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道东段片(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4】041号)招标公告
本项目启用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编制投标文件、网上投标、二代身份证投标签到、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功能,投标企业在系统建立商品信息库、上传电子投标相关文件进行网上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对本项目进行网上编制投标文件、网上投标,并在开标时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步使用,具有同等效果。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惠州市园林管理局(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的委托,就惠州大道东段片(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4】041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编号:惠公易采【2014】041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大道东段片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26340.40元
二、本项目投标人网上报名要求
(一)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将会自动受到投标邀请。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企业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
5. 投标人若为惠州市外企业的必须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年度信息登记;
6.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
其它招标资格条件:
(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时间、报名方式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网上报名时间:自2014年04月28日至2014年05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供应商使用IE8以上版本的浏览器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点击“网上交易服务大厅”,点击“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交易服务窗口,查阅《办事指南》栏目的“操作指引”了解申领数字证书(广东CA)、网上招投标的操作要求。
(2)供应商在《登录&注册》栏目点击“注册”立即成为临时会员。数字证书(广东CA)办理咨询电话:****-*******。供应商办理完成审核手续成为正式会员进行网上招标投标活动,参加该项目投标。
(3)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的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投标保证金回执单、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提交投标报价、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提交参加开标的随同人员。
(4)开标当日,法定代表人或交易员(被授权人)必须带上自己广东数字证书、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进行网上投标签到,缺少其中一样系统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提出质疑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提出质疑。
五、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时间、地点:
(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00元,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转帐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
(三)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huizhou.gov.cn/)登录系统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系统自动核对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交纳时间以及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若发现上述情况均满足,但是系统仍视为无效,请自行检查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帐户与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户是否一致,若不一致请及时在网上修改企业基本帐户并上传开户银行的依据文件,并再重新汇入投标保证金,系统将在采购活动结束按“原路返回”方式退回投标保证金。
(五)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有效,请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三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成功缴纳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达我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六)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2014年04月28日08时30分至2014年05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以系统确认为准,请适当提前交纳并登陆系统自行核查保证金交纳是否有效。
六、网上提交报价及投标文件时间、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网上提交报价及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04月28日08时30分至2014年05月16日(北京时间,下同)。
(二)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05月21日09时00分至201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三)开标时间:2014年05月21日09时30分。
(四)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
七、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惠州市园林管理局(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
联 系 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二)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单位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惠州市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电话:*******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采购项目内容一、供应商资格: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3.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4.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6.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7.投标人若为惠州市外企业的必须在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进行年度信息登记。二、投标总体要求(1)投标人在响应建议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的,将导致评审专家委员会拒绝其投标。(2)在“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建议的指标,特别是打“★”号的部分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如果投标人所投标服务与具体技术指标存在负偏离,且评审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服务造成重大影响的,评审小组在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拒绝其投标。三、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序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惠州大道东段片绿化养护公共绿地101092平方米、行道树6198株。项1.0926340.40 926340.40选择序号特征编码特征名称通用指标是否关键指标特征分类1hzddd01-001★养护质量控制标准 本项目要求严格按照《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和《惠州市惠城中心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养护管理。中标人在养护管理过程中如果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招标人要求停工和返工以及补齐相应人员时,中标人必须立即执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养护期不予顺延。 ★不可偏离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2hzddd01-002▲养护车辆、作业工具、设备设施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自有的养护车辆、作业工具、设备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重型或中型专项作业车(高空作业车) 2、重型或中型专项作业车(洒水车) 3、轻型自卸或轻型普通货车 4、其它园林管养设备 上述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并提供有效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和车辆图片,并提供原件备查 。 ▲可以偏离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3hzddd01-003▲养护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投标人应配备养护管理班子人员要求: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要求为园林类工程师以上(含园林类工程师)职称;初级以上(含初级)园林绿化类(含养护、绿化、花卉、草坪)技术工人2人。 