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重发)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
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力洋镇西仓董村,建设规模:面积约200M2。招标测算价约为16万元。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1.3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天井顶棚等项目。
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4月28日 9:00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必须在县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
2.3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
2.4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三、开标时间和地点
3.1 开标时间:2014年5月5日14:30时。
3.2 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
2、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
4、银行帐号:****************597
5、保证金金额:叁仟元。
6、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4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
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
联系电话:138*****630
联 系 人:董宜乌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聪燕

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招标编号:NBGJ-2014-XZ045招标文件 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盖章)代理机构: 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时间:二O一四年四月 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总则72.招标文件73.投标文件84.投标95.开标96.评标107.授予合同11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3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13第二节 简明协议书13第三节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17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0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1 第一章招标公告(重发)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1.2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力洋镇西仓董村,建设规模:面积约200M2。招标测算价约为16万元。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安全要求合格。1.3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天井顶棚等项目。1.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4月28日 9: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注册地必须在县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2.3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4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三、开标时间和地点3.1 开标时间:2014年5月5日14:30时。3.2 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镇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招标公告网页下方下载。六、投标保证金: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2、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4、银行帐号:****************5975、保证金金额:叁仟元。6、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4日16:30时前实际到帐。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办公地址:宁海县力洋镇 联系电话:138*****630联 系 人:董宜乌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电话:****-********联系人:周聪燕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招标人名称: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地址:宁海县力洋镇联系电话:138*****630联 系 人:董宜乌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宁海县兴工三路69号二楼联系人:周聪燕电话/传真:****-********2项目名称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3建设地点位于宁海县力洋镇西仓董村4资金来源自筹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6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天井顶棚等项目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8报价要求总价下浮6.000%~10.000% (含本数,保留三位小数)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0安全要求合格11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60日历天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3合同价格可调价格合同1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企业资质:投标人注册地必须在县内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 二 级及以上资格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www.nbjs.gov.cn)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www.cin.gov.cn)、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1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6踏勘现场不组织17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提交人民币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5月4日16 时30分前实际到帐帐户名称: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宁海县支行银行帐号:****************59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19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30天内20履约保证金壹万伍仟元21重要程序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5月5 日14 时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文件递交人:由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2014 年 5月5 日14 时30分。22开标地点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3工程报价方式申报结算下浮率24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2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一 份,副本 肆 份26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27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①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②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的标识字样。③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必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28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以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9评标办法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30推荐中标候选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一名。31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32中标承诺必须与投标文件承诺的相一致33奖罚承诺无34承担风险明确合同期内自愿承担风险35其他内容1、在工程开工后直至竣工,工地现场发生的现场障碍清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均由承包人承担。2、承包人负责做好施工场地周围涉及地下管线和环境以及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若发生损伤或损坏,承包人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3、实际施工时,无论工程量增减多少,承包人均应无条件服从,并不得因此提出额外索赔。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书的同时,应向招标代理人提交200元的资料费。5、投标报价保留三位小数。6、根据“宁党办[2010]43号”文件《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要求,禁止本村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参与投标。 1.总则1.1项目概况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人、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1.6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2.2.1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或/和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2.2.2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nhztb.gov.cn)上答复。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组成3.1.1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3.1.1.1投标函3.1.1.2诚信经营承诺书3.1.1.3投标人廉政承诺书;3.1.1.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由招标代理人出具的收据)3.1.1.