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
招标编号: LYSG2014-60 - 47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已经龙政发[2014]12号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游县十里坪;
(2)、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概况:土地整治约334.85亩,建设生产道路约186米,农沟、农渠约2670米,砌石堤岸约86米,采用1台柴油机泵建设移动泵站,铺设φ200HDPE输水管约182米,及各类配套附属工程,投资额约 187万元。
(4)、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整治、排水沟灌渠、输水管道、道路、挡墙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5)、工程预算:审定预算价 *******元,下浮区间值:8%-14%,(含8%、14%);
(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二、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证书专业必须与投标企业专业资质一致),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电话****-*******),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
三、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3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四、投标保证金与席位费请在投标截止半小时前持IC卡到综合科(320室)进行登记确认。
五、水利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或市政企业办理过龙游县小额工程年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六、《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
七、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试行)。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4 月 30 日 16 :00 时。
联系人:蒋女士 毛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 *******(交易中心)
招 标 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施工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LYSG2014- 60 -47 招标人: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编制:蒋素花审编:兰晓红日 期: 2014 年4月目 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开标、评标及定标(六)授予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 审定预算造价文件小额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YSG2014-60 - 47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已经龙政发[2014]12号批准建设,为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选定承包队伍,经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现决定将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龙游县十里坪;(2)、质量要求:合格;(3)、工程概况:土地整治约334.85亩,建设生产道路约186米,农沟、农渠约2670米,砌石堤岸约86米,采用1台柴油机泵建设移动泵站,铺设φ200HDPE输水管约182米,及各类配套附属工程,投资额约187万元。 (4)、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整治、排水沟灌渠、输水管道、道路、挡墙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5)、工程预算:审定预算价
*******元,下浮区间值:8%-14%,(含8%、14%);(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二、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证书专业必须与投标企业专业资质一致),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电话
****-*******),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三、招标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3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四、投标保证金与席位费请在投标截止半小时前持IC卡到综合科(320室)进行登记确认。五、水利企业交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整或市政企业办理过龙游县小额工程年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递交:收款人(全称):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六、《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要求见(www.lybidding.gov.cn)表单下载。七、本工程适用《龙游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试行)。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4 月30 日 16 :00 时。联系人:蒋女士毛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
*******(交易中心)招 标 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4年4 月 25 日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招标人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2招标代理人名称:衢州市中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衢州市龙化路472号联系人:小蒋电话:
****-*******3项目名称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4建设地点龙游县十里坪5建设资金来源自筹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地整治、排水沟灌渠、输水管道、道路、挡墙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7工期要求90日历天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质量安全要求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安全生产无事故。10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经理证书专业必须与投标企业专业资质一致),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浙政发[2009]22号文件相关规定;办理过《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办理电话
****-*******),无正在被我省各级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无浙检会(预)【2004】13号文件规定的工程建设领域行贿行为。11业绩要求/12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13答疑会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14分包不允许(招标人直接分包的除外)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和密封16投标保证金水利企业投标保证金为 叁万元或市政企业办理过龙游县小额工程年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交至:帐户: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1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通过中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形式缴至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专用帐户帐户: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龙游县信用联社城北分社帐号:
***************1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后60日历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随合同19招标文件发放时间投标人自行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lyxztb.gov.cn)招标文件300 元/份,开标现场缴纳21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投标人对工程情况和招标文件(预算价)有疑问的可于2014年 4 月 29 日15:00前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将于 2014 年 4 月 29 日17:00前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澄清及修改的答疑内容。网址http://www.lyxztb.gov.cn22审定预算价
*******元23下浮区间及下浮率产生下浮区间为:8%~14%(含8%、14%),按每间隔1个百分点形成的7个球,在7个球中随机抽取(不重复)三个数值的算术平均值为中标下浮率,保留二位小数24合同承包价合同承包价=审定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 25投标书递交至地点:龙游县荣昌路行政服务中心副楼325室,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投标人提交任何替代方案27招标投标监督机构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
*******28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 4 月 30 日16时 00分29开标时间:2014年 4 月 30 日16时00分地点: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文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30评标办法①按先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取算术平均值为该项目的中标下浮率;②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抽签规则详见招标文件15条款。