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口、长寿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水质2022年度水质维保服务公开比选

大渡口、长寿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水质2022年度水质维保服务公开比选

大渡口、长寿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水质2022年度水质维保服务公开比选

大渡口、长寿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水质2022年度水质维保服务公开比选

1. 比选条件

本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长寿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水质2021年度水质维保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渡口、长寿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水质2021年度水质维保服务比选

2.2 比选范围:冷却塔设备清单

2.2.1冷却塔清单(41台)

冷却塔统计(含开式、闭式塔日常清洁及循药维保工作)

序号

单位

安装位置

台位号

品牌

规格型号

循环量

温差℃

进口管径

出口管径

大渡口厂区(12台冷却塔)

1

热固事业部

F02线工艺循环水

1#

大连斯频德

CCT-10000AX

280m3/h

2

2#

廷亚

TCC300TROA

300m3/h

3

F03线工艺循环水

1#

廷亚

TCC-380R02

420m3/h

4

2#

空研

KMB-280TR

420m3/h

5

F05线工艺循环水

1#

廷亚

TCC-190R

770m3/h

6

2#

空研

KMB-350TR

350m3/h

7

热塑事业部

F06线公用循环水

1#

KMB-70TR

140m3/h

8

2#

9

3#

KMB-420TR

840m3/h

10

4#

11

公用运维部

总部制氧站

1#

马利

NC8413WAN2

1200m3/h

12

2#

NC8405TAN2

600m3/h

长寿厂区(29台冷却塔)

1

热塑事业部

F08A线工艺循环水

1#

廷亚

TCC-500-007

500m3/h

1

10℃

80mm

2

F08A线工艺循环水

2#

空研

KMB-500TR

500m3/h

1

10℃

80mm

3

F08B线工艺循环水

3#

方舟

FBFJ-230A

275m3/h

1

10℃

200mm

4

F08B线工艺循环水

4#

方舟

FBFJ-230A

275m3/h

1

10℃

200mm

5

特纤H01、H03线

3#

浙江金菱冷却塔

JNT-1500/T

1500m3/h

1

10℃

200mm

6

特纤H01、H03线

3#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

10℃

200mm

7

风电事业部

F10制冷站

1#

玛利

NC8329D2

1000m3/h

5℃

100mm

250mm

8

F10制冷站

2#

玛利

NC8329D2

1000m3/h

5℃

100mm

250mm

9

F10制冷站

3#

玛利

NC8330F

600m3/h

5℃

100mm

250mm

10

F10工艺循环水

1#

荏原

KMB-500TR

500m3/h

10℃

80mm

80mm

11

F10工艺循环水

2#

空研

KMB-450TR

450m3/h

10℃

80mm

80mm

12

F11制冷站

1#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13

F11制冷站

2#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14

F11制冷站

3#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15

F11制冷站

4#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16

F11制冷站

5#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17

F11制冷站

6#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18

F11制冷站

7#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19

F11制冷站

8#

金日

HKD-1279-C8-FLR

4800m3/h

5℃

20

F11工艺循环水

1#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0℃

21

F11工艺循环水

2#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0℃

22

F11工艺循环水

3#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0℃

23

F11工艺循环水

4#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0℃

24

F11工艺循环水

5#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0℃

25

F11工艺循环水

6#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0℃

26

特纤H02、H04线

1#

浙江金菱冷却塔

JNT-593730SL*3,

1500m3/h

1

10℃

27

特纤H02、H04线

2#

浙江金菱冷却塔

JNT-593730SL*3,

1500m3/h

1

10℃

28

特纤H02、H04线

1#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

10℃

29

特纤H02、H04线

2#

方舟

FBFJ-230A

1440m3/h

1

10℃

2.3年度维保内容:

2.3.1.循环水系统清洗:

采用化学清洗方法把制冷设备蒸发器、冷凝器中锈、垢、油污等有害物从水路系统清洗出来。然后再进行钝化预膜工序,使得水路系统金属材料表面上有一层化学保护膜起防腐蚀作用。

1)循环冷却水处理工程:

a.工艺循环水冷却系统的清洗: 通过药水循环彻底清除系统设备内部及管道内壁中的水垢、微生物、粘泥、油污及锈泥等沉积物,达到表面洁净。

b.空调机组冷却循环水系统的预膜: 投加预膜剂循环使系统设备内部及管道内壁形成一层完整而耐腐蚀的保护膜。

2)空调机组循环冷冻水处理工程:

冷冻循环水系统的清洗、钝化: 彻底清除系统设备内部及管道内壁中的水垢、微生物粘泥、油污及锈泥等沉积物,达到表面洁净并形成一层完整而耐腐蚀的保护膜。

2.3.2、开机阶段的日常水质管理:

1). 开机期间每周加药一次;

2). 每周取水样进行水质化验两日内提交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指标控制标准如下:

项目冷却水冷冻水

PH 6 . 5-9 . 0 7 . 5-1 单位

电导率<2500 <500-3000 us / cm

总硬度<600 <600 mg / L

总碱度<600 <600 mg / L

氯离子<300 <200 mg / L

铁离子<1 . 0 <1 . 0 mg / L

铜离子<0 . 1 <0 . 1 mg / L

3). 每月清洗冷却塔盘一次并排污;

4). 每周检查冷却塔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并保持水塔外观干净;

5). 每周检查冷却及冷冻水质情况;

2.3.3停机期间药物保养处理

冷却水系统投加防锈保湿剂进行湿保处理,在此阶段不再每周加药、每月洗塔。

2.4、循环水维护保养所需备品备件及材料(药水),人工服务、技术服务服务所需工器具劳保等均由投标人提供。

2.5、维保单位根据国家和招标人公司相关疫情防控防疫规定要求做好驻厂维保人员的防疫工作,承担驻厂维保人员必备的防疫物资,并积极主动配合招标人公司相关防疫工作。

2.6公用系统水质年度维保周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2.7该比选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该项目设置最高限价20万元。

2.8项目过程中因招标人新投产生产线、冷修生产线等原因导致新增或减少维保量,根据已签订合同维保单价进行项目费用增减并签订合同补充协议。

2.9付款时间方式:循环水维保服务每月完成后开具当月维保发票后按月支付,支付方式为银行电子承兑汇票或电汇。

2.10本项目收取合同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为从当月应付维保款中进行提取,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后,履约保证金在30天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2.11该项目地址为大渡口厂区和长寿厂区,合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长寿分公司分别签订,并分别总部公司和长寿公司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制冷设备维修、水处理维护、空调系统清洗或专业清洗服务等相关业务,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2)投标人从2018年至今具有中央空调冷却塔(开、闭式冷却塔)循环水质维保同等案列三个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技术资格和技术能力,资金、维保设备及工器具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循环水水质维保技术和施工安全管理等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法规要求的有资质(高空作业证)的专业从业人员;

(4)没有被责令停业,或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具有投标资格(需要提供国家相关网站查询的相关记录并加盖公章);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 安全审查

1)比选人应具备符合工程要求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有会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沟通和完成安全资料填写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承包商须服从甲方一切生产及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并接受合同附件中安全环保协议全部内容(见附件一

附件一:

安全环保协议书

(基建、安装、维保单位2022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基于已签订的工程承揽合同文件,为进一步明确双方在承揽的工程项目施工时的安全、环保、消防职责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本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职责与权限

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对乙方人员进场前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将公司HSE方针、重大安危因素和环境因素及相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应急处理程序等告知乙方,考核合格后发放《入场施工安全合格证》。

2、甲方根据施工合同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监督做好甲方人员及甲方委派的第三方人员进出施工现场的安全。

3、甲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对乙方施工现场或进入甲方生产、施工区域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发现安全环保隐患、安全控制措施不力、违章作业以及安全事故发生时,甲方有权勒令其停工整改、扣除违约金、责令更换人员、设备等措施保障安全施工。

4、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信息。

第二条、乙方职责与权限

1.乙方须将甲方的HSE方针、重大安危和环境因素及相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传达给乙方员工,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目标责任制,制订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监督乙方员工严格按管理要求进行施工等现场作业。

2.对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3.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4.负责对所使用的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资质进行审查,对其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并承担责任。

