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天都大酒店蒸汽型单冷溴化锂机组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廊坊市天都大酒店蒸汽型单冷溴化锂机组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廊坊市天都大酒店蒸汽型单冷溴化锂机组改造工程

项目文件编号:LFGY-2021-Z01051

招标人名称:廊坊市天都大酒店

招标人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88号

招标人联系方式:李英福 133*****615


代理机构全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万娜********025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范围:蒸汽型单冷溴化锂机组改造,具体详见第三部分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645000元

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工期:合同签定后30日历内完成供货加施工、安装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缴纳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税收付款凭证(新成立3个月内的公司除外);近1年内至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3个月之内的公司除外);具有上一年度企业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供应商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报名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 9:00-11:00,14:00-17:00 (公休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磋商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人民币500元/套,现场报名,售后概不退还。

磋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评标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万娜

项目联系方式:********025

本公告发布媒体:(https://)



标签: 溴化锂机组 改造工程 蒸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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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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