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象新区核心区商务街施工监理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南发改五象登字[2013]00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广西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核心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46.9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4.6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2.32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商务写字楼、大型综合商场、地下停车场以及配套设施等。
项目概算投资额:计划投资(建安费)暂定20亿元人民币
施工工期: 1095 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监理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质量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施工图纸要求完成的工程内容,包括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主体工程、外装修工程、强弱电、消防、暖通、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工程、景观绿化、人防工程、立面照明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办公商业区地下室土方工程及基坑支护工程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无记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4年04 月24日至2014年 05 月04 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4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帐号:2001 7301 0400 1660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0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大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总监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中越路7号东盟财经中心B座5楼
邮 编: 530025
联 系 人: 李晓梅
电 话: 0771- *******
传 真: 0771-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 编: 530022
联 系 人: 傅荣、严卫红
电 话: ****-*******
传 真: ****-*******
10、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
招 标 人:广西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4 年04 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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