 | 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的初审 | 《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69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第92号令)第二条。 | |
70 | 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 | 《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 | 依据本市法规设立的审批事项 | |
71 | 建筑业企业三级资质、劳务分包资质核准 | 《建筑法》第十二、十三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59号)第十一条。 | ||
72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四条;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七、六十条。 | ||
73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 《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77号)第十一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委托管理目录第13项;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8项)》(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 省委托管理的审批事项 | |
74 | 三级、暂定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准 | 《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4号)第三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令125号)第四、七条。 | ||
75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六、七条。 | ||
76 | 建设工程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 | 《广东省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行政许可规定》(省十届人大公告第46号)第二、三、五、六条。 | ||
77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临时)核发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六十二条。 |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78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8项;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11号)第十四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委托管理目录第11项;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8项)》(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 省委托管理的审批事项 |
79 | 工程勘察劳务类丙级资质;按建设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的工程设计行业、专业、专项丙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建筑法》第十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60号)第三、四条;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4项。 | 同上 | |
80 | 工程建设监理企业丙级资质、事务所资质核准 | 《建筑法》第十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三十四条;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国家建设部令第158号)第十条;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3项。 | 同上 | |
81 | 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及以下资质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0项;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8项)》(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6项。 | 同上 | |
市交通运输局(含港口管理局) | 82 | 道路客运经营(含客运企业设立、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许可和客运车辆营运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七、十、十一、十三、二十九、三十七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9年第4号)第三、六、十二、十四、十五、十八、二十二、二十六、二十九、三十一条。 | |
市交通运输局(含港口管理局) | 83 | 道路货运(含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和货运车辆营运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七、十七、十八、二十五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8年第9号)第五、八、十、十三、十四、二十八、三十四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第十、十二、十四、十九、三十四条。 | |
84 | 出租车经营(营运牌照)许可 |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 《珠海市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第四、八、十、十七条。 | ||
85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三十七、四十条;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9年第96号)第五、九、十、十七、十八条。 | ||
86 |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三十八、四十条。 | ||
87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第三十九、四十条。 | ||
88 |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核准 | 《道路运输条例》二十三、二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第四条;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第二、八、九、十一、十二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5年第9号)第八条。 | ||
89 | 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变更经营范围及建造、购置或光租客运船舶和液货危险品船舶的审批(含初审) |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4号)第八条;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6号)第八、十七、十八条; 《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实施办法》(粤府〔1998〕167文发)第七、三十条; 《关于调整部分水路运输审批审核事项的通知》(粤交水函〔2003〕872号); 《关于调整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职责改革管理方式的通知》(交水发〔2002〕166号); 《关于授权珠海市代批航行港澳小船问题的批复》(〔88〕交函海字427号); 《珠海市小型客运船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 航行港澳航线五十总吨〈含五十总吨〉以下运输船由我市审批; 经营省内跨市水路旅客、单船载货500吨以上货船审批的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初审 | |
市交通运输局(含港口管理局) | 90 | 水路运输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含初审) |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44号)第八、十五条; 《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国家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5号)第十、十二、十六条。 | 港澳航线水运服务企业设立及变更的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初审 |
91 | 公路施工许可 | 《公路法》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十条;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国家交通部令2004年第14号)第二十四条。 | ||
92 | 港口范围内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港口法》第三十七条。 | ||
93 | 港口经营许可 | 《港口法》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珠海市港口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
94 |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资质认定 | 《安全生产法》第九、三十二条; 《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国家交通运输部令2003年第9号)第八、十条。 | ||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 95 | 海域使用证审批(含初审) | 《海域使用管理法》第十六、十七条。 | 围填海及省、国家立项的项目的海域使用证的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 泳场、港池、锚地、透水性建筑物用海等项目的海域使用证的审批权在市(需报市政府审批)。 |
96 | 渔业、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审批(含初审) | 《渔业法》第十三、十六、三十一条; 《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五、十九、二十七条。 | 省管权限内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 市管权限内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权在市。 | |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 97 | 河道及水务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工程方案审批(含初审) | 《水法》第十九条; 《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五、十四、十五、十六条。 | 省管范围内建设工程方案审批的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 市管范围内建设工程方案审批的审批权在市。 |
98 | 取水许可核准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条; 《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五、十七条。 | ||
99 |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一条。 | ||
100 | 修建跨河、穿河、穿堤等建筑物及设施的核准 | 《水法》第三十八条; 《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防洪法》第二十七条。 | ||
101 | 水利基建或涉水市政供、排水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含初审)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2项; 《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省管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市管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审批权在市。 | |
102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的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73项。 | ||
103 |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 《水土保持法》第十九条;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第十四条;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水利部令第5号,2005年7月8日修改)第二、三、四、七、八,九、十一、十二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第四、五条。 | ||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 104 | 入河排污口设置核准 | 《水法》第三十四条; 《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国家水利部令第22号)第四条。 | |
105 | 《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3项;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52号)第三条; 《珠海市排水条例》第三十九条。 | ||
106 | 覆盖、填堵或改建防(排)洪设施核准 | 《珠海市排水条例》第四十六、四十七条。 | 依据本市法规设立的审批事项 | |
107 |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 《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国家农业部令第61号)第三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九十三条; 《内河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国家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三条。 | ||
108 | 渔港范围内施工作业的核准 |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九条; 《广东省渔港管理条例》第十条; 《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条。 | ||
109 | 渔港内装卸危险货物的核准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八条;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国家农业部令第39号)第九条; 《珠海市渔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
110 |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核准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六条; 《船舶进出渔港签证办法》(国家农业部令第39号)第二、十一条。 | ||
