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220V直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220V直流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5008
设备材料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保税设备[2014]04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220V直流系统设备采购 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发改能源[2010]292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受 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临空产业区热电新建工程建设规模为2×25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24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占地面积111919m2,项目投资约58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拟采购与上述设备配套的220V直流系统、UPS设备。1)2套UPS(含主机柜、旁路柜、配电屏),型号:30kVA;2)2组蓄电池组(阀控式密闭铅酸蓄电池,每组104只),型号:600Ah; 3)直流电源屏包括:3面充电屏; 1面直流配电屏; 2面直流联络屏;1面直流配电屏(继电器楼); 1台蓄电池放电装置(移动式);具体采购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 计划交货期:2014年07月08日 至 2014年11月08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制造商,年检有效;2)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3)具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间内;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1~2013)具有达到或超过本工程规模(直流系统:600Ah)的同类设备业绩五个(提供合同复印件,一个合同为一个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到指定地点报名。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04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4 年 4 月 21 日 至 2014 年 4 月 25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05月19日至2014年05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待定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收到购买文件汇款单后3个工作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天保热电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纬七路
邮政编码:300308联系人:葛海栋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毅(印鉴)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联系人:师锐电话:137*****076
传 真:***-********
日期:2014 年 4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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