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定县乐芒水库灌溉工程(灌区工程)已由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南州水利局以黔南发改投资[2012]5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定县乐芒水库灌溉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烟草援建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贵定县定南乡胜利村。
2.2、招标范围:输水总管道、支管、灌区调节池、金属结构、设备采购及安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22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适应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其企业资质范围(包括可承接项目规模)和主要关键岗位人员资格(包括岗位类别)须与该企业经我省水利专业工程管理部门在水利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公开的《贵州省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初始档案记录公告》一致,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须满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入黔省外企业还须提交有效的《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限制数量为9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 2014 年 4 月 28 日09:00时~17:00时至2014 年 5 月5 日09:00时~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采取以下方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持申请人单位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应为企业投标交易员(附水利交易员证原件)或企业主要负责人(附企业任职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获取文件时,上述证件需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份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 5 月 15 日10:00时,地点: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匀市民族路人民广场州博物馆办公楼)面交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贵定县乐芒水库灌溉工程管理所
地 址:贵定县红旗路
联 系 人:罗祖华
电 话:
139*****925 招标代理机构: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贵阳市延安西路2号建设厅大厦西楼16层
联 系 人:刘先发
电 话:
****-*******传 真: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林达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