111 | 渔业船舶登记证的核发 | 《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第十二条; 《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条。 | ||
112 | 渔业船舶检验 | 《渔业法》第二十六;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 《渔业船舶检验条例》(国务院令第383号)第四、十一、十二、十八条。 | ||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 113 | 《植物检疫证》的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七、十一条;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国家农业部令第39号)第六、十五条;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 |
市文体旅游局 | 114 | 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的审批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二、九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39项; 《关于下放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粤文市〔2010〕95号)。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115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省内连锁经营单位审批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第四条; 《网吧连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文市发〔2009〕35号)第六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37项。 | 同上 | |
116 | 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38项; 《关于下放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粤文市〔2010〕95号)。 | 同上 | |
117 | 设立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第七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35项; 《关于下放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粤文市〔2010〕95号)。 | 此项审批仅限于对内地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有关涉外、涉港澳台演出经纪机构的审批,仍由省厅审核后报文化部审批。 | |
118 | 设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的审批 | 《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省人大颁布)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47项。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
市文体旅游局 | 119 |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的审批 |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第二、七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委托管理目录第27项; 《关于委托行使旅行社审批职能的通知》(粤旅管〔2009〕126号)。 | 同上 |
120 | 申请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外商投资、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三十六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23号)第八、九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55项。 | 同上 | |
121 | 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审批 |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第三十四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56项。 | 同上 | |
122 | 非宗教内容的连续性(一次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十八条;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署令第10号)第九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委托管理目录第19、下放实施目录第61项。 | 同上 | |
123 | 音像制品批发单位的设立、变更的审批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1号)第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国家文化部令第40号)第十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36项。 | 同上 | |
124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接受境外委托制作电子出版物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63项。 | 同上 | |
市文体旅游局 | 125 | 印刷品印刷企业(包装装潢、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其他印刷品)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第七至十一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62项。 | 同上 |
126 |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开展非体育活动的审批 | 《体育法》第四十六条;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82号)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
127 |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 | 《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 ||
128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42号令)第三十八条。 | ||
市卫生局 | 129 | 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含医疗机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许可)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十一、十五、十七、二十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2006〕303号)。 | |
130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第三十六条。 | ||
131 | 婚前医学检查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第308号令)第十一、三十五条。 | ||
132 | 婚前医学检查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核发 | 《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三条; 《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308号)第三十五条。 | ||
133 | 医师执业(含港澳台、外籍医师短期执业)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99项;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部令第24号)第三、八条; 《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国家卫生部令第63号)第三、五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国家卫生部令第62号)第三、五条。 | ||
市卫生局 | 134 | 《护士执业证书》注册 | 《护士条例》第七、八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第46项。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135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第四条 | ||
136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十六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9号)第四、六条;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的通知》(粤卫〔2007〕131号)。 | ||
137 | 放射诊疗许可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第八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第四、十一条;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卫监督发〔2006〕479号)第五、七条。 | ||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138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二十一条。 | |
市统计局 | 139 | 部门系统外统计调查项目立项的审批 | 《统计法》第十二条;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4号)第十六条。 | |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 140 |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 | 《珠海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依据本市法规设立的审批事项 |
141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2项;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七、二十五条。 | ||
142 | 城市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的审验核发 |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 143 | 占用城市绿地,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的审批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二十一条;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五、二十七、二十八条。 | 占用城市绿地1500平方米以上,砍伐、迁移城市树木20株以上的审批已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市许可。 |
144 |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的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7项;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九条;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 | ||
145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和三级资质核准 |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十六条;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城〔1995〕383号)四、六; 《广东省建设厅委托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省人民政府令第128号)第2项。 |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资质核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我市实施行政许可项目,与原有许可项目进行合并。 | |
146 | 配套绿化标准的审批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三、十五、十六、二十条。 | ||
147 |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
148 |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9项; 《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
149 | 《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1项;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150 | 燃气经营许可变更及撤销 | 《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151 | 从省外引进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的审批 |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 152 | 临时使用林地的审批 | 《森林法》第十八、十七条;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号)第六条。 | |
153 | 《森林植物检疫证》的核发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八条;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国家林业部令第4号)第十二条; 《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 ||
154 | 省生态公益林采伐审批 |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 《广东省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办法实施意见》第十九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委托管理目录第20项。 | 省委托管理的审批事项 | |
155 | 征用、占用林地许可证的初审 | 《森林法》第十八条;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三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56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的核发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二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第四条。 | |
157 | 成品油经营单位(含汽车加气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核发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二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36号)第四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72项。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