31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有关准备工作、编制和递交标书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无论投标进程的处理方式和最后决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如通知其中某一内容发生变化,其余未提及的将不变。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招标。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本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建设资金来源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安全要求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人资格要求4.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备案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6.踏勘现场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6.2投标人如自行踏勘现场的,发生的费用、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自理。7.投标预备会7.1本次投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8.分包8.1本次投标不允许分包(招标人直接分包的除外)。(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1.1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工程预算、施工图纸、修改和澄清的答疑文件组成。2.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2.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下浮区间及下浮率产生3.1下浮区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合同承包价4.1合同承包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投标保证金的缴交和退还5.1投标保证金的缴交见投标须知前附表。5.2投标保证金或年金手续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应当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专户,并写明投标人、投标项目名称。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为准。5.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签约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6.1本工程为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预算按GB50500-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浙江省2010计价依据,结合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进行编制。6.2定额采用:①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②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③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费用定额(2010版)6.3人工及材料信息价按2014年3月份衢州造价信息衢州价,无衢州价的部分材料按2014年3月份浙江省造价信息。6.4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要求结合本工程情况:相应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率、建设工程检验试验费费率按非市区工程中值计算。农民工工伤保险费按0.15%计取。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按0.20%计取。6.5相应工程规费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规定计取;税金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按3.513%计取。7.工程合同价控制7.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7.1.1工程量按实计算。7.1.2固定单价按预算书中的工程量清单单价×(1-下浮率),该工程实行投标风险包干,除地质变化、非中标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及工期延误造成价格变化的情形外,一律不再调整固定单价。7.1.3除措施清单按实工程量调整外,组织措施费用预算编制价格包干。7.1.4规费和税金按定额规定计算。7.2 发生工程量增减,按下列办法调整固定单价:7.2.1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增减单价确定:凡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及以上时,或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其增加部分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相应单价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预算内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2)不在预算内的项目,工程量单价确定:参考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现行的计价依据、费用定额、材料(设备)信息价或市场价及下浮率计算。不在预算内的项目结算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下浮率)(3)若定额缺项的,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下浮率)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7.2.2材料变更的价格确定(1)工程预算的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材料,按照省市造价信息(正刊)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单价及下浮率计算。(2)省市造价信息(正刊)没有公布的材料单价,由中标人提出适当的价格,经招标人会同工程预(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报相关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7.3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含预算编制费)按中标价的0.419%计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项目预算编制费为中标价的0.156%计取(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项目预算编制单位(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收取),投标单位在投标时综合考虑以上费用。7、4施工场地上的茶树、毛竹等树木及其他附属物,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挖除、清理、外运等所有工作内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不予支付本项工作内容的任何费用,清理后的树木等归施工单位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时综合考虑。8.材料价格风险控制8.1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8.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承包人承担,价差不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8.3因非发承包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的由发包方承担,价差(正值)计入工程造价;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价差(负值)计入工程造价。9.主要材料、设备要求9.1承包人采购材料应采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家和品牌,所有材料均应有产品合格证,否则发包人将不予认可,并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材料必须经现场监理及发包人认可,需检测的材料必须先检测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若使用劣质和未经检测合格的建材施工,一经发现,发包人或监理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将予以解除合同。无论发包人或监理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建材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承包人负责。(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格式中的所有表格,均可视内容扩展),包括完整地填写投标函,中文打字并装订成册。10.2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随身携带备查);(5)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6)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7)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在中标后,按要求组建配备并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注:若投标单位提供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则无需提交第⑶⑷规定的资料。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应密封完整。外包封上应写明:①招标人名称;②招标编号;③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包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12. 投标文件的提交和投标截止时间12.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2.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文件)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12.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文件外包封未按要求密封或盖章的;(3)投标人代表未随带有效身份证的;(4)投标人未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而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6)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7)未办理《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交易单位工作手册》的。