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屯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承担机构的公告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屯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承担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摸清我县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进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的落实,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7号)和《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开展海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403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屯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现公开选聘技术承担机构,采用报价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二、工作内容
以屯昌县第三次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其他草地(0404)、盐碱地(1204)、沙地(1205)、裸土地(1206)的底图,从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共10项分类评价指标体系,逐地块开展调查评价,形成集面积、类型和分布于一体的县级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数据。
在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底图范围外,根据局部小气候、灌溉条件等因素,补充摸底宜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其他草地、盐碱地、沙地和裸土地,经省级统筹,进行补充调查评价。
三、项目完成时间和成果要求
(一)2022年2月28日前完成,实际按照省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总体部署为准。
(二)项目提交的成果:成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件、表格、矢量数据、数据库、文字报告等,成果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及省、县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执行。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三楼309室。
五、报名资格
报名单位须具备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持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项目报价函(密封)。
以上材料报名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归还,谢绝联合报名。
联系人:李先生(150*****781)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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