158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七、八、九、十条;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号令)第三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73项。 | 同上 |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59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批发)的核发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十六、十九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四条。 | |
160 |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改、扩建)批准书的核发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第九、十一条。 | 需报市政府审批 | |
161 | 《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核发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二、二十六、二十八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第十四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第三十二条。 | ||
162 | 《广东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初级安全主任)安全培训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的核发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二十三、二十五、二十六、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号)第四、六、十二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一条; 《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第四、八、十四条。 | ||
163 |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8号)第五、六条。 | ||
164 | 安全培训机构四级资质证书的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59项;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第五条;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第九条。 | ||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65 |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包括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及补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第八条;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第四、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 | |
166 | 一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包括首次注册、重新注册、变更及补发)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第三、八条;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第四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第四、五条。 | ||
167 | 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 | 《药品管理法》第十四条。 | ||
168 | 餐饮服务许可 | 《食品管理法》第二十九、三十一条;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卫生部令第71号)第八条;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卫生部令第70号)第二、三条。 | ||
169 |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 |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广东省卫生厅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第六条。 | ||
市公路局 | 170 |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改线、修建跨(穿)越公路的各种桥梁、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含其他占用、利用公路、公路用地的行为)的许可 | 《公路法》第四十四、四十五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 | |
171 | 在公路用地和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 《公路法》第五十六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 | ||
172 | 履带车、铁轮车及其他有损公路路面的机具需要在公路上行驶的许可 | 《公路法》第四十八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 | ||
173 | 与公路接线、设置道口(即在公路上开设路口)的许可 | 《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一条。 | ||
市公路局 | 174 |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长标准的车辆,确需在公路上行使的许可 | 《公路法》第五十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十九条。 | |
175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许可 | 《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 ||
176 | 在公路两侧规定范围内设置广告标牌的设计和施工的许可 |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五条。 | ||
177 | 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的许可 | 《公路法》第四十二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三十二条。 | ||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178 |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或易地建设项目许可 | 《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十一、十二条; 《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三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防人防办字〔2003〕18号)第四十八条。 | |
179 | 人民防空工程拆除许可 | 《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八条; 《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国防人防办字〔2001〕210号)第十八条。 | ||
180 | 人民防空工程改造许可 |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国人防办字〔2001〕211号)第十三条 | ||
181 | 人民防空警报器拆除、迁移许可 | 《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七条; 《珠海市人民防空办法》第四十三条。 | ||
市保密局 | 182 | 携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的单位和人员核准 |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条; 《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国保发〔1994〕17号)第五、七条; 《关于转发〈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的通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厅字〔2000〕58号)第十六条。 | |
市保密局 | 183 |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国家秘密资料审批 |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一条; 《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对外经济合作提供资料保密暂行规定》(国保〔1993〕28号)第十一条。 | |
市档案局 | 184 | 档案所有者向国家、综合、专门档案馆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赠送、交换、出售不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审批 | 《档案法》第十六条; 《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二十九条。 |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185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一、二十五、二十六条。 | |
市气象局 | 186 |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 | 《气象法》第三十一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8项;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国家气象局令第8号)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国家气象局令第11号)第五、七、十五、十七条。 | |
187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76项;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国家气象局令第9号)第六、八条。 | ||
188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371号)第三十三条;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国家气象局令第9号)第十三条。 |
(二)保留的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83项)
部门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立的依据 | 备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1 | 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条。 | 部分政府投资项目需报市政府审批 |
2 |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的审批 | 《价格法》第十八、十九、二十条; 《广东省定价目录》(粤府办〔2002〕100号)。 | 由省政府授权 | |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3 | 先进技术型、产品出口型企业认定 | 《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国发〔1986〕95号)第六、七、八、九条; 《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实施办法》(外经贸部〔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 | |
4 | 国家鼓励发展外资项目确认书的审批 | 《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 《关于委托发放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确认书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外经贸资批字〔1999〕669号)。 | ||
5 | 加工贸易合同(含不作价进口设备)审批 | 《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部〔1999〕外经贸管发第314号)第五条; 《关于加工贸易进口设备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部、海关总署〔1998〕外经贸政发第383号)。 | ||
6 |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转内销批准证的签发 | 《商务部关于加强加工贸易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产发〔2007〕133号)三; 《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9〕第315号)第五条。 | ||
7 | 联网企业的加工贸易资格、业务范围和加工生产能力的审定 | 《实施计算机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贸发〔2001〕594号)第四条。 | ||
8 | 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第53号令)第十三条; 《珠海市市级重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修订版)》(珠经贸字〔2008〕135号)第四条。 | ||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9 |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组建的审批 | 《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珠府办〔2005〕37号)第二、九条。 | 依据本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立 |
10 | 清洁生产企业认定 | 《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五条; 《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粤经贸法规〔2009〕35号)第四条。 | ||
11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立的审批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第三条; 《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2003〕30号)。 | ||
12 |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的初审 | 《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128号)第二十八条;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0号)第二十六条; 《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国无管〔1997〕12号)第四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13 | 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初审 | 《广东省无线电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0号)第二十八条。 | 同上 | |
