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车辆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执法办案车辆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11-00383
项目名称:执法办案车辆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计2个包组,允许兼投不得兼中,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一、
项目概述 采购执法车辆小客2辆、皮卡1辆
二、
技术需求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采购皮卡)
(一)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 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单位 | 数量 |
1. | 皮卡 | 否 | 否 | 是 | 辆 | 1 |
(二)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1. | 皮卡参数 | ★1.长*宽*高(mm):5665*1883*1882 ★2.轴距(mm):≥3470 ★3.排量(ml):≥1967 ★4.变速箱:8速自动 ★5.发动机2.0T 190马力 L4 ★6.最大功率(kw):≥120 ★7.最大扭矩(N·m):400 ★8.安全配置:ABS+EBD+ESP ★9.驱动形式:前置四驱 ★10.倒车雷达、影像 ★11.前盲区可视 ★12安全气囊:前排双气囊 ★13行车制动:四轮盘刹 ★14停车制动:电子手刹 ★15车身结构:皮卡 ★16车门:四个 ★17座位:5座 ★18燃油类型:柴油 ★19环保标准;国VI ★20轮胎规格:前后245/70 R17 ★21遥控钥匙 ★22自动空调 ★23.主驾驶6向电动调节 ★24.电动防炫目后视镜 ★25.电动天窗 ★26.外观颜色:白色或者黑色 | 是 |
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采购小型客车)
(一)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 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单位 | 数量 |
1. | 小型客车 | 否 | 否 | 是 | 辆 | 2 |
(二)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三、
商务需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说明和要求 |
1. | ★交货/交付时间: | 3个月 |
2. | ★交货/交付地点: |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21号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转账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
4. | ★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
★验收程序: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验收报告: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组织验收主体: |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质量保证期: | ( 1 )年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 ( 1 )年 |
7. | ★热线支持: | 400免费电话 |
★现场支持: | (1)小时内响应;( 2)小时内到达 |
8. | 售后服务网络: | 无 |
9.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 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
10.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 | 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
11.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 无 |
12.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60,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计2个包组,允许兼投不得兼中,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一、
项目概述 采购执法车辆小客2辆、皮卡1辆
二、
技术需求 包组编号:001包组名称:(采购皮卡)
(一)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 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单位 | 数量 |
1. | 皮卡 | 否 | 否 | 是 | 辆 | 1 |
(二)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 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供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1. | 皮卡参数 | ★1.长*宽*高(mm):5665*1883*1882 ★2.轴距(mm):≥3470 ★3.排量(ml):≥1967 ★4.变速箱:8速自动 ★5.发动机2.0T 190马力 L4 ★6.最大功率(kw):≥120 ★7.最大扭矩(N·m):400 ★8.安全配置:ABS+EBD+ESP ★9.驱动形式:前置四驱 ★10.倒车雷达、影像 ★11.前盲区可视 ★12安全气囊:前排双气囊 ★13行车制动:四轮盘刹 ★14停车制动:电子手刹 ★15车身结构:皮卡 ★16车门:四个 ★17座位:5座 ★18燃油类型:柴油 ★19环保标准;国VI ★20轮胎规格:前后245/70 R17 ★21遥控钥匙 ★22自动空调 ★23.主驾驶6向电动调节 ★24.电动防炫目后视镜 ★25.电动天窗 ★26.外观颜色:白色或者黑色 | 是 |
包组编号:002包组名称:(采购小型客车)
(一)采购产品一览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为经过审批采购的进口产品 | 是否是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单位 | 数量 |
1. | 小型客车 | 否 | 否 | 是 | 辆 | 2 |
(二)产品清单及技术要求
三、
商务需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说明和要求 |
1. | ★交货/交付时间: | 3个月 |
2. | ★交货/交付地点: |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21号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 | 转账 |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
4. | ★验收标准: | 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标准、规范等不一致的,以要求高(严格)的为准。 |
★验收程序: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验收报告: |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
★组织验收主体: |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5. | ★质量保证期: | ( 1 )年 |
6. | ★保修期内上门免费服务,终身维修,提供配件: | ( 1 )年 |
7. | ★热线支持: | 400免费电话 |
★现场支持: | (1)小时内响应;( 2)小时内到达 |
8. | 售后服务网络: | 无 |
9. |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 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
10. |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 | 应符合国家、地方及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
11. |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 | 无 |
12. |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 无 |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7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苏家屯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B区2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苏家屯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B区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根据本单位(个人)实际情况,进入CA平台自主选择CA认证机构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已经办理过省内CA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如该发证机构已接入政府采购网,可联系发证机构升级CA证书,无需重新办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2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苏家屯区丁香街190号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沈阳市苏家屯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