5.施工单位入场流程:签订施工合同前应办理资质审核手续,通过资质审核的单位方可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单位进场前设备工程部组织与施工单位应签订《安全环保协议书》。施工队伍入场前,各专业负责人应收集入场人员名单及组织机构文件、人员资质证书等交安全员备案,并向安全环保部申请参加一级培训,确定好培训时间后,通知施工单位带上照片参加安环部组织的一级培训和考试,通过考试的人员交照片办理入场施工安全合格证,根据《承包商环境安全管理程序》对危险性较低的参观、技术服务人员和施工时间较短的专业技术人员适用简单入场培训流程

6.负责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其经费计划,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及措施实施前,报经监理单位审批。凡涉及较大规模的钢结构制作安装和拆除、模板、基坑、脚手架、玻璃幕墙、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爆破、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编写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应组织进行专家论证,方案通过后按照方案进行施工。

7.按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和施工合同等规定,在工程施工中保证足够的安全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投入,为本单位驻施工现场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减少或杜绝职业病的危害。

8.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的制度。

9.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电焊、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

10.外来承包商员工进入厂区,必须服从管理,应遵守《厂区道路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规定道路标识行走,不得强行穿越叉车、吊车作业禁止通行区。施工作业场所应遵守公司禁烟管理规定,禁烟区内不得吸烟。

1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乱动生产作业设施、设备,违规乱动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发现有异常时可报告相关人员处理。

12.各施工单位应按业主方核定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型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施,如要改变总图动布置的需经建设方同意方可实施。

13.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职工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应符合卫生标准,现场临设塔建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14.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现场周边设定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弃物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施工现场废水排放应按甲方要求处置,工程废弃物应按照甲方现场代表指定的区域分成可回收的铁制品、纸制品、木制品,不可回收的垃圾、危险废弃物分类堆放,按照原材料供应方式和国家相关规定划清责任进行处置。

15.施工作业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作业,作业前应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做好,作业完成后应检查是否存在未消除的安全隐患。脚手架要搭设牢固,跳板、栏杆要绑牢。脚手架的拆除应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应从上往下拆除,不得高空抛掷脚手架管件。

16.临边、洞口安全防护必须健全、固定牢靠,施工现场的井、坑、沟、池均要有盖板或围栏,爬梯、平台、吊装孔均须设有栏杆。因施工需要打开的楼板、地沟及窨井等的盖板,以及新挖的沟、坑、井、洞都应做好明显标志,白天用警示绳或栏杆围起来,夜间要设红色信号灯,施工完毕要及时回填好或盖好。

17.进入施工作业现场的工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观人员等均必须戴好安全帽,根据现场安危因素情况,应适当增加必要的劳保穿戴,如劳保鞋、隔音罩、防尘口罩、护眼面罩等。

18.交叉作业应办理书面告知手续,后进场单位应告知先进场单位,存在外部影响的施工作业单位应告知被影响的单位,上下交叉作业应相互配合,作好信号联络。

19.高处作业、动火作业、设备检修作业、有中毒或窒息的危险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电气作业等危险作业均按CPIC发布的《危险作业管理程序》(Q/CPIC A00.40)管理。

第三条违章处理

1、违反甲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及《安全环保协议书》的,根据条款规定酌情给予暂停施工整改、更换管理人员以及进行经济处罚。甲方将处罚通报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乙方指定邮箱中,发送之时开始计算有效反馈时限。因受到处罚影响工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延长。

2、乙方单位和个人不服从各级安全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对事故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态度恶劣,一律加重处罚。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各施工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有预见性地做好应急准备,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经常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如实按流程报告甲方,负伤者或事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逐级上报,事故发生现场负责人应在30分钟内报至设备工程部领导和安全环保部,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2.事故发生后,由事故当班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或其它指派人员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必须及时组织力量,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接到事故报告的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处理及开展调查工作。在不影响抢救受伤人员和不造成事故扩大的前提下,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和拍照取证工作。

3.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到达现场或将受伤员工护送到医务室,视情况联系附近车辆护送到工伤定点医院治疗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情况紧急时,可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抢救,待伤情平稳后再转到定点医院治疗。

4.事故调查应事故处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跟踪落实、组织学习事故案例,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向事故发生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进行数据采集,索取有关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

5.事故调查处理及审批权限:

1)微伤事故由事故所在单位负责调查与处理,但处理结果应报送设备工程部。

2)一人以上轻微伤3人以下重伤事故由甲方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3)重伤3人以上事故由政府部门或政府部门授权调查处理,政府部门授权调查处理的事故,由甲方安全环保分管领导审批。