14 | 外商投资企业设备(不含进口作为出资的设备)及自用物资进口的核准 | 《外商投资企业进口管理实施细则》(〔1995〕外经贸资发第389号)。 |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15 | 市属宗教团体负责人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70项。 | |
市公安局 | 16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的核准 | 《边境管理区通行证管理办法》(国家公安部令第42号)第六、九、十四条。 | |
17 | 户口登记、变更、迁入迁出的核准 |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五、七、十三、十四、十七、十九条; 《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第三、五、八、十二、十五条。 | ||
18 | 《广东省居住证》的核准 | 《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四、七条。 | ||
19 | 机动车抵押登记的核准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八条 | ||
20 | 营业性射击场立项的初审 | 《广东省营业性射击场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119号)第四、五、六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市民政局 | 21 | 公共地名审批 | 《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第三条; 《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四条; 《珠海市地名管理办法》(珠府〔2008〕147号)第五条。 | |
22 | 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华侨收养登记的核准 | 《收养法》第十五条;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国家民政部令第16号)第二条。 | ||
23 | 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婚姻登记的核准 | 《婚姻法》第八条; 《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第四条;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设置问题的通知》(粤民基〔2004〕26号)。 | ||
市司法局 | 24 | 律师执业证申领初审 | 《律师法》第六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令第112号)第十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25 | 设立律师事务所初审 | 《律师法》第十八、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令第111号)第十六条。 | 同上 | |
26 | 公证员执业申请的初审 | 《公证法》第二十一条;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国家司法部令第102号)第十、十一条。 | 同上 | |
市财政局 | 27 | 契税减免的核准 | 《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六条;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六条; 《广东省契税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 |
28 |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设立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49项; 《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5号)第十七条;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审计署关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41号)。 | ||
市财政局 | 29 | 政府采购预算、计划、采购方式的批准 |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三十七条; 《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六、九、二十九条;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第六条。 | |
30 |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等的审批 |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财政部令第35号)第八条;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财政部令第36号)第六条。 | ||
31 |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2 | 工伤认定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第十七条;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工伤认定办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7号)第三条。 | |
33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0项;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第七条。 | ||
34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81项; 《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6号)第六条。 | ||
市国土资源局 | 35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家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第四、五、六、十四、十五条。 | |
36 | 改变供地方式 |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 | 需报市政府审批 | |
37 |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核准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三条;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六条; 《广东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第二条。 | 部分事项需报市政府审批 |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38 | 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第八条;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GB/T50328-2001)第三章基本规定3.0.2第五款。 | |
39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五条。 | ||
40 |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 |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三十三条。 | ||
41 | 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广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广东省建设厅大中型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粤建设字〔2008〕24号)第三、四条。 | ||
42 | 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审批 | 《珠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第二十三条。 | 依据本市市政府规章设立的审批事项 | |
市交通运输局(含 市港口管理局) | 43 |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 《公路法》第三十三条; 《广东省公路条例》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国家交通部2004年令第3号)第六条。 | |
44 | 公路初步设计审查和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 | 《公路法》第二十二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国家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第八条。 | ||
45 | 港口工程设计审批 |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第三、十八条。 | 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文件审批 | |
46 | 港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港口建设管理规定》(国家交通部令2007年第5号)第三十二条。 | ||
47 | 在港口内从事危险货物装卸、过驳作业批准 | 《港口法》第三十五条。 | ||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 48 | 污水处理费减免的核准 | 《珠海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珠府〔2008〕156号)第三、十五条。 | 依据本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 |
49 | 珠江河口河道采砂许可的初审 | 《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50 | 河口滩涂开发利用的初审 | 《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同上 | |
市文体旅游局 | 51 | 加工贸易项下光盘进出口审核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59项。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52 | 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审批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国家广电部第11号令)第五条。 | ||
53 |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裁判员技术称号的授予 | 《体育法》第十一条;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国家体委令第19号)第十条;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竞字〔2009〕63号)第十七条; 《关于下发〈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体竞字〔1999〕153号)第八、九、十、十一条。 | ||
54 | 设立报社记者站的初审 | 《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
55 | 新闻记者证发放的初审 | 《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2004年第28号)第七条。 | 同上 | |
56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初审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办法》(国家广电总局第35号令)第三、四、十一、十二条。 | 同上 | |
57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初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国家广电总局第34号令)第三、四、八条。 | 同上 | |
58 | 《接收卫星传送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初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第八条;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国家广电总局第11号令)第五条。 | 同上 | |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 59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核准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计生委令第6号)第三十三条 | |
60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二十九条; 《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和〈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 ||
61 | 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9号)第十二条。 | ||
市外事局 | 62 | 因公出国审批及因公护照颁发 | 《出入境管理法》第六条; 《护照法》第四条; 《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中发〔2000〕17号)。 | |
63 | 因公赴港澳审批及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的颁发 |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因公赴港澳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5〕46号)二; 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签发<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工作细则》的通知(〔2006〕港办联字第295号)一。 | ||
64 | 邀请外国人来华入境签证的审批 | 《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知》(外发〔1999〕15号)一; 《外交部关于同意广州、深圳、珠海、湛江、汕头市自行办理本市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签证和外国人来华签证事的复函》(外领三函〔1998〕265号)一。 | ||
65 | 与香港、澳门之间官方、半官方往来及重要民间交往活动的核准 | 《关于严格遵守与港澳官方往来有关规定的通知》(粤府〔2000〕465号)二; 《珠海市涉港澳事务管理办法》(珠府〔2008〕6号)第六条。 | ||
66 | 驻港、澳领事官员来访的审批 | 外交部《关于修订〈外国驻香港领事官员来中国内地参观访问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外领事函〔1992〕68号 | ||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 67 | 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古典名园的恢复、保护规划和工程设计的初审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四条。 | 属于审批权在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事项 |
市口岸局 | 68 | 广东沿海设立砂石出口作业点的初审 | 《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作业点作业的行政许可规定》第三、五、八条。 | 同上 |