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1.1.6授权委托书3.1.1.7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等组成3.1.1.8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3.1.1.9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能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评审标准的下列资料复印件(证书复印件须包括有关变更、延期等内容):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B、企业资质证书(副本);C、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和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D、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E、人工工资支付担保证明(由县质安站出具的)。3.2投标报价(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价格表现。(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报价要求的有效范围内。3.3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途退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未中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退还。3.4投标文件编制3.4.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4.2投标文件份数、具体装订要求、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并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投标4.1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4.1.2 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法人单位公章。4.2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资格评审结束后退回。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5.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投标代表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视为无效。5.2开标提示5.2.1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5.3开标程序开标会议在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管办等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并介绍工程概况; (2)介绍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的密封情况;(5) 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表的签到顺序为准,①密封情况的检查;②开标顺序:身份核对→开标→资格审查、商务标评审→确定B值→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公布。(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评标6.1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宁海县建设工程评标、定标有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并按规定实行回避。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共 5 人。6.2初步评审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视为废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负责:(1)以弄虚作假方式参加投标;(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装订、密封的;(3)实质上影响了工程的范围、质量、安全、工期和实施;(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的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5)总报价高于或低于报价上、下限的;(6)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效标书的;(7)投标人递交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8)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9)其他实质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6.3详细评审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投标价法进行。(1)有效报价:投标报价在总价下浮6.000%~10.000%(含本数)范围内为有效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2)确定平均值A:在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一家最高报价和去掉一家最低报价后计算报价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为三家时按三家计算报价算术平均,确定平均值A。当有效报价不足三家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按宁政发[2003]50号文件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3)确定浮动率B:浮动率B在 1%、 0.5%、0%、-0.5%、-1% 五个数中由招标人推荐代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当众随机抽取(“ ” 表示上浮,“-”表示下浮 )。当有效报价为一家时或所有有效报价均相同时,可不进行确定下浮率B的抽取程序(4)确定评标价C :评标价C=平均值A 浮动率B。(例:平均下浮值A:9.000%,抽取的浮动率B:-1%,评标下浮率C:10.000%)。投标文件的评审过程及结果保留四位小数,第五位四舍五入。(5)确定中标候选人:①有效报价范围以高于(即下浮多者)评标价C且最接近者为中标候选单位。②有效报价范围内当投标报价均低于或等于评标价C,以下浮多者为中标候选单位。③有效报价范围内当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最接近评标价C且有效报价相同时,则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单位。7.授予合同7.1定标方式(1)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2)一般情况下,合同标价即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招标人有必要调整部分价格时,中标候选人应予以积极商谈。(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保留拒绝接受任何宣布招标或程序无效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7.2中标通知书(1)中标通知书将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发出。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30个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2)中标通知书将标明按招标合同实施、完成和移交本工程的合同价格,以及工期、质量和有关合同正式商订、签约的日期、地点、代表人等相关事项。7.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开具金额为壹万伍仟元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应保持有效期到业主签发的最终验收证书后28个日历天为止。7.4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发通知,不供查阅,不作解释,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2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通用条款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二节 简明协议书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工程承包协议发包人: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宁海县招标投标有关规定及 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决定将该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工程名称: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二、工程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天井顶棚等项目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四、合同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整。五、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14年月 日(以开工报告为准)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若实际开工日期由于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滞后,则以甲方正式批准的实际开工之日为准。非甲方原因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每日1000元累计支付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按天计算),其极限为履约保证金总额。六、质量与验收:工程质量标准: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乙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所有工程项目由甲方委托专业人员验收,竣工验收必须一次性验收合格。达不到以上要求应按合同价的1.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因不合格而采用的补救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按合同价罚5%,无法补救的,由乙方负责全部返工,并加罚合同价的10%。七、安全生产:工程安全要求:合格。本工程因属包工包料工程,必须安全生产,若有安全事故,和(或)造成的工料损失与其他任何损失,概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八、乙方项目负责人:九、付款办法:本工程采用全额垫资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决算审核及上级部门拨款到位后,除留质量保修金外,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十、竣工结算办法:1、本工程申报结算总造价下浮率。2、结算价确定办法: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按实结算,按《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及相关补充定额。取费标准按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前80%月份平均信息价计算,并按中标下浮率结算,特殊材料按业主签证单结算,只计取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不下浮。3、本工程业主仅提供平面图,中标单位在实际施工时应做好隐检资料,以便结算。天井采光顶棚施工有一定难度,应与设计单位联系确认具体施工方案,以确保工程质量。