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府河安州应急导排工程监理标段一

雄安新区府河安州应急导排工程监理标段一

雄安新区府河安州应急导排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安新区府河安州应急导排工程已由安新县行政审批局以安行审投字[2021]20号批准,招标人为安新县安州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府河安州应急导排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安新县安州镇桥南村西侧。

2.3 建设内容:泵站及附属建筑物1座。泵站工程主要建筑物等级为4级,钢坝闸1座,位于府河内按照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确定等级为3级;蓄水区一处,蓄水围堤按照库容确定围堤工程等级为5级。

2.4 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2.7 监理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师执业资格。

3.2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0日(上午09时至下午17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 )网站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以下简称“惠招标”)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未下载招标文件或未获取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2年0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地点: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惠招标”上传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新县安州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新县保新路北

联系人:赵迪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09号熙园B座底商316商业

联 系 人:王少强、张超晰   

电话:****-********

邮    箱:zhangchaoxi@cntcitc.com.cn

注:1、有意愿的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进行市场主体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文件。若因投标人原因获取文件不成功,后果自负。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中的投标操作手册,技术支持电话:********00。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人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同时下载招标文件。

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同时下载招标文件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市场主体在企业资质、法人、业绩、企业基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投标确认前及时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主体信息进行修改更新及审核。投标确认后至交易项目结束前,限制修改企业名称、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如特殊原因造成信息变化的,及时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证明资料,未及时变更或资料无效从而影响响应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监理 应急 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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