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监视居住用房室外配电招标公告
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监视居住用房室外配电招标公告
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监视居住用房室外配电
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监视居住用房室外配电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监视居住用房室外配电项目,已由宁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2】7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办案技术用房、监视居住用房室外配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银川市西夏区大连路以北、丽子园街以西、规划路以东,总建筑面积4990平方米,建筑物为框架结构,普通装修。
招标范围:宁夏自治区检察院办案技术用房、监视居住用房室外配电(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由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供货及安装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企业进宁施工须注册分公司并办理进宁备案注册登记。
4.报名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4月25日至2014年5月7日 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生产厂家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在本单位注册的建造师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的扫描件(注:报名时填写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人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4.2 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14年4月26日至2014年5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5月16日上午09:00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五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使用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黄荣华 联系电话:****-*******
代建单位:宁夏巨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亚红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行健国际招标(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8号瑞银财富中心A座六楼
联系人:王 瀛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txjnxzb@126.com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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