4)死亡事故由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根据政府部门调查报告,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调查权限,应立即组织人员勘查事故现场并拍照或录像取证,收集相关资料。轻伤以上事故,应在3个工作日内成立3人以上的事故调查组,调查组成员根据需要确定,应与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成员包含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工会代表(重伤以上)等人员。

7.结案期限:轻微工伤事故应当在15天之内结案;其它工伤事故应当在3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90天。

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因违反各项制度及规定,造成事故及自身损失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附则

1、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签订后立即生效,之前已签订的《安全环保协议》作废。有效期至工程施工结算完成时止。

2、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后补充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根据双方所签合同之争议条款解决。

3、处罚规定见附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处理与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的签署、递交、说明、修改事宜,遵从工程合同及相关协议书规定的有关义务和处理方式,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

施工单位考核标准

违规事项

扣罚金额

说明:扣罚和奖励金额为事件每发生1次或1人.次的金额,金额单位:元,币种为人民币。

一、制度及管理性违章

1

施工期间,同承发包项目相关的企业、人员资质发生变更应报批的隐瞒不报,未经建设单位同意私自分包,聘用的分包商无有效资质。

3000~5000

2

未获开工令私自开工,不执行建设(监理)单位发出的停工指令

3000~5000

3

安全制度不健全,缺乏符合本企业需要的《安全环保责任制》《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危险作业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

1000~5000

4

三级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不符合国家规定、公司制度要求。

1000~3000

5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1000~3000

6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编制但未编制、未经审批完成就施工。

1000~3000

7

未履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就施工。

1000~3000

8

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纠正措施不力,隐患排查、整改记录缺失。

1000~3000

9

施工作业无安全操作规程;违反成品保护管理程序。

1000~3000

10

车辆、设备入场前,大型登高、吊装设备、脚手架架设后应进行备案、报批、验收的,未经同意就使用。

1000~3000

11

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3000~10000

二、个人违章

12

进场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借用、冒用他人入场许可证的。

500

13

安全帽、护目镜、劳保鞋、工作服、反光背心等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

200~500

14

班前或班中饮酒后,仍然进入施工现场工作。

1000

15

超过2米有可能跌落的场所施工作业未系或未按规范系安全带。

1000

16

在施工区内禁止吸烟处吸烟(非一级禁烟区)。

100~500

三、现场及施工作业违章

17

施工平面布置图不符合规定,现场状况与图不相符;施工现场搭设临时建筑,未经业主方同意后就实施。 班组工具房的布设未经过业主方统一规划或认可,布置不整齐,施工常用工器具应规划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楚,不影响外观形象,未做到上述措施的。

1000~3000

18

施工场所的井、坑、孔、洞、地沟、临边等,未及时设置有效的临时防护设施及安全警告标志,未经许可,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1000~3000

19

不严格执行工作票、证制度,监护人玩忽职守、无票作业。

1000~3000

20

现场临时用电、吊装、受限空间、动火、盲板抽堵、高空作业不符合规范要求,安全设施带病作业、措施不健全,违章作业。

1000~5000

21

登高作业工具、设备、脚手架、跳板、安全网、栏杆等等安全设施、附件不健全,带病作业。

1000~3000

22

入场工、器具安全附件不健全,使用淘汰落后的设备、设施,设备设施配置不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1000~3000

23

工人操作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剩余物料、废旧物料、危险废弃物未分类处置,未按要求在指定区域按指定方式处理。

1000~3000

24

堵塞消防通道、易燃、易爆品、易腐蚀品未按规范存放和使用,消防设施配备不符合要求,未按消防规范作业。

1000~3000

25

未履行成品保护制度,对设施、路面保护不力,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

1000~3000

四、厂区规范管理

26

入场车辆未按规定入场、行驶、停放的,行人在限定区域以外行走的。

200~500

27

打架斗殴、威胁甲方管理人员的。

3000~5000

28

违反业主方生产场所相关禁行、安全规定的。

1000~3000

29

违反业主方制定的门岗、治安、保卫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

500~3000

30

私自操作甲方生产设施、设备,故意损坏设施设备。

1000~3000

31

进入易燃易爆区域抽烟、未经许可私自携带火种、违规动火。

3000~10000

32

未经批准解除安全联锁。

3000~10000

五、环保管理

33

污水、废气、噪音、粉尘等未按要求排放或排放超过标准的,控制措施不力的。

1000~3000

34

油漆、清洗剂等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进行存储、废弃处理。

1000~3000

、事故管理

35

发生事故后故意瞒报,影响救援的;