上述人员须提供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工人需提供由省建设部门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可以偏离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4hzddd01-004★养护管理期限 预计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具体以完成本项目招投标所有相关程序后计算)。 ★不可偏离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5hzddd01-005★绿化面积和行道树数量 公共绿地101092平方米、行道树6198株。 ★不可偏离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四、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项目实施地点:惠州大道东段片[惠城区(大湖溪立交)至惠阳交界处]。2、项目承包方式:中标人为所中标片区的养护管理单位。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3、报价要求:投标人均须对其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且各投标人所报标段管养费用投标总价均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中标段的管养费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范围、内容及要求、养护期限、养护质量控制标准等进行综合报价,报价范围包括:包括但不仅限于管理监督费(行政及工程技术人员工资、奖金、劳保福利、行政费用)、生产养护费等(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保险、农药、肥料、水费、工具费、苗木补植费、材料费、机械费、油费、园林设施维护费)、企业应缴各种税、费和应得利润、应急及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中标人中标后的其所报标段报价为一次性不变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作调整。 4、养护管理期限:预计从2014年5月1日至2015年2月28日止(具体以完成本项目招投标所有相关程序后计算)。 5、本项目养护管理费计算及结算方式:养护管理费按中标价逐月按实结算,采购人根据每月综合检查验收结果作为养护经费发放或扣除的依据计算养护管理经费,评分得分≥95分以上,不扣管理费;90≤月评分得分95分之间,按[(100-月评分得分)×100元/分]扣减管理费;85≤月评分得分90分之间,按[(100-月评分得分)×300元/分]扣减管理费;月评分得分低于85分,按[(100-月评分得分)×500元/分]扣减管理费。 6、在合同期内,在本标段范围内或邻近如有新增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等需发包养护管理的,依据相关规定按中标单价直接发包给中标单位进行管理(如增加项目的内容中该标段无中标单价的,则按本次招标本标段中标价的下浮率计算),养护期至2015年2月28日, 但需与采购人签订养护管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7、付款方式:按中标价计算出每月的养护管理费用,每月按招标人现场检查中标人是否按《惠州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规定完成养护的内容及有无达到质量标准,若全部完成并达到质量标准,则按《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检查验收表》的评分,在财政资金到位情况下,每月养护管理经费在下一个月20日前送市财政局审核,资金拨付金额和时间以市财政局核拨为准。如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现场检查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直到符合质量要求才予以支付养护管理费用。招标人根据《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月检查验收表》对中标人完成养护的内容及质量进行评分,并按每月检查验收的扣分情况扣取养护管理费用,所扣养护管理费用不再返还。 8、检查验收及奖惩办法:按《惠州市惠城中心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验收暂行办法》和《惠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养护管理奖惩暂行办法》执行。 9、中标人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 10、中标人必须从合同履约之日起进场养护管理,中标人进场后一个月内完成承包地块内存在人为破坏绿地的整治,并防止新的人为破坏。 11、在养护管理期间因自然灾害、病虫害、人畜、车辆破坏或苗木、绿地卫生(含公共厕所)以及园林设施因人为因素所造成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并由中标人负责按原状或原标准予以恢复。 12、中标人在绿化养护管理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深夜施工、环卫和城管、治安、计划生育等规定,建立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13、中标人应按安全施工的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措施,确保养护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4、遇到特殊情况(台风、暴雨或其它自然灾害),中标人除做好管辖地段的工作外,还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全力以赴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15、中标人应及时处理城管“12319”服务热线、市长专线、市民投诉以及交通事故等有关绿化管理突发情况。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组织力量赶赴现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采购人备案。 16、若政府有重大活动项目安排,中标人需无条件支持和配合。 17、在合同期内,如因市政规划建设需要征用中标人承包的绿化养护管理地段,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批准需迁移的苗木由采购人指定的单位负责迁移,原则上迁移的苗木在中标人养护的标段内种植,种植养护期满后交由中标人日常养护。 18、如中标人未能按采购人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或因工作失误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由中标人承担经济赔偿及相关责任,并且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9、该项目养护费计划以10个月管养时间计算,若中标后实际管养月份不足10个月,则按实际管养时限计算养护费。 20、中标人中标后其养护车辆、作业工具、设备设施(重型或中型专项作业车(高空作业车)、重型或中型专项作业车(洒水车)、轻型自卸或轻型普通货车、其它园林管养设备)必须在招标人所在地使用。若中标人中标后自有的养护车辆未按招标人要求使用,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1、投标人如果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偏离(文字说明或在商务条款响应表中注明)的条款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接受(本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一、说明(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二)名称定义1、“采购人”是指:惠州市园林管理局(惠州市西湖风景区管理局)。2、“采购监管部门”是指:惠州市财政局,若县(区)的采购项目则包含该辖区的财政局)。3、“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是指: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若县(区)的采购项目则包含该辖区的发展和改革局)。4、“涉采监管部门”是指:采购监管部门、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5、“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7、“中标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产生并经采购人确认的投标人。8、“★”号条款: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投标人不可偏离。9、“▲”号条款: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分得分。(三)合格的投标人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四)中标人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五)合格的货物和服务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的产品。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六)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根据有关文件的规定,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此次采购项目不向中标供应商或采购人收取招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1) 投标邀请书2) 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 合同书格式6) 投标文件格式7)外部佐证文件格式8)辅助投标文件格式9)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二)预备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论证若本项目在招标前组织预备招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中心就本项目公开征集意见,各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评分标准有任何问题均可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若交易中心组织相关领域的论证专家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各供应商提出书面形式的意见将作为论证专家的参考。若预备招标公告邀请投标人参加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论证会议,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经交易中心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招标文件论证会议场所。供应商的合理意见经采购人确定后定稿招标文件,开始组织该项目的招标,并发布采购公告。(三)招标文件公示公告招标文件公示公告期间,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招标文件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若潜在供应商提交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质疑函如果是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应当同时出具授权文件并提供法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各采购当事人,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合理的建议经采购人确认之后将会做出采购澄清变更公告。