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滇池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滇池保护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科学治滇、系统治滇、集约治滇、依法治滇”思路,以科学研究为支撑,以工程措施为手段,以生态恢复为目的,以监督管理为保障,高质量推进滇池保护治理项目实施,确保滇池保护治理“十三五”目标实现,推动滇池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此项目。

2020年度昆明市财政局共安排市级资金20,00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使用资金合计12,620.86万元,资金使用率为63.10%。

二、绩效评价结论

滇池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得分84.82分,评价等级为“良”。

总体来看,2020年滇池水质稳定达到IV类,滇池外海北部水域发生中度以上蓝藻水华天数较2015年降低81%,实现了滇池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水质目标,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85.5%,整体满意度较高。但部分项目也存在进展缓慢、效益不明显、前期工作不扎实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滇池保护治理“双目标责任制”

为了实现滇池治理目标,昆明市推出了“双目标责任制”,此制度将水质改善考核目标和污染负荷削减考核目标结合起来。一方面,依据国家断面考核要求,明确滇池流域各河道、各年度的水质考核目标。另一方面,以改善滇池水质为流域水治理的最终目标,用目标年滇池水质提升目标为约束,推算出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将其分解为滇池流域35条河道的污染负荷削减目标,最终将削减目标按河段分解至所在辖区。

(二)建立生态补偿保护治理制度

昆明市先后出台了《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水质监测办法(试行)》、《滇池流域试点河道生态补偿考核监测断面及水质考核标准(试行)》等6个文件,建立了流域生态补偿制度。

生态补偿以辖区为基本单元覆盖了全流域35条入滇河道及支流沟渠,补偿依据包括河道断面考核和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考核两大类,各被考核单位未达到断面水质考核目标或未完成年度污水治理任务的,将缴纳生态补偿金,市级统筹用于滇池流域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对于考核断面水质类别优于考核目标一个及其以上类别的,从市级统筹的生态补偿金中安排资金对被考核单位给予补偿,用于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进展缓慢,影响资金使用进度

滇池治理水污染防治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包含35个子项目,其中21个子项目按时完成,项目完成率为60%。按项目类型分类,科技研究类项目完成率最低,为43.75%;牛栏江污染防治项目完成率为66.66%;管理能力建设项目完成率为69.23%;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项目、生态恢复与湿地建设性项目完成率为100%。

经分析,具体原因如下:

一是项目主管部门对部分项目整体把控能力不强,动态监管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资金拨付流程繁琐,影响项目开展进度。

三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开展受阻影响实施进度。

(二)部分项目效益不明显,缺乏绩效跟踪手段

评价时发现,18个项目存在效益不明显难以量化考核的情况,其中:16个科技研究类项目成果主要为相关研究报告、评估报告,项目单位将正式报告上报市政府后项目结束,成果运用情况缺乏有效的绩效跟踪手段,项目效益不明显。

(三)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实地评价时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因前期调研不充分、预算编制工作不到位导致财政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的问题。

五、建议

(一)加强项目动态监管力度,简化资金拨付流程

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监管力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持续监控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项目进度等核心情况,同时对照初期目标跟踪其完成情况,评估项目达到预期结果的可能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执行方案。

借助信息化手段助推全过程绩效管理,通过对业务流程的规范和在线控制,可以第一时间获取项目采购、合同签订、科研成果等各类信息,及时监控项目实施进展。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情况与预期绩效目标确实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由于《昆明滇池水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在2013年制定印发,建议主管部门牵头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充分征求项目单位意见,提出修改管理办法的方案,按照相关流程规定报市政府审批,从而提升项目开展进度。

(二)重视项目绩效考核,积极收集成果材料

各项目单位在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应将绩效管理渗透到预算资金运行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打造绩效管理的闭环。重视收集产出、成本、效益等相关信息,做实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双监控。同时,项目单位应重视绩效自评工作,积极考核项目效益达标情况,分析未达标的原因。

(三)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各项目单位应加强前期调研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开展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工作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点环节和限制因素。根据项目特点,合理配置资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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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水污染防治 绩效评价 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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