十二、材料采购:本工程承包范围所用的一般材料原则上由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材料必须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准用证、复试报告。在材料到货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于原认可样品质量规格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可以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事后发生材料设备不符合原认可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则相应顺延。甲方保留对本工程全部进场材料的检验认可权。十三、竣工验收1.当本工程满足以下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要求验收工程:①本工程已按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完成;②圆满地通过了各单项工程的检查和验收;③有经审核后完整的竣工资料。2.本工程竣工经乙方初步验收合格后,应向甲方及时提出书面申请验收报告,待甲方组织验收通过后,方能作为最终验收合格。十四、质量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金为经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的5%。质量保修期为5年,进入保修期后,如未发生保修责任事件,每年按比例退回保修金;如发生保修事件,退回保修金时间顺延一年,直至保修期满。保修期内保修金不计息。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承包人的工程保修内容以本工程的发包内容为准。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时,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十五、其他规定:1.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开工报告。若乙方未按此规定执行,甲方可以推迟付款时间。2.乙方未按上报给甲方的工程进度报表施工,又不向甲方及时汇报和作出合理解释,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元(合同价的5%),甲方可从应向中标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书面调整工程进度,但施工总工期不得超过投标工期。3.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必须及时提交相应施工资料,施工资料应按系统、规范、有序的原则和立卷归档的基本要求装订,经甲方审核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施工资料作为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必要条件之一。4.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进行发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中止承包合同。发包人可视情况没收部分或全部工程履约保证金:未履行质量、安全承诺的、由于施工单位延误合同工期的。6.争议解决:有关在履行合同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8.本协议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副本肆份;正本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送宁海县力洋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备案,副本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节 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工程项目廉政合同如下:工程项目廉政合同项目名称: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项目承包、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询价、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和市场经营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本项目发包承包双方签订的 (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测设计合同、采购合同、代理合同等)合同,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者外),双方人员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就工程费用、材料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情节严重的,有向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的负责人和从事该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及其他消费活动;不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为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本人或亲属旅游、出国(境)等提供方便。(四)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乙方承包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不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和服务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二)不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对方支付的费用。(三)不以任何理由宴请甲方工作人员或安排其他消费活动。(四)不为甲方和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装修住房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符合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规定的,进行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三)乙方如将部分辅助项目分包的,乙方有责任向分包单位交待本合同的具体内容,并严格执行本合同之规定,分包单位如有违反上述责任行为的,乙方将承担连带责任。第五条双方约定:在自觉履行合同的同时,由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负责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本合同作为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七条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甲方监督单位: (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 (项目名称)投 标 文 件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 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1.遵照宁海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我方己仔细研究了《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以总价下浮%的投标报价,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安全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 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4)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5. (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盖章)地址: 电话: 传真: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二)投标人廉政承诺书为加强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1.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围标、串标、抬标,控制投标价格。2.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3.不向招标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4.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现场工作纪律,不私下接触评标专家、不干扰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5.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6、根据中共宁海县委办公室、宁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宁党办[2010]43号)文件精神,本企业(或本人)庄重承诺:(1)、不为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代理参与招投标;(2)、若取得该项目承包资格,不将其转包或分包给列入禁止范围的村干部及其特定关系人。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本次投标项目名称:力洋镇盖仓(西仓董自然村)老年文化园附属工程 日期:年月日 (三)诚信经营承诺书(格式)宁海县力洋镇盖仓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为了配合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 ,现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公司郑重承诺:1、参加本工程投标所提供的各类证件(包括身份证)及其他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2、我公司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无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否则愿被取消中标资格。3、如我公司中标,保证本工程拟任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到岗管理和施工。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未按约定到岗管理和施工,除按约定进行违约处理外,并愿接受由有关部门作出的各类处理。4、在本工程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决不进行商业贿赂,并按规定签定廉政合同,否则愿承担相应责任。特此承诺。 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日期: 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 月 日四、投标保证金复印件(招标代理人出具的收据) 五、项目管理机构(一)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名称:姓 名性 别年 龄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职 务(职称)从事项目负责年限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证书及编号主要工作经历开竣工日期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六、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项目名称: 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功率KW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七、资格审查资料证明资料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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