(四)招标文件的澄清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招标采购单位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本项目的答疑会,并将会议的澄清内容以书面的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若有合理的建议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之后将会做出采购变更公告。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修改后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3、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修改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在澄清修改文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给予确认,并将该文件传真回交易中心。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的,将视为已收到和确认该澄清修改文件。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三、投标文件(一)投标文件的语言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二)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三)投标文件编制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涉采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报价1、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2、投标人应按照“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采购项目技术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3、《分项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2) 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价格中;(3) 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其他所有费用。4、每一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无效。(五)投标备选方案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六)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投标承诺函;2)年审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年审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含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盖章确认的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6)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社保资金缴纳发票;7)商务条款偏离表;8)同类业绩一览表;9)技术规格偏离表;10)其它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投标资料(七)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投标人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转账)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2、投标人在网上报名系统成功缴纳保证金后,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将投标保证金转帐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帐号。3、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报名系统无法识别投标缴纳保证金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4、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后,请访问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yjy.huizhou.gov.cn/)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可以自行核对保证金是否有效。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核对投标人缴纳保证金金额、时间以及是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等相关情况。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之前,提前3天到银行缴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即银行到达我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电子交易系统),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6、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7、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8、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同级国库:(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0、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之前,因自身原因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发出弃标函,并在系统内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11、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而未参加投标的,由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处理。(八)投标有效期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起,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不受《投标承诺函》之约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承诺函》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九)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1、投标人应准备唱标文件(即《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1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投标文件副本 ≥7 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WORD、EXCEL软件编写,并以U盘为载体提交),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严重影响评审的,将被评委会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十)投标文件的外部佐证文件若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交外部佐证文件(原件或者样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相关的外部佐证的表格文件: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验证,在投标前投标人填写好《原件验证一览表》并盖章确认(该表参见投标文件格式的6.1原件验证一览表),该表格书面记录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原件、投标文件响应的原件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外部佐证原件的响应情况,以及记录投标人代表的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信息。(十一)关于分公司投标分公司投标的投标人,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二)知识产权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十二)纪律与保密事项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交易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4、获得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的保密文件和资料。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详细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十三)关于供应商诚信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惠州市社会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试行办法》(惠府〔2013〕81号)、《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惠财采购(2013)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企业警示信用信息记录。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的回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起装入密封袋并密封提交,并在信封左上角注明“唱标”字样,信封中间清晰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装入密封袋并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套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2、每一件封套包装上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人在每一件封套包装上按以下顺序标明下表的字样,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格式如下:收件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采购名称: 采购编号:所投项目若有分包(√):包1()包2()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联系人、电话及传真号码在规定的开标时间2014年X月X日上午9:30之前不得启封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是网上递交标书开始时间,下同),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3、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本交易中心开标地点。