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K3205820001007985001(TC21950CC))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K3205820001007985001(TC21950CC))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001(TC21950C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招标项目编号:K****************001(TC21950C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长春国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详见公告文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07日08时30分00秒---2021年12月13日16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线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13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投标单位在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cggzy.gov.cn/)通过企业锁制作的投标文件1份(此投标文件需上传至长春市公共资源凯利招投标交易平台,并在开标现场持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企业锁现场解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13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K****************001(TC21950C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发展改革局以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8号、中韩发改审批字(2021)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国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工程勘察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勘察;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工程总用地面积60032.6m2,地上建筑物13栋,包括2栋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卸货码头及雨棚、原材料区、消防泵房、发电机房、设备设施间、小型闲置设备、化学品仓库、综合楼、门卫值班室,并配套建设员工休息区、自行车棚、水电暖、燃气、绿化、道路硬化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35165.26m2。

2.3 招标范围:完成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智能装备孵化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全部勘察工作;

2.4 建设地点: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德隆街以东、中韩丙二街以西、德旺路以南。

2.5 服务期限:勘察单位进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出具详勘报告;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行业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有效;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在籍在册人员,投标人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2)在近三年(2018年6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人可依据长公管委办【2021】21号文件《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委派其被授权人。

3.10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12月7日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3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迪177*****35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8日13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一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10楼

联系人:于治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韩姗姗、杨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hanshanshan@cntcitc.com.cn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2041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国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中韩大厦10楼

联系人:于治洋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韩姗姗

电话:****-********

电子邮件:hanshanshan@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孵化基地 智能装备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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