69 | 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广东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作业的初审 | 《广东省沿海砂石出口作业点和港澳籍小型船舶进出作业点作业的行政许可规定》第三、七、八条。 | 同上 | |
市保密局 | 70 | 国家秘密载体制作、复制、销毁定点审批 |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七、十九条; 《印刷、复印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第三、七、八条; 《国家秘密设备、产品的保密规定》第十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9项。 | |
市保密局 | 71 | 涉密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审批 |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九条; 《广东省国家保密局关于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管理的规定》(粤密局〔2007〕41号); 《关于开展涉密计算机、通信和办公自动化设备定点维修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密局〔2009〕31号)。 | |
72 | 涉密工程、采购项目认定 |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条。 | ||
市档案局 | 73 | 成立专门档案馆、部门档案馆核准 | 《广东省档案条例》第七条。 | |
74 | 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预验收 | 《广东档案条例》第二十条; 《珠海市档案条例》第二十条。 |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75 | 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十三条。 | |
76 | 住房基金使用的审批 | 《关于加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通知》(珠府办〔1996〕125号)第三条。 | ||
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 77 | 房地产权登记(包括: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地产权变更登记、房地产权转移登记、房地产权注销登记) | 《物权法》第十条;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三条; 《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四条; 《房屋登记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四条。 | |
78 | 房地产抵押权登记(包括: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房地产抵押权转移登记、房地产抵押权注销登记、房地产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珠海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第六、二十五条; 《房屋登记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四十二、四十四、五十八条; 《土地登记办法》(国家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六条。 | ||
79 | 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设立登记、地役权变更登记、地役权转移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 |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房屋登记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六十五、六十六、九十条; 《土地登记办法》(国家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三十七、四十六条。 | ||
市房地产登记中心 | 80 | 房地产预告登记(包括: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房地产权转移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房地产预告登记) | 《物权法》第二十条; 《房屋登记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68号)第六十七、六十九、九十条; 《土地登记办法》(国家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六十二条。 | |
81 | 房地产更正登记、房地产异议登记、注销房地产异议登记、房地产撤销登记 | 《物权法》第十九条; 《珠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四十二条; 《房屋登记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68号)第七十四、七十五、七十六条; 《土地登记办法》(国家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第五十九、六十、六十一条。 | ||
市港澳流动渔民工作办公室 | 82 | 港澳流动渔民申请入户、转户(港、澳地区渔民)审核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77项。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市残疾人联合会 | 83 | 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资格认定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10项。 |
(三)委托或转移管理、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4项)
部门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调整方式 | 依据 | 备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1 | 《政府核准的投资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 委托各区管理 | 此事项已经下放各区、经济功能区。 | |
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 | 2 | 酒类批发、零售许可证的核准 | 委托各区管理 | 根据《珠海市促进经济功能区发展办法》及《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园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珠字〔2007〕13号),为促进商贸流通业的发展,委托各行政区、功能区审批。 | |
市教育局 | 3 | a类培训机构 | 下放各区实施 |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八条。 | |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4 | 市属宗教团体调配宗教教职人员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的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减少审批事项。 | |
市民政局 | 5 | 国内尸体运送的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广东省民政厅遗体接运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粤民福〔2005〕49号)第二、十三条。 | |
6 | 社会福利机构设立的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民政部令第19号)第七条; 《广东省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第三条。 | ||
7 | 国内公民收养登记的核准 | 下放各区实施 | 《收养法》第十五条;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家民政部令第14号)第二条。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8 | 职工退休的核准 | 委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各区社保局办理 |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 |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9 | 《再就业优惠证》发放 | 委托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等文件。 | |
10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86项; 《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四十七条;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第十、十一条;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4号)第八条;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条。 | ||
11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五十一条; 《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4号)第八条;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0号)。 | ||
12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终止的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广东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10〕10号)。 | ||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13 | 三级、四级、暂定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下放各区实施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24项; 《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第二项。 | 省直接下放给县区实施 |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 14 |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繁育场) | 委托各区管理 | 理由:根据工作实际,委托下放各区行使审批权更有利推动该项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 | |
15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父母代种畜场、种畜扩繁场)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16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核发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17 | 《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核发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18 |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 下放各区实施 | 同上。 | ||
19 | 《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核发 | 下放各区实施 | 同上。 | ||
20 | 拖拉机行驶证的核发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21 | 拖拉机行驶证的年度检验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22 | 拖拉机驾驶证的核发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23 | 拖拉机驾驶证的年度审验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24 |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委托各区管理 | 同上。 | ||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 | 25 | 《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的核发 | 下放各区实施 | 《渔业法》第十一条。 | |
26 | 动物及其产品检疫 | 下放各区实施 | 《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四十三条;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十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国家农业部令第6号)第十三、四十三条。 | ||
市文体旅游局 | 27 | 设立博物馆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40项。 | |
28 | 设立游艺娱乐场所的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第二、九条。 | ||
29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336项;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2006年第9号)第五、十七条;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下放目录的第62项。 | ||
市卫生局 | 30 | 放射工作人员证核发 | 由技术服务机构管理 | 参照省卫生厅调整方式。《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省卫生厅转移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理。 | |
31 |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下放各区实施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4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45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四、七条。 | 省直接下放给县区实施 | |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 32 |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 委托各区管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1项;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 33 | 在城市街道两侧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34 | 拆除、迁移、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珠海市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 ||
35 |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十三条。 | ||
36 | 在城市道路绿化带上开设车辆出入口的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 ||
