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技术服务招标信息公开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技术服务招标信息公开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路线起点K0+209.969位于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与G6京藏高速采用T型枢纽互通立交衔接,并预留未来向北延伸的条件。终点K53+915.635位于青海省海东市化隆县,预留未来与循隆高速、牙同高速公路的衔接条件,并设置临时接线连接S307及S202,路线全长53.594km,化隆连接线长2.923km。主线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宽12.25m,桥涵汽车荷载采用公路-Ⅰ级,桥涵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大、中、小桥及涵洞1/10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系数0.10g。本项目共设特大桥8378米/6座,大桥6237米/20座,隧道9413.5米/3座,其中乐化隧道长5933米,香草隧道长2556米。涵洞通道177道,主线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区1处,隧道变电所5处。

1.2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G213策克至磨憨公路乐都至化隆段公路工程技术服务LHJSFW-1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交工验收之日止,预计48个月。

招标范围:(1)本工程的过程质量抽检及交工验收前检测。(2)对施工单位的特殊结构桥梁监测情况进行抽查。(3)对施工单位的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进行抽查。(4)参与项目办的辅助管理及提供技术保障等工作。

合同估算价:1912.65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9">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同时具备: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且有效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3)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4)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证书(原CMA计量认证证书)。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隧道施工的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

(2)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项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须包含路基、路面、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等内容);

(3)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独立完成过1座公路大桥及以上工程的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无需说明本条内容)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8、投标人拟投入的从业人员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列入“黑名单”。

9、投标人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jtsyjc.net/)中最新公布的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专业或道路工程专业或桥梁专业或隧道专业或桥梁隧道工程专业),同时具备以下个人业绩:①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座公路特大桥工程的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②近5年(2016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担任过1座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隧道工程的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或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的项目负责人。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个人扣分不得超过40分。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一个联合体最多由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成;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或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4)联合体各方应同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信誉的强制性要求,联合体应满足招标文件中的资质、人员、业绩、设备等强制性资格要求。

3.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附件。

4.公开时间

2021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结束。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青海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青海省路达交通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朝阳西路23号

邮政编码:

810003

邮政编码:

********f51f31">810003

联系人:

张超

联系人:

郑伟

电话:

0971-*******

电话:

0971-*******

2021年12月13日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服务期及工程质量要求;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已标价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d.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已标价服务费用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证照应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试验检测等级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业绩要求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信誉要求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资质等级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a.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不含最高投标限价本身)。

b.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投标内容

a.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b.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c.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工期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甲方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00分)

商务部分:50.0分

技术部分:35.0分

投标报价:10.0分

其他评分因素:5.0分

(注意:上述内容请结合实际赋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述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评标价B: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c96f4ce********a2681f386">6个时,评标价为所有投标人投标函报价(Di)算术平均值。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6个(含)时,评标价B为去掉1个最高和********f71af030b0c*******a">1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方法一:平均值法: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B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P。

P=B=Σ(D1+D2+…+Dn)/n

方法二:权重法:控制价H和B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确定评标基准价P。

P=B*A%+H*(1-A%),其中A=。

A值:为权重比例。

方法三:降幅系数法:B乘以降幅系数K做为评标基准价P。

K的取值范围为至。(取值范围建议在(91-100)之间)

P=B*K%

K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现场抽取,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示例0.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详细评审

下表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并应就“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赋分”四项完整填写后才能使用。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赋分

2.2.4(1)

商务评分标准(信誉、业绩等)

(50.0)分

主要人员

(1)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及人员业绩最低要求的,得30分。

(2)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个人扣分超过20分的,扣2分/人。

30分

业绩

满足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20分。。

20分

2.2.4(2)

技术评分标准(方案、人员等)

(35.0)分

服务大纲(或服务方案)和措施

①服务大纲(或服务方案)和措施可行,具有较强针对性,满足现场要求,得基本分9分;

②对招标项目理解充分,服务大纲(或服务方案)和措施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保障有力,加0~6分。

15分

本工程重点与难点分析

①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工程分析较全面,针对该关键工程提出的服务控制方案合理,得基本分6分;

②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工程分析透彻,把握准确,对工程提出的各项服务控制方案科学合理、全面及针对性强。加0~4分。

1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①对本工程的建议可行,得基本分3分;

②对本工程的建议分析全面,操作性强,加0~2分。

5分

服务承诺

①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较为可行,得基本分3分;

②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可行,加0~2分。

5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Di>P:每高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1.5分;

Di﹦P:得10分;

Di<P:每低一个百分点从10分中扣1.0分;

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表示评标基准价;Di:投标函报价

10分

2.2.4(4)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5.0)分

信誉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的,得3分;

(2)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jtsyjc.net/)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为AA级信用企业的加2分。

5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和程序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2初步评审程序

2.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2.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3详细评审标准

2.3.1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3.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4详细评审程序

2.4.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或分值进行评审或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4.2投标人得分=A+B+C。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5.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评标结果

3.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公开 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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