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潘村围挡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潘村围挡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潘村围挡安装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洛龙政采竞磋-2021-207 | |||||||||||
2、项目名称: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关于潘村围挡安装工程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2,137,207.57元 | |||||||||||
最高限价:*******.57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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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工程概况:项目位于洛龙区太康办街道潘村,工程内容包括:挖基坑土方、做独立基础、埋镀锌圆钢管柱、安装镀锌钢支撑、彩钢板等。 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工期:10日历天 5.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5.6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5.7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5.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 |||||||||||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创新、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企业电子章,显示查询日期为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至 2021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 |||||||||||
3.方式: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lyggzyjy.ly.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1年12月24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洛阳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或公告页面。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关圣街3号 | |||||||||||
联系人:李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万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宝龙广场三期C3#-2421室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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