37 | 影响城市绿化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设计施工前制定的城市绿化保护措施的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六条。 | ||
38 |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审批 | 委托各区管理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条。 | ||
39 | 出售、收购、利用三有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40 | 《广东省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核发 | 下放各区实施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 ||
41 | 《广东省木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 | 下放各区实施 |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
42 | 《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的核发 | 下放各区实施 | 《森林法》第三十二条;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 | ||
43 | 《狩猎证》的核发 | 下放各区实施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 | 44 | 铁轮车或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 | 转移由市公安局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该审批与市公安局“车辆载货三超证、专用车证核发”审批内容相近并入市公安局审批。) | |
45 | 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 下放各区实施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4项。 | ||
46 | 《广东省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的核发(运输陆生野生动物出县境) | 下放各区实施 |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 ||
47 | 出省木材运输证的核发 | 委托各区管理 | 《森林法》第三十七条; 《广东省森林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 《广东省木材运输监督检查办法》第三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委托管理目录第21项。 | 省委托给市同时也委托给县区 | |
48 | 固定狩猎场所的初审 | 下放各区实施 |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49 | 猎捕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初审 | 下放各区实施 |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
50 | 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初审 | 下放各区实施 | 《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 | ||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51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 委托各区管理 | ||
52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委托各区管理 | |||
53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 委托各区管理 | |||
54 |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 | 委托各区管理 |
二、中央和省驻珠单位目录
(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03项)
部门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立的依据 | 备注 |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1 | 船员登陆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项;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条。 | |
2 | 登轮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7项; 《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十二条。 | ||
3 | 搭靠外轮许可证核发 | 《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第二十条。 | ||
4 | 临时入境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59项。 | ||
5 | 航行港澳船舶证明书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4项。 | ||
6 | 航行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5项。 | ||
7 | 枪支(弹药)携运许可证核发 | 《枪支管理法》第三十条; 《出入境人员携带枪支弹药边防检查管理规定》(公境检〔2001〕1397号)第三条。 |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核发 | 《护照法》第二十四条。 | ||
9 | 停留许可 |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 ||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 10 |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 | |
11 |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 ||
12 | 对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13 | 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五条; 《关于下放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权限的通知》(国税函〔2007〕918号)。 | ||
拱北海关 | 14 |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 《海关法》第十一条。 | |
15 | 报关员资格核准及注册登记 | 《海关法》第十一条。 | ||
16 | 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 | 《海关法》第三十二条。 | ||
17 | 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审批 | 《海关法》第二十条。 | ||
18 | 海关监管货物仓储审批 | 《海关法》第三十八条。 | ||
19 | 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 | 《海关法》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 ||
20 |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核准 | 《海关法》第三十一条。 | ||
21 | 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 《海关法》第二十六条。 | ||
22 | 常驻机构及非居民长期旅客公私用物品进出境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6项。 | ||
23 | 小型船舶往来香港、澳门进行货物运输备案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7项。 | ||
24 | 承运境内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车辆注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8项。 | ||
25 | 外国在华常驻机构和常驻人员免税进境机动交通工具出售、转让、出租或移作他用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0项。 | ||
26 | 获准入境定居旅客安家物品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1项。 | ||
27 | 进境货物直接退运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2项。 | ||
28 | 长江驳运船舶转运海关监管的进出口货物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4项。 | ||
珠海海事局 | 29 |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的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
30 | 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一条; 《打捞沉船管理办法》第九、十条。 | ||
珠海海事局 | 31 |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特别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 | |
32 | 船舶进出港口的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 ||
33 | 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第五、六条。 | ||
34 | 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式平台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35 | 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销航标审批 | 《航标条例》第六条; 《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36 | 船员服务簿签发(船员注册) | 《船员条例》第六条。 | ||
37 | 船员适任证书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七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 《船员条例》第九、十、三十五条。 | ||
38 | 下一级船员临时担任上一级职务批准 | 《船员条例》第十三条。 | ||
39 | 船员服务机构批准 | 《船员条例》第三十九、四十条。 | ||
40 |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 ||
41 | 防止船舶污染港区水域作业许可 |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条。 | ||
42 | 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证书文书核发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 ||
43 | 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预案批准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44 | 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批准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七、三十四条。 | ||
45 | 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船舶进出港口、过境停留或者进行装卸作业批准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46 | 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 | ||
47 | 船舶国籍证书签发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条; 《船舶登记条例》第三、十七、十九条;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 ||
珠海海事局 | 48 | 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条。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 |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49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十八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二十二条。 | |
50 |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或其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撤销变更登记;分立、合并登记;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 《公司法》第六、七、十四、二十二、一百八十、一百八十九、一百九十三条;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八、二十六、三十九、四十三、四十八、四十九、五十条。 | ||
51 | 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以及经营单位的开业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合并、分立登记;迁移登记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四、五、十八、十九、二十、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三、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五、五十条。 | ||
52 |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注册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八、九、十六、十九条。 | ||
53 |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开业注册、变更、注销登记;分立、合并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二十、二十一、九十五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七、二十三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五、七、十一、四十四、四十六、四十九、五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授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号)第三条;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等83个被授权局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予以确认的通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三条; 《外资企业法》第七、十、二十二条; 《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二、十七、二十二、七十一、七十七条;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第七条。 | ||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54 | 外国(地区)企业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二十、九十五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七、二十三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五、七、十一、四十四、四十六、四十九、五十一条; 《关于受托经营管理合营企业的外国(地区)企业审批登记问题的通知》。 | |