1、本交易中心将接受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和外部佐证文件:(1)该项目的投标文件(2)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接受原件验证一览表(3)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样品,接受样品验证一览表2、本交易中心将拒绝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迟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4)交易中心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投标。交易中心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责任。(四)投标截止期1、招标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的“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规定的收件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迟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2、招标采购单位于开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五)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的“投标截止期”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五、开标、评标和定标(一)开标1、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以供查验。2、投标人除投标人代表之外,如果还有其它人员参加开标会,请先填写《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登记表》(该表参见投标文件格式的7.5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登记表),开标前,监督代表将会核对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采购单位委托的机构检查并见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未宣读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4、如开标记录表上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必须当场提出。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5、参加开标会是投标人的权利,如果投标人不参加开标,视同其放弃了这项权利,认可唱标结果。6、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备查验证,开标会议上主持人将明确告知投标人,已经递交了原件验证一览表的投标人在指定区域等待评委会验证原件,评委会验证原件之后供应商可以离开指定区域,没有带原件的投标人在对应评审因素的评审将失分。(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1、评标由(招标采购单位)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将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评审结果。2、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检查和商务评议、技术评议、价格评议。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采用综合评分法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供应商。4、评委会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进行采信分析,若采信分析意见不一致,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少数者保留意见,采信意见应当做书面记录,评审专家依据证明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5、评标委员会分阶段进行评标。(1)第一阶段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含★号条款),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进入后续评审,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不进入后续评审,不进行打分;(2)第二阶段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细则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商务及技术、价格进行评议。6、若招标文件有要求原件备查验证,评委会首先验证原件。原件备查验证审核方法: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以佐证投标文件,如同类业绩、养护车辆、人员资格证书、社会保险证明、聘用合同书等资料复印件,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原件审核验证。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评委会提交原件,否则,将有可能影响投标人对应评审因素的评审得分。(三)投标文件的初审1、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投标文件。4、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序号无效投标情形审查依据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审查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的供应商资格、及投标文件格式的2.3关于资格响应的声明函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审查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3投标人的主要成员同时出任其它投标人的重要职位,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成员、监事成员或有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关键岗位审查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文件相关的签署人4投标文件没有有效签署的,如出现无效印章、签字文件审查投标文件格式的2.1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2.2投标承诺函、5.1开标一览表及5.2分项报价明细表5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的审查投标文件格式的5.1开标一览表6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查投标文件格式的2.2投标承诺函。7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和指标审查投标文件格式的3.5.1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项)响应表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审查类似于投标文件盖其它投标人公章的情形9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审查类似于同一机构名称出现了不同版本公章的投标人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审查投标文件格式的7.3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5、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初审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若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的,投标无效。7、评标委员会确定无效投标的投标文件,投标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四)投标文件的澄清1、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被授权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的书面形式作出。2、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投标的评价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六)定标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3、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满如无异议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交易中心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5、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备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者重新招标。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凡发现中标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涉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7)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六、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交易中心提出质疑,逾期质疑无效。2、供应商提交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交易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涉采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交易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交易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同级涉采监管部门提起投诉。七、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备案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备案。八、适用法律1、招标采购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工程类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九、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一)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二)评标步骤1、宣读评审纪律。