(五)开标、评标、定标13.开标13.1开标会定于2014年 4月 30 日 16:00时在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25室) 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或项目负责人(持法人授权委托文件)参加开标会议。13.2开标程序:(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身份及资格进行查验;(3)确定进入公开抽取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4)随机抽取确定下浮率;(5)随机摇号确定中标候选人(按下15条款执行)。14.评标14.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14.2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不合格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1)投标人非龙游县投标备案库内的企业;(2)投标人的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承诺函未按要求格式填写或签字、盖章的;(4)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15.确定中标人15.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按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刷卡顺序,编制投标人号码;按先后顺序随机摇取三个号码,号码依次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至第三中标候选人;15.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入档。 15.3 经过审查,只有一家合格投标人的,招标人可以直接指定该投标人为中标人。15.4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在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示。16.中标通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3天无异议后,由招标人以“中标通知书”的形式通知中标人。(六)授予合同18.签订合同18.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18.2招标人应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十五日内将施工合同原件提交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8.3中标单位逾期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9.履约担保19.1签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分六个部分,质量履约占45%、安全文明施工履约占25%、工期履约占20%、项目班子到位率履约5%、廉政保证金5%,如违约按比例或全部扣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向其他中标候选人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二部分合同条款本招标项目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建[1999]313号文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询标纪要、承诺书6、投标书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及其附件8、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施工图纸10、工程量清单11、工程报价单 3、语言方案和适用法律、标准和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采用现行国家统一的标准、规范及省市施工规程、验收标准。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十天提供全套施工图六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相关资料转给第三方。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要求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①发放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②对承包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③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职务: 工程负责人 职权: 现场管理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7、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项目负责人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按通用条款8.1⑴条执行,开工令发出前办理完毕。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建设单位仅提供电源、水源,接至施工现场的水、电、通讯线路等由承包人负责,费用已列入投标总报价。(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主通道由建设单位负责,进出施工现场的其他道路、施工内便道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列入投标报价。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地质资料随同施工图纸在签订施工合同后提供。(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令发出前工程所需的施工证件、批件办理完毕。(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按《通用条款》8.1款第(6)项要求执行。(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三天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签订合同后5天内 提供完整的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供监理、发包人组织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9.1款(3)执行。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按《通用条款》第9.1款(6)执行。(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无(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要求实施,创“标化、文明、绿色”工地。工程竣工验收后15天内,拆除所有的临时设施,并按要求清理干净,如不按时拆除甲方有权进行拆除,所需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另行协商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遵照《通用条款》第13.1条款执行。 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遵照《通用条款》第17条执行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21条、22条执行。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如有以下情况仍作为合同价款组成部分:1、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30天内,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逾期不进行工程量清单复核,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未提出异议或招标人未予修正的,图纸(包括招标时提供的联系单)中所含的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相比,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数量少出部分的工程量,其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并且该项工作实施后,招标人将不支付其费用;而数量多出部分的工程量,在结算时将被按实扣回;3、暂定工程量根据施工资料或现场签证进行按实结算。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各项费率政策性调整;2、其中钢材、水泥、砖、电缆四类材料如涨跌幅度过大时,按如下方法调整:施工期间,前80%的月份当地信息价的平均价高于或低于投标月份当地信息价的10%时,高于或低于10%以外的部分差价予以调整,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时考虑并计入报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范围: ○1、设计变更;○2、符合合同约定的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3、暂定价;(2)调整方法: 单价的确定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投标综合单价确定。②合同中只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合同中类似的投标综合单价确定。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审计单位按投标时同口径审核后确定综合单价。④暂定价:由发包人与承包人经市场调研后,初步确定材料单价,经审计单位按投标时同口径组价审核后确定综合单价。暂定价确定原则:有地市级正刊信息价按地市级信息价,如无时按省级正刊信息价,如正刊信息价无价材料,则按相关副刊信息价的80%作为单价.信息价参照施工期间前80%的月份信息价的平均价。(1)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 (2)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遵照《通用条款》第23.3②、④款执行。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承包人项目管理班子、主要机械设备到位、临时设施搭设完成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占合同价款总额10%的工程预付款。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工程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50%(含预付款)时,开始扣回预付款,扣回金额为超出合同价款50%的一半,扣完为止。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5日前提供。工程量应由发包方派驻的工程负责人核实,签字确认后才能有效。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在收到承包方发票(或收款收据)后14天内,按月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联系单增减部分费用待决算审计后同口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收到发票30天内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未实施的分部分项工程价款)的70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齐全)合格,经审计完成后扣除总造价的5%质量保修金,其余工程款一次性结清。 