55 | 承包经营合营企业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九、二十、九十五条;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六、七、二十三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五、七、十一、四十四、四十六、四十九、五十一条; 《关于承包经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 | ||
56 | 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二、十三、九十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四条。 | ||
57 |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十四、十五、三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四、七、十三、十八、二十二、二十六条。 | ||
58 | 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停业;撤销登记 |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六、九、十一条;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七、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二、三条。 | ||
59 | 港澳居民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六、九、十一条;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七、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二、三条; 《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
60 | 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三、四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四、二十、二十五、三十条。 | ||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61 |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核准登记 | 《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 《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 |
62 | 广告经营许可 | 《广告法》第二十六条; 《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 | ||
63 | 户外广告登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3项; 《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 《广东省户外广告管理规定》第六条。 | ||
64 |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 | 《食品安全法》第四、二十九、三十一条。 | ||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65 | 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 《计量法》第十二条。 | |
66 |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 《计量法》第六、七、八条。 | ||
67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计量法》第二十条。 | ||
68 |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 《计量法》第二十条。 | ||
69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八条。 | ||
70 |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 ||
71 | 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验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定(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压力管道作业人员考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9项。 | ||
珠海市航道局 | 72 | 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审批 |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Ⅵ至Ⅸ级航道上修建跨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及Ⅷ、Ⅸ级航道上修建拦河建筑物 |
73 | 通航水域上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 |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74 | 航道范围内开采河砂、砂石、砂金审批 |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 ||
75 | 设置专用航标和搬迁、拆除或者调整航标审批 | 《广东省航标管理办法》第七条。 | ||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76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注册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51项;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 |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77 | 进出境快件运营单位的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7项;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 |
78 |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 ||
79 | 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 |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 ||
80 | 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十八条; 《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七条。 | ||
81 |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 ||
82 | 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登记注册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十七、三十二条。 | ||
83 | 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存放加工和隔离检疫场所的指定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十四条。 | ||
84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 | ||
85 |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单位注册登记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二十一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8号)第三条。 | ||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 86 | 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 | |
87 | 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 |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 ||
珠海市烟草专卖局 | 88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 | 《烟草专卖法》第十六条;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 |
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 | 89 | 贷款卡发放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24项。 | |
90 | 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9项。 | ||
91 | 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乡镇国库业务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11项。 | ||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 92 | 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付汇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7项。 | |
93 | 资本项目外汇资金汇出境外的购付汇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8项。 | ||
94 | 出口单位领取出口收汇核销单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75项。 | ||
95 | 出口单位出口退赔外汇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76项。 | ||
96 | 特殊经济区域区内机构外汇登记、登记变更、注销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83项。 | ||
97 | 个人购付汇、结汇、解付现钞、携带现钞出境审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86项。 | ||
98 | 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90项。 | ||
99 | 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93项。 | 视账户类型而定由支局还是由分局核准 | |
100 | 机构外汇资金境内划转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94项。 | ||
101 | 机构单笔提取超过规定金额外币现钞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95项。 | ||
102 | 境内机构非贸易购付汇真实性审核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96项。 | ||
珠海市国家安全局 | 103 |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66项。 |
(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36项)
部门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立的依据 | 备注 |
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1 | 《随船工作证》的审批 | 《关于边防检查站审批签发〈航行港澳船舶查验簿〉〈随船工作证〉的通知》(广公边(检)〔1992〕203号)。 | |
2 | 《口岸出入证》的审批 | 《广东省客运口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 ||
3 | 《口岸车辆通行证》的审批 | 《广东省客运口岸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 ||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 4 | 出口货物退(免)税审批 |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5〕51号)第十六条。 | |
5 | 对企业汇总缴纳消费税的审批 |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 ||
6 | 对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审批 |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 ||
7 | 对办理税务登记(开业、变更和注销、验证和换证、停业和复业、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十六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十九、二十一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条。 | ||
8 |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 | ||
9 | 对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 ||
10 | 对纳税申报方式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 | ||
11 | 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 | ||
12 |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审批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 ||
13 | 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资格认定及退税审核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第二条。 | ||
14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审批 |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124号)第三条。 | ||
15 | 对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审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五条。 | ||
拱北海关 | 16 |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减征、免征审批 | 法律、法规设定。 | |
拱北海关 | 17 | 减免进口货物滞报金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24项。 | |
珠海海事局 | 18 | 船舶在港内安全作业的备案 |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
19 | 应急预案备案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 ||
20 | 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 ||
珠海海事局 | 21 | 依法获得船舶油料供受作业资质的单位备案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
