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贸区债券发行之主承销商的比选公告

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贸区债券发行之主承销商的比选公告

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于战略发展需要,本公司现拟对项目收益专项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主承销商进行比选,请满足比选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比选活动。本次比选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高效的原则,诚邀中国境内具备专业资质并具有相关经验的债券承销机构参加本次比选。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公司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在资本市场展示良好信用形象,拟就本次债券选定主承销商,选定的主承销商将为本次债券提供承销专项服务,并配合本公司组织其他中介机构开展工作。

(一)项目名称: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贸区债券发行之主承销商比选。

(二)发行额度:暂定20亿元。

(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符合政策要求的用途。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家发改委要求的企业债券主承销业务资格、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公司债券承销资格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的证券经营机构。

三、本次比选其他要求

(一)比选文件由技术资信部分和商务部分两部分组成,比选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发行债券主承销商比选申请函;

2、比选申请人资质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比选方案:包括综合实力、承销实力和业绩、发行方案;

5、承销费报价:本次债券要求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承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承销费、承销佣金(由主承销商按承销团协议的约定分配及支付给副主承销商、分销商),以及为本期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费用,中介机构费用以发行方与中介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上述费用在债券募集款项到位后由发行人从本期债券承销报酬中一次性扣除。按占募集款项的比例报价。

(二)本次比选分别从综合实力、承销实力和业绩、发行方案、承销费报价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标。本次比选采用比选文件综合评分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并签订合同;对未中标的单位恕不另行发通知书。

(三)我公司承诺,评标的内容、过程、结果及比选文件中涉及的商业秘密仅用于评选所用,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公开。

(四)贵单位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比选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我公司可以确定其无效:

1、有明显的与事实不符和误导的描述;

2、未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签名或未签章的;

3、文件印刷不清或填写字体模糊不清的;

4、我公司认为比选文件没有满足比选文件规定的其它重要条件。

(五)比选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四、比选申请人服务内容

担当本次债券的主承销商的职责和义务如下:

1、负责本次债券申报和承销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事项、债券发行、债券流通和发行后续服务;发行债券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2、组建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专业项目团队,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发行工作;

3、债券存续期间提供全部跟踪服务。

五、报名及比选文件的领取

1、报名材料:请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包括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授权事项)、2018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通过现场报名的,请于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5】日17:00前,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邮寄方式报名邮寄到的时间需在报名截止日2019年【11】月【25】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我公司。

3、报名方式及领取比选文件方式:请符合上述资质的比选申请人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或到现场提交方式报名,公司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在2019年【11】月【25】日统一发送比选文件扫描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5*****588】,联系人:【韩先生】

邮编及传真:【550001】

电子邮箱:【********4@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2栋1809室】

贵州双龙航空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 11月19日

标签: 发行 债券 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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