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赤峰车务段2021年四合永、奈曼及奈曼镍铬站装卸业务外包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CGS2021-0871
沈阳局赤峰车务段2021年四合永、奈曼及奈曼镍铬站装卸业务外包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ZTSYJCGS2021-0871
沈阳局赤峰车务段2021年四合永、奈曼及奈曼镍铬站装卸业务外包三次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1-0871)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赤峰车务段2021年四合永、奈曼及奈曼镍铬站装卸业务外包三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投标人要根据赤峰车务段管内的四合永、奈曼及奈曼镍铬站货场的到、发量,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沈阳局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作业程序和作业标准,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作业质量。
2.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装卸安全、技术、业务等管理制度。
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管理、治安、防火、防盗等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和违反货场规定的活动,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4.投标人必须保证24小时作业,保证装卸作业效率和质量。接受铁路运输装卸作业的集中调配,满足甲方装卸作业组织和安全生产需要。遵守各项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和要求。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或向货主索要其他好处费用。
6.投标人应在指定的作业区域内按铁路作业标准进行作业,并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一切伤亡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接受抢险、救灾、救援、应急装卸车等临时、特殊任务的安排以及此类任务的应急演练。
7.投标人应负责组织本企业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并确保作业人员经考核后符合铁路装卸岗位要求,并由本单位对合格人员下发上岗证。属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下发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
8.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与承包装卸业务相适应的管理及装卸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须持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等部门颁发相应的操作证上岗,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9.投标人使用的装卸机械及工索具应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特种设备须经省、市级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注册、登记,检验检测合格。
10.投标人应当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用工,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社会保险机构的有关规定为装卸人员办理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及时缴纳有关费用。改善必要的装卸作业设施及装卸人员生活条件。
11.投标人应当全面负责本企业装卸人员的劳动关系管理工作,雇佣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周岁,保证人员身体条件、业务能力可确保满足装卸承揽作业的要求,并承担装卸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病、伤、残、亡情形时的医疗、生活补助、抚恤及善后等相关费用和责任。
12.投标人要遵守铁路安全路风管理有关规章制度,服从铁路运输生产的统一指挥。
13.投标人应自觉遵守铁路部门的人身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其规定,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4.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动、破坏铁路和客户设施、设备,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15.由于投标人责任,发生行车、货运、机械、人身伤害等各种责任事故或责任服务投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直到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中标后签订《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合同》前确保给职工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壹佰万元。
16.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作业时,应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识, 并按相关规定佩戴防护用具。
17.投标人在招标方的场地内因使用生活、办公设施及输送机等生产设备所产生的电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投标人须对上述条款逐一响应,并作出承诺。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承揽商。
2.供应商开具发票税率小于等于6%(国家政策对税率若有调整,以国家调整后税率为准)。
3.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维修(服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未被中国国铁集团暂停接受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8:00时起至2021年12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谈判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3:267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4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定于2021年12月24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7.1采购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赤峰车务段
技术咨询人:王洪涛
联系电话:0364-2251、135*****894
7.4项目经理:吴经理
邮 箱:********35@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1年12月13日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3 | 奈曼镍铬站镍矿人力刨冻(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吨 | 200000 | 1.10 | 6 | ||
2 | A03 | 奈曼镍铬站镍矿装卸车清底、平顶(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车 | 10000 | 69.99 | 6 | ||
3 | A03 | 奈曼镍铬站砂等散堆装货物清底、平顶(含整理车辆及附属作业) | 车 | 8000 | 52.40 | 6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交货时间:每批货物装卸作业结束;交货地点:四合永、奈曼、奈曼镍铬站货场所在地
交货条件及状态:满足《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及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对货物及车辆完好状态的质量要求
招标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