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塘小城镇广场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沙塘小城镇广场及路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隆德县沙塘小城镇广场及路灯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沙塘小城镇广场及路灯建设项目已由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隆发改审【201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家及自治区投资和自筹解决,招标人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沙塘镇
2.2建设内容:建设文化广场1处,面积2800平方米,安装路灯200盏。配套广场雕塑1套,绿化100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I标段—文化广场建设 II标段—路灯工程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 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并经过区建设厅备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建造师必须与招标现场建造师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4日至2014年4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http://www.nxzb.com.cn),并将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建造师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外地投标企业进宁备案许可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隆德县 地 址: 固原六盘山路西(社保局斜对面)
邮 编: 756200 邮 编 : 756001
联系人: 陶先生 联 系 人 : 郭敏
电 话: 138*****287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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