评审专家进入评标会议室,把通讯工具存入箱子,钥匙交由监督代表掌管,接着评审专家签到,监督代表核对评审专家与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单,监督代表核对无误后,评审主持人应在评审开始前宣读评标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纪律表上签字确认。2、评审专家依法申请回避。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序号评审专家回避情形1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2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3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评审专家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5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6评审委员会中,同一任职单位评审专家超过二名的;7参与招标文件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8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3、推荐评委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委会组长,评委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组长。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履行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4、初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5、提交样证若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评标工作小组向评委会递交相关文件。6、投标的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服务和价格进行评估,最后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7、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1、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的评标报告,按照投标人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2、评委会将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推荐第一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次者可根据需要预设为替补候选人(1名),并由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8、编写评标报告评委会下设的评标工作小组,根据评委会的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起草编写评标报告。对中标候选人的价格出现明显低于或高于同业同期市场平均价的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推荐理由。9、评标标准(1)关于停止使用自主创新产品评审的声明。按照《财政部关于停止执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财库【2011】85号)要求,自2011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2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0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31号)三个文件。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停止有关自主创新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2)本项目的评标标准具体如下:[惠州大道东段片(编号:惠公易采【2014】041号)]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名称评审细则等级对应分数投标文件证明文件1、技术现在20.0分) 1.1、招标养护车辆、作业工具、设备设施1.1.1、设备设施(10分)根据招标养护车辆、作业工具、设备设施要求的响应程度(设备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且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交原件备查(图片除外),未提交原件的材料不予评分。)。(按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养护车辆、作业工具、设备设施要求”。设备充足,满足管养要求:10.0;设备较充足,满足管养要求:6.0;有设备,基本满足管养要求:3.0技术→项目实施方案 1.2、管理技术能力1.2.1、对比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及服务管理水平(10分)管养技术能力强、服务管理方案切实可行、操作性强者为较优,对比所有投标人进行比较和评价。优:10.0;良:7.0;一般:3.0技术→项目实施方案2、财务状况现在5.0分) 2.1、盈利情况2.1.1、盈利金额(3分)评委会根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的会计审计报告表(若投标人提供2013年度则以此为准),按盈利金额高者为较优对比所有投标人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人无提供会计审计报告不得分)。优:3.0;良:2.0;一般:1.0财务状况→会计审计报告 2.2、纳税情况2.2.1、纳税金额(2分)评委会根据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的会计审计报告表(若投标人提供2013年度则以此为准)或者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的纳税审核报告(若投标人提供2013年度则以此为准),按照纳税金额高者为较优对比所有投标人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人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优:2.0;良:1.5;一般:1.0财务状况→会计审计报告或纳税审核报告3、信誉(现在5.0分) 3.1、重合同守信用信誉→重合同守信用3.1.1、重合同守信用情况(5分)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以国家级为较优(同一投标人以单个证书等级较高者为优,单个证书类型不重复得分)优:5.0;良:3.0;一般:1.0信誉→重合同守信用4、业绩(现在10.0分)业绩→同类业绩 4.1、同类业绩4.1.1、中标通知书金额(10分)评委会根据近五年来从事过的园林管养同类业绩的金额对比所有投标人进行比较和评价。(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提交原件备查,无提供这些证明文件不得分。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优:10.0;良:6.0;一般:2.0业绩→同类业绩5、服务(现在30.0分) 5.1、项目负责人5.1.1、项目负责人服务能力(2分)投标人为本项目负责人缴纳最近三个月的社保,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所属于的行业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比所有投标人项目负责人的奖项、职称证明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投标人无提供证明文件不得分。)优:2.0;良:1.0;一般:0.0服务→项目负责人 5.2、拟派驻本项目服务人员配置5.2.1、拟派出服务人员配置(10分)服务人员须提供在投标人本单位近三个月社保缴交凭证以及相应的证书复印件,并提交原件备查,未提交原件的材料不予评分。评委会对本项目安排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技术工人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优。(按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养护管理班子人员要求”。专业技术力量雄厚,经验丰富、人员配备合理,完全响应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10.0;专业技术力量一般,经验较好、人员配备较合理,基本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0;专业技术力量较差,经验一般、人员配备一般,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0服务→拟派出服务人员 5.3、服务机构5.3.1、机构设置情况(7分)投标人在惠州中心城区设置直属服务机构提供便捷服务为较优,在惠州其他县(区)设置直属服务机构提供便捷服务为次之,无服务机构不得分。(无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得分)优:7.0;良:3.0服务→服务机构 5.4、管理规章制度情况5.4.1、企业管理规章制度(5分)投标人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措施、养护作业安全制度等)科学、健全、规范、完善,对比所有投标人提供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5.0;良:3.0;一般:1.0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5.5、应急能力响应5.5.1、应急能力响应情况(6分)评审小组对比所有投标人应急能力、应急响应方案的情况进行比较和评价。优:6.0;良:4.0;一般:2.0服务→应急维护响应情况6、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现在10.0分) 6.1、响应程度6.1.1、技术商务响应程度情况(10分)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对比所有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响应程度,完全响应且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完全响应且优于招标文件:10.0;主要条款全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0;基本响应,有不利于业主的条件:3.0响应程度→商务条款偏离表7、价格分(现在20.0分)(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按评标得分由高至低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每个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价格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服务部分得分,每部分得分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式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十、废标条件与处理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况出现将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符合第1-3条其中之一的废标条件时,将择日重新组织招标,同时将会发布项目失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