5%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按比例支付。履约保证金经审计合格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 (有不符合41.3情形之一的除外)。 工程合同款以外变更造价增加,一律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待竣工结算审计后一并支付。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按《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执行。八、工程变更 1、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9、30、31条执行。2、 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决算时工程量按实调整,取费费率按投标文件同口径计算。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2、33、34条执行及招标文件有关条款执行。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技术资料三套。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竣工时间按合同约定工期。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上不限额,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承包方每日另支付违约金5000元人民币,直至扣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60%。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本合同41.3条款执行,同时进行返工,直到质量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在第(1)方式调解不成功时,采取第 (2)种方式解决。(1)请双方调解或有关部门调解;(2)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 39.1款执行。40、保险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根据建筑工程有关投保规定进行投保。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支票、汇票)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1、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项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其中: (1) 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2) 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上不限额。本工程工期不因天气等任何原因顺延工期。 (3) 确保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500元/天扣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每周6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300元/天/人罚款, 如果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每违法更换一次罚款2000元;(4) 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5) 在合同实施中,因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无效时,可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6) 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如未达到,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进行扣罚; (7) 按实际发生计取;施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廉政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发包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2、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设置最高限价的85%作为风险控制价,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控制保证金。(1) 工程质量占40%,若未通过竣工验收(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40%风险控制保证金;在施工过程中,每发生一次未按照监理或者发包人提出的质量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扣罚2万元,直至扣完40%风险控制保证金; (2)工期占6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人民币,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 (3)如果施工方故意拖延工期累计达到30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扣罚承包方全部风险控制保证金。造成其他损失的,发包人保留追偿的权利。3、工程履约保证金、廉政保证金及风险控制保证金退还金额按根据相关条款扣除后的金额,退还时间为工程竣工审核结束后一个月内。 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正本贰份,副本捌份。(正本发包方,承包方各壹份,副本发包方伍份,承包方叁份)47、补充条款1、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并协助相关执法部门实施农民工资的发放。 2、承包人承诺响应本项目招标文件载明的实质性条款。 3、本工程工期不因天气等任何原因顺延工期。 4、施工场地上的茶树、毛竹等树木及其他附属物,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挖除、清理、外运等所有工作内容,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不予支付本项工作内容的任何费用,清理后的树木等归施工单位所有,投标单位投标时综合考虑。5、若本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合同。附件三: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示范文本)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 (工程名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1、质量保修期为 年。2、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保金为工程结算价的5%。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暑,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日 年 月 日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施工投 标 文 件(本)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 招标人: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邮政编码:编制时间:投标文件的组成附件一:(一)投 标 函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之所有规定,完全接受本次招标承包价=审定预算价×(1-中标下浮率),工期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 3.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1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按规定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并确保人员到位率。(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附件二:(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 标 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 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三:(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兹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担任委托人的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参加(项目名称)的招投标事宜。受委托人代理权限如下:一、以委托人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二、以委托人的名义澄清投标文件;三、以委托人的名义说明投标文件;四、以委托人的名义补正投标文件;五、以委托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六、以委托人的名义撤回投标文件;七、以委托人的名义修改投标文件;八、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 合同;九、以委托人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十、以委托人的名义领取退回投标保证金十一、依法参加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十二、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十三、 。委托人对以上权限中的非授权事项,用横线划字中线方式删除,否则视为授权事项。受委托人在代理权限内,所产生的权利由委托人享有,所产生的义务由委托人承担,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开标等活动的,不必提供本授权委托书。㈣企业营业执照㈤企业资质证书㈥安全生产许可证㈦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及B类证书以上“五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㈧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若投标单位提供交易中心制作的IC卡,则无需提交第(四)(五)(六)(八)资料。第四部分审定预算造价文件招标文件备案意见书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的 浙江东恒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溪底杜区块)垦造耕地项目招标文件LYSG2014-60- 47 已经我办审核。经审核,该工程招标文件未发现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内容,同意备案。招标文件时间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并报我办备案。龙游县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