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丽水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视频大数据平台、核心网络建设及运维项目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1年丽水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视频大数据平台、核心网络建设及运维项目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2021年丽水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视频大数据平台、核心网络建设及运维项目设备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ZJDYLYCGGS********23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1-12-14 00: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1-12-16 23:59:59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4">2021年丽水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视频大数据平台、核心网络建设及运维项目设备采购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2021年丽水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视频大数据平台、核心网络建设及运维项目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与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中国电信浙江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2019版)》(中电信浙〔2019〕328号)第十八条非工程物资和服务的采购方式(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形:14.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本项目在前向营销阶段已完成合作伙伴选择,并形成【关于丽水市大数据管理有限公司视频大数据平台、核心网络建设及运维项目商机预决策的请示(中电信丽签〔2021〕103号),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为合作供应商】,故拟与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涉及的设备进行定向谈判。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浙江中安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16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丽青路466号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春波路999号 邮 编:323000 邮 编:310052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 人:吕仕琪 电 话:153*****008 电 话:150*****29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94@qq.com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朝晖支行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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