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榆树市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奖补办法(征求意见稿)
一、优化营商环境
对凡来榆树市投资肉牛产业的外埠企业,按照《榆树市关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办法》予以执行,投资企业在产前、产中、产后均享受“保姆式”服务,设项目秘书,一企一专班。
二、支持肉牛养殖保险
以农业保险业务为切入点,实施“政银保担”联动支牧,鼓励保险、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肉牛政策性保险,凡域内200公斤以上肉牛均参加保险,保额1.5万元,每头肉牛保险费500元,由中央、省各负担30%、县级负担20%,企业或个人负担20%。保额超出1.5万元的,超出部分由企业或个人承担。
三、支持肉牛养殖融资创新
银行以保单及肉牛活体抵押开展肉牛贷款业务,凡参保肉牛,每头可申请不低于9000元的银行贷款,并对肉牛养殖50头以上(含50头)规模经营企业或者个人给予争取上级贷款贴息。
开展畜牧业动产、不动产融资,开展土地经营权和畜禽圈舍产权抵押融资。
四、支持新建或改扩建肉牛深加工企业。
支持肉牛加工企业利用现代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开发低温牛肉食品、保健牛肉制品,医药用品等精深加工以及方便类、速冻类、休闲类牛肉制品,符合条件的,除按照《榆树市关于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奖励办法》执行外,对新建肉牛加工企业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原有肉牛加工企业实施改扩建投资额超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五、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对于饲养肉牛基础母牛的养殖户(含企业),实行存栏母牛定主体,新增犊牛定资金,对自有母牛新繁犊牛的养殖户(含企业)给予每胎每次300元补贴。
六、支持育肥牛养殖增量
肉牛养殖场户从省外购入育肥牛10头以上的,每头育肥牛给予300元的补贴。除此之外,获得此政策奖补资格的养殖企业或个人在同等条件下还可优先享受秸秆饲料化利用、粪污综合利用、金融保险等其他方面的竞争性扶持措施。但对存在骗补行为的,除取消上述竞争性扶持措施外,将依法严惩。
七、支持肉牛养殖特色产业小镇建设
鼓励乡镇政府结合农村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养殖用地集约使用,加快实施“退户入区”集中养殖。对于肉牛存栏达到3万头以上,实施退户入区养殖的村集体达到50%(含50%)以上,所有已实施退户入区集中养殖的村退户入区养殖比例达到70%以上的特色小镇,一次性给予乡镇政府100万元奖励。对于以“牛文化元素”为主题创建特色文化、特色旅游、打造特色雕塑、路灯杆主题活动等,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100%补助政策。
八、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对生产加工秸秆饲料的企业和养殖户(场)享受补贴政策,年加工或使用300立方米以上的秸秆饲料给予每立方米30元补贴,单户补贴最多15万元。对利用生物菌剂制作秸秆生物饲料的企业、肉牛养殖户(场),给予生物菌剂购置费50%的补贴,单户补贴最高10万元。
九、支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1.开展标准化繁育服务站点建设,2025年前每年达标创建30个标准化繁育服务站点,完善冻精冷链设施,给予完成达标创建的标准化繁育服务站点的企业或个人3000元补贴。
2.对于使用性控冻精进行犊牛繁育的,每剂性控冻精给予提供性控冻精业户(企业)30元补贴;对于使用优质肉牛胚胎进行犊牛繁育的,每繁育成功一胎给予提供移植技术的业户(企业)500元补贴。
十、支持人才引进战略
对引进高级以上家畜繁殖工且能从事性控冻精配种和胚胎移植的,对引荐人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引进的高级人才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高级家畜繁殖工需在榆树市辖区内从事家畜繁育改良工作一年以上,且使用性控冻精配种或胚胎移植100头以上。)
本奖补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本措施由市肉牛办负责解释。
榆树市人民政府
榆树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1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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