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文化展室、廉政展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地方税务局文化展室、廉政展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地方税务局文化展室、廉政展室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LXZFCG********6
采购人名称:滦县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滦县新城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地方税务局(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滦县地方税务局文化展室、廉政展室装修工程。
施工地点:滦县境内,详情向采购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见现场勘察要求。
期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完成。
现场勘察:各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勘查,具体事宜由各投标人自行同采购单位联系(联系人:董先生,联系电话:*******)。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次工程由中标供应商包工包料,竞标报价包括竞标工程中所需的原材料及相关材料的价格、施工费、运输费、废墟清理、税金等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施工能力,包括具有维修服务能力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投标人资格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前予以确认,即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前持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与填写好的两份“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在左下角“申报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一起到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供应商资格预审表”索取办法:登陆“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唐山市→滦县→资料库”下载),合格后由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签署意见(各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审核资质有关程序请咨询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人民路59号)。
投标人向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银行开户许可证;
(7)其它相关有效资质证明。
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4月26日--2014年4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标书时须持经滦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后的“供应商资格预审表”原件购买标书)。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5月5日8:30-9:30。
开标时间:2014年5月5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评标价法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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