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商贸类学测能力提升系统建设项目

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商贸类学测能力提升系统建设项目

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商贸类学测能力提升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350600]ZZXH[TP]*******作者: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发布时间:2021-12-13 19:29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

乙方:福建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XH[TP]*******的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商贸类学测能力提升系统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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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 A033412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定制开发1(项)228000228000 国内V3.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贰万捌仟元整元(¥22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7)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高新东路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

4.3交付条件: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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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95 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中标价款全额发票,采购方支付中标价款的95%
2 5 中标价款的5%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壹年后无息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三年.。

10、违约责任

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由于乙方原因,乙方未能按合同时间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延迟三天以上视为违约,每延迟交货一天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建省漳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乙方: 福建艺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57号住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云谷工业区云谷建材城29栋C29-1
单位负责人: 李金德单位负责人: 管磊
委托代理人: 苏娴委托代理人:管磊
联系方法: 158*****266
联系方法: 157*****068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圣湖支行
账号: 账号: ****************

签订地点: 福建省漳州财贸学校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系统建设 提升 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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