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肃州区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项目-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3 10: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肃州区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肃州区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肃州区2022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GSDR【2021】109号
二、培训任务及分包:
分包 | 专业 | 人数 | 培训经费 | 培训机构家数 |
一包 | 中式烹调 | 100 | 150000.00元 | 1 |
二包 | 家畜饲养员1 | 100 | 120000.00元 | 1 |
三包 | 家畜饲养员2 | 100 | 120000.00元 | 1 |
四包 | 农艺工1 | 100 | 120000.00元 | 1 |
五包 | 农艺工2 | 100 | 120000.00元 | 1 |
六包 | 果树工 | 100 | 120000.00元 | 1 |
七包 | 手工制作 | 50 | 60000.00元 | 1 |
八包 | 计算机1 | 80 | 80000.00元 | 1 |
九包 | 计算机2 | 80 | 80000.00元 | 1 |
十包 | 计算机3 | 70 | 70000.00元 | 1 |
十一包 | 计算机4 | 70 | 70000.00元 | 1 |
十二包 | SIYB1 | 100 | 130000.00元 | 1 |
十三包 | SIYB2 | 100 | 130000.00元 | 1 |
十四包 | SIYB3 | 100 | 130000.00元 | 1 |
十五包 | SIYB4 | 100 | 130000.00元 | 1 |
十六包 | SIYB5 | 100 | 130000.00元 | 1 |
合计 | 1450 | 16 |
一包(中式烹调)、二包(家畜饲养员1)、三包(家畜饲养员2)、四包(农艺工1)、五包(农艺工2)、六包(果树工)、七包(手工制作)、八包(计算机1)、九包(计算机2)、十包(计算机3)、十一包(计算机4)、十二包(SIYB1)、十三包(SIYB2)、十四包(SIYB3)、十五包(SIYB4)、十六包(SIYB5)各采购1家就业技能培训机构。
四、采购预算总金额:¥*******.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陆万元整
其中:一包(中式烹调)¥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二包(家畜饲养员1)¥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三包(家畜饲养员2)¥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四包(农艺工1)¥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五包(农艺工2)¥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六包(果树工)¥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七包(手工制作)¥1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八包(计算机1)¥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九包(计算机2)¥8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
十包(计算机3)¥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十一包(计算机4)¥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元整
十二包(SIYB1)¥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十三包(SIYB2)¥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十四包(SIYB3)¥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十五包(SIYB4)¥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十六包(SIYB5)¥1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
1-11包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办培训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培训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企业培训机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0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办事业单位培训机构提供国库支付结算中心出具的最近的会计报表复印件,2021年成立的机构提供健全的会计报表);
3.提供2021年第三季度(7月—9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培训机构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提供2021年(9月—11月)缴纳属本单位专职教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缴费凭证及社保花名册(含身份证号)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公章;
5.提供经县级(含县级)以上相关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批准文件或办学许可证且经过相关行政部门审批的培训专业(工种)证明材料;
6.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为办学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合格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行提供办学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发布的 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报告),公办事业单位培训机构须为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合格者(提供报告),开标截止日前新审批未纳入年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视为合格。
投标人未提供年度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中要求整改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以及评估不合格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7.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集中整治活动中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参加投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办学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发布的集中整治情况的公示)
8.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无违法行为及涉黑涉恶记录的声明书;
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
12-16包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公办培训机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民办培训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企业培训机构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提供2020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公办事业单位培训机构提供国库支付结算中心出具的最近的会计报表复印件,2021年成立的机构提供健全的会计报表);
3.提供2021年第三季度(7月—9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新成立及零申报的培训机构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4.提供2021年(9月—11月)缴纳属本单位专职教师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附缴费凭证及社保花名册(含身份证号)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和投标单位公章;
5.提供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相关行政部门批准开展“SIYB”创业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批准文件;
6.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须为办学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发布的2020 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合格者(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自行提供办学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发布的 2020年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年度评估报告),公办事业单位培训机构须为 2020 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合格者(提供报告),开标截止日前新审批未纳入年检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视为合格。
投标人未提供年度评估报告或评估报告中要求整改而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的以及评估不合格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其投标将被拒绝。
7.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集中整治活动中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参加投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办学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最新发布的集中整治情况的公示)
8.截至开标日前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无违法行为及涉黑涉恶记录的声明书;
9.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企业需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报告)。
资格证明文件提交说明:
1.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但所有相关资质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需做入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中;
2.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并接受社会监督;
3.招标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投标人或中标人将对其虚假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投标人可根据办学许可和批准的专业选择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也可只参与其中一个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三个包,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得分第一时只能选择其中三个包,放弃的包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人递补,若此时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在其他包中排名第一且超过三个包则放弃递补,由排在后面的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1.注册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制作
本次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制作使用“政府采购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制作工具”完成;投标人须登陆甘肃省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官网下载使用(下载网址:http://ejiaoyi.xin/web/loadcenter)
3.开标系统
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次招标采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具体使用方法投标人可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3日10:00时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所投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及时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将是投标人的风险,其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 :00时,逾期不再受理。
开标地点:本项目投标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开标: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递交。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酒泉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技术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6
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采购人:肃州区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刘荣花联系电话:****-*******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4号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满强联系电话:********355
谢寒凝联系电话:139*****86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1号大明步行街3号楼西3楼
十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包(中式烹调)¥1500.00元
二包(家畜饲养员1)¥1200.00元
三包(家畜饲养员2)¥1200.00元
四包(农艺工1)¥1200.00元
五包(农艺工2)¥1200.00元
六包(果树工)¥1200.00元
七包(手工制作)¥1200.00元
八包(计算机1)¥800.00元
九包(计算机2)¥800.00元
十包(计算机3)¥700.00元
十一包(计算机4)¥700.00元
十二包(SIYB1)¥1300.00元
十三包(SIYB2)¥1300.00元
十四包(SIYB3)¥1300.00元
十五包(SIYB4)¥1300.00元
十六包(SIYB5)¥13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电子保函;
(1)投标人从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公办事业单位可从国库支付结算中心递交)。银行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户模式,账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49.4.13.167/jqggzy/)“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可通过“申请保函”进行所参与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地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注:竞争性磋商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名投标人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补充信息和澄清文件。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招标
|
甘肃大任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甘肃
甘肃
甘肃
甘肃
甘肃
甘肃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