3000~2万

36

发生事故后,不在规定时间向发包方报告的;

3000~5000

37

发生事故后,故意不按真实情况报告的;

3000~5000

38

事故发生后,应由施工方组织调查而不组织调查的;

3000~5000

39

事故发生后,不按照"四不放过"进行调查处理的;

3000~5000

40

发包方组织事故调查时,承包方故意不配合调查的;

3000~5000

41

轻微伤以上事故;或造成 1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3000~1万

42

轻伤二级事故;或造成 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5000~2万

43

轻伤一级事故;或造成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1万~3万

44

重伤二级事故;或造成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10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2万~5万

45

重伤一级事故;或造成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火灾事故;或造成 2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其它事故。

5万~10万

46

工亡事故

5万~20万元

47

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1000~3000

48

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3000~6000

49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6000~2万

50

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5万~20万元

说明:事故级别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CPIC《事故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判定。事故给建设单位或第三方人员、财产造成损失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另计赔偿额。

4. 比选规则

4.1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力和对比选文件维保服务要求的理解,结合市场行情自主报价,报价内容要求体现出单价、数量及总价( 见附件二);

附件二:投标报价模板

报价函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关于《大渡口、长寿厂区冷却塔循环水水质2022年度水质维保服务》的比选文件我方已收悉。根据贵公司比选公告中明确的维保范围、维保期限、特殊要求、质量、报价要求、支付方式等内容,我公司现以项目总价(含增值税税率为 %)作为本项目报价,具体报价明细如下表。

序号

厂区

设备属地

冷却塔维保台数(台)

维保费用(元)

维保总价(元)

1

总部

公用运维部

2

2

热固事业部(F02、03、05线)

6

3

热塑事业部(F06线)

4

1

长寿

塑事业部(F08A、B线,特纤H01、H03线)

6

2

风电事业部(F10、F11线,特纤H02、H04线)

23

承诺:我方将严格服从贵公司的各项管理要求,保证服务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价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4.3投标报价货币为人民币(RMB),以项目总承包价形式进行报价(含增值税价,并注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报价应包含人工费用、安全措施费用、劳保费用、运维工器具及辅材费用、所有维保人员保险费、管理费用、疫情防控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

5. 比选评分标准和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比,包括投标报价、评分大纲、运维组织机构、运维方案及履约能力、单位实力业绩及信誉等一起纳入综合评分范围。

序号

名称

评分依据

分值

1

投标报价

(70分)

以符合比选文件要求,所有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按报价税前价)为比选基准价。等于和低于平均报价的得满分,按照每高1%扣1分进行扣分。

70

2

维保单位履约能力情况(10分)

在满足资质审查要求中冷却塔循环水质维保业绩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业绩加0.5分,最高3分。

3

具有完备的运维制度、工具、仪器和相关循环水系统维保专业人员的,得3分;较完备的,得2分;不完备的,得1分;没有的,得0分。

3

项目维保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履约能力情况,根据履约承诺具体内容进行横向排名,第一名得4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以后排名不得分。

4

3

运维能力(20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工厂实际运行情况对循环水系统日常维护实施方案编制的完整性、可行性、先进性进行综合横向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后面排名不得分。

5

运行期间每周的水质检测数据的真实及准确性,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报告得5分,不能提供得0分。

5

运维单位现场管理合理性,运维工作计划接受招标人生产运行安排,接受及执行招标单位各项管理规定等能力,是否接受安全环保协议相关考核内容,进行综合横向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后面排名不得分。

5

日常维护响应速度、招标人公司相关施工安全管理的承诺,进行综合横向排名,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第四名及后面排名不得分。

5

6.比选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 1213日至202112 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报名参加比选(节假日不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12 201700分;递交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办公楼三楼)311室。

7.2比选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大渡口本部。

7.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比选单位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picfiber.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比选 人: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B区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 系 电 话:***-******** 139*****450

技术负责人:雷老师 139*****81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循环水 冷却塔 维保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