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新区垃圾收集清运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垃圾收集清运招标公告
嵊州市城南新区垃圾收集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嵊州市城南新区垃圾收集清运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现该项目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嵊州市城南新区垃圾收集清运项目,工程地点:嵊州市城南新区。
2.2招标范围:对嵊州市城南新区垃圾收集清运。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预算投资:本项目招标预算造价:302.91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投标限价)为278.68万元(投标最高限价必须低于该项目招标预算造价的一定比例,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且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投标报价高于投标最高限价的否决其投标;本项目风险控制价为236.88万元(投标最高限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中标后5个工作日内提缴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补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中标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
2.5资金来源: 自筹 。
2.6质量要求: 合格,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质量标准及嵊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规定的相关质量标准;
2.7承包期限: 3年(合同签定之日起)
2.8垃圾清运一日二次至四次、垃圾入室至少一日七次以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主营业务具备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环卫经营服务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若注册不在嵊州市范围内的,须在嵊州市注册分公司,且营业执照需在本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且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及以上,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2法人代表男超出55周岁,女超出50周岁的公司必须有一名50周岁以下副职常年共同参与管理。
3.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4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按规定处置串通投标与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不同标投标人属于同一法人、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若中标后被投拆的,视为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行为处置,中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部分条款
4.1报名时间:2014年 4 月 30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地点为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4.2报名及资料要求:投标单位的交易员(法人代表)随带交易员证及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项目负责人如需要副职共同参与管理需提供企业任命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允许潜在投标人办理临时交易员证(法人代表),于报名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项目交易部办理。(资料在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请于2014年 4 月 30 日至2014年 5 月 5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4:30,在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4.4投标保证金:60000 元大写: 陆万 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账形式汇入指定账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嵊州支行********155*****020 银行地址:嵊州市一景路2号。
4.5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4.6中标方式: 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 5 月 22 日 9 时30分,地点: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嵊州市城南新区管委会(三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嵊州市 地 址:嵊州市越秀一路23号
邮 编:312400 邮 编:312400
联 系 人:丁 工 联 系 人:钱帅杰
电 话:0575- ******** 电 话:****-********
传 真:0575-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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