22 | 从事船舶拆解的单位在船舶拆解作业前检查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
23 | 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档案备案 | 《船员条例》第四十一条。 | ||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24 | 报请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 | 《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 |
25 | 受理驰名商标保护申请 |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五条。 | ||
26 |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 | 《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 ||
27 | 年检、验照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五条; 《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 ||
28 | 动产抵押登记 |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担保法》第四十二条;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二、五条。 | ||
29 | 动产抵押变更登记 |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六、七条。 | ||
30 | 动产抵押注销登记 |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八、九条。 | ||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31 |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注册 |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 《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下放实施目录第69项。 | 省下放实施的审批事项 |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 32 |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19号)。 | 金额在3—10万元范围内 |
33 | 外资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 金额在25万元以下范围 | |
34 | 房产税困难性减免 |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政策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19号)。 | ||
35 | 残疾人减免个人所得税 | 《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粤府函〔2001〕204号)。 | 金额在3万元以上范围 | |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 36 | 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的限额核定和调整审核 | 《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2〕第4号)第二条。 |
(三)审批权在国家、省而由我市负责初审的
行政审批事项目录(42项)
部门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设立的依据 | 备注 |
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 1 |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 |
2 | 对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批 | 《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6号)第二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调整税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管理方式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5号)。 | ||
3 | 新成立的生产企业按月办理免、抵、退税的审批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39号)第八条。 | ||
拱北海关 | 4 | 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延期缴纳审批 | 法律、法规设定。 | 拱北海关初审、海关总署审批 |
5 | 免税商店设立审批 | 《海关法》第三十二条。 | 实施机关为海关总署 | |
6 | 进出口货物免验审批 | 《海关法》第二十八条。 | 实施机关为海关总署 | |
7 | 口岸对外开放审核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22项。 | 实施机关为海关总署 | |
8 | 地方政府申请中、外籍民用飞机从我国非对外开放和限制性开放机场出入境、陆路边界临时开放审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123项。 | 实施机关为海关总署 | |
珠海海事局 | 9 | 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国际航行船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口岸检查办法》第五、六条; 《关于实施〈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检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交通部海事局审批 |
10 | 外国籍船舶或飞机入境从事海上搜救审批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 交通部海事局审批 | |
11 | 国际船舶及港口设施保安审批 | 《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 交通部海事局审批 | |
12 | 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培训业务批准 | 《船员条例》第三十七条。 | 交通部海事局审批 | |
珠海海事局 | 13 | 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审批 | 《船员条例》第十二条。 | 交通部海事局审批 |
14 | 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港口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的审批 | 《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八条。 | 广东海事局审批 | |
15 | 海员出入境证件核发 | 《船员条例》第十五、十六条。 | 广东海事局审批 | |
珠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16 |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延续、变更 | 《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第三、八、十六条。 | |
17 | 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39项; 《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委托管理目录第18项。 | 省委托管理的审批事项 | |
18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立项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2项; 《广告管理条例》第六条; 《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 《关于授权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香港、澳门地区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广告企业进行项目审批的通知》。 | ||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9 | 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
20 | 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 ||
21 |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 | ||
22 | 机电类特种设备维修单位资格许可(同一单位同时申请制造、安装或改造单位资格许可的除外)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六条。 | ||
23 | 建立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6项。 | ||
24 |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签发 | 《计量法》第十二条。 | ||
珠海市航道局 | 25 | 修建跨河、拦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审批 | 《广东省航道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 Ⅰ至Ⅴ级(含Ⅴ级)航道上跨河、过河、临河建筑物及Ⅰ至Ⅶ级(含Ⅶ级)航道上修建拦河建筑 |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26 | 出入境检验检疫熏蒸、消毒处理机构及人员核准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 | 国家质检总局终审 |
27 |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许可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 国家质检总局终审 | |
28 | 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十条。 | 国家质检总局终审 | |
29 | 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审批 |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十条。 | 国家质检总局终审 | |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 30 | 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 |
31 |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七条; 《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减免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19号)。 | 金额在10万元以上范围 | |
32 | 外资企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客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 金额在25万元以上范围 | |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 33 | 对外借款单位直接通过境外机构进行债务项下保值业务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69项。 | |
34 | 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年度风险敞口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70项。 | ||
35 | 境内机构外债、外债转贷款、对外担保履约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71项。 | ||
36 | 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债务登记及外方所得收益汇出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72项。 | ||
国家外汇管理局珠海市中心支局 | 37 | 金融机构外汇与人民币资产不匹配的购汇、结汇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81项。 | |
38 | 境内外资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85项。 | ||
39 | B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红筹股项下境外募集资金调回结汇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88项。 | ||
40 | 保险公司向境外分保购汇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91项。 | ||
41 | 外汇账户(含边贸人民币结算专用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撤销以及账户允许保留限额核准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493项。 | 视账户类型而定由支局还是由分局核准 | |
珠海市国家安全局 | 42 | 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初审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1994年广电部第11号令)第五条。 |
(四)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5项)
部门名称 | 序号 | 事项名称 | 调整方式 | 依据 | 备注 |
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1 |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 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管理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一、二十八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49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转移管理目录第5项。 | |
2 | 计量器具强制检定 | 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管理 | 《计量法》第九条;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转移管理目录第4项。 | ||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 | 3 | 公路货运业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 | 下放县区分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4〕1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3〕121号)。 | |
4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下放县区分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412号)第235项;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1988〕255号)第三十二条。 | ||
5 | 企业在缴纳所得税前财产损失扣除 | 下放县区分局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
附件: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