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枢纽工程附属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枢纽工程附属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南川金佛山水利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农经[2012]50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以水总[2013] 24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金佛山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48%:16%:16%:20%,招标人为重庆市金佛山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枢纽工程附属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市南川区金佛山水利工程为大(二)型水库,由大坝枢纽工程和灌区工程两部分组成,水库枢纽工程包括拦河大坝、溢洪道、泄洪放空洞(利用导流洞段已基本实施完成)、交通洞、灌溉发电引水建筑物、坝后式电站等。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最大坝高110.3米,正常蓄水位836米,总库容1.01亿立方米,坝后式电站装机容量4400千瓦。灌区工程包括总干渠、南平干渠、南极干渠、沿塘干渠、金南分干渠、汤家沟分干渠、狮溪干渠及水坝塘支渠,两个跌水式电站等。全长130.62公里,总干渠渠首引水流量14.86立方米每秒。目前,枢纽工程主体建筑工程基本完工,已下闸蓄水,灌区工程尚在建设中,总干渠中的马鞍山隧洞已贯通。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1、枢纽工程管理用房。共3栋建筑物,其中1#楼为综合楼,共3层,建筑面积1505.79m2,框架结构;2#楼为宿舍楼,共2层,建筑面积727.96m2,框架结构;3#楼为辅助楼,共1层,建筑面积360.38m2,框架结构。2、鱼类增殖站。增殖站主要由催产孵化及鱼苗培育车间、污水处理设备、室外亲鱼池等建(构)筑物组成。增殖站厂区用地面积为3165.50㎡,场坪高程780.00m,厂区桩号为场0+000.00~场0+238.85。厂区道路围绕厂区车间四周,厂区四周设置围墙,围墙高度2.4m。增殖站厂区主要由催产孵化及鱼苗培育车间、污水处理设备、室外亲鱼池等部分组成。3、景观及绿化。水库靠近坝体一端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坝体景观、管理用房区域、增殖放
流站、景观平台、发电厂、坝体两侧的边坡及大坝下游坝坡等。管理用房区域,管理房除了完善基本的配套设施,如办公、停车、住宿、餐饮等基础设施外,还配套有运动场、休闲区、户外休闲茶座等。场内道路均为 8 米双向双车道,道路路面用沥青混凝土黑化处理。景观平台约 1500 平方米,设有入口形象 LOGO 墙、金佛山赋、停车场、景观瞭望平台、公共卫生间等景观节点。景观平台背侧混凝土桩板挡墙,采用干挂混凝土板以及增设混凝土种植槽等景观手段。坝后厂房顶部做了绿化处理,厂房顶部覆土种植草坪和小花灌木,厂房周围种植了景观树。坝体的景观设计包含了边坡绿化、水库案名等。在大坝下游边坡,在坝体所产生的缝隙撒播草籽和种植常青藤, 水库案名用耐候板修砌种植槽,种植槽覆土种植彩叶灌木,形成“金山湖”案名。在左岸边坡马道外侧修建花池,种植垂吊植物。景观及绿化总平面图中的增殖流放站位置已调整,按增殖流放站新位置计算相应工程量,本图中鱼类增殖站平面布置范围内暂不考虑景观及绿化工程量;左岸取水塔顶棚特色雕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景观设计套图与其他如管理房、鱼类增殖站等分部工程套图不一致的,以其他分部工程套图为准。4、进场公路。县道至坝后式电站厂房的进场道路,四级道路,混凝土路面,宽度4.5m,设计时速20Km/h。道路临河侧护岸工程,为4级水工建筑物。进场道路近溢洪道挑流段,已部分进行土石方开挖,已开挖土石方约5万m3。5、总干渠箱涵段。溢洪道挑流段外侧桩号0+047至0+364.13,其中桩号0+047—0+185段箱涵外侧护坡及设施已全部实施,总干渠至贵州狮溪干渠的过河倒虹吸压力钢管段包含在总干渠箱涵段实施范围内。6、大坝左岸下游边坡治理,是指大坝坝后左岸下游边坡治理,主要包括预应力锚索、锚杆、喷射混凝土、主动防护网及拦渣墙,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可能调整相应建设内容。
2.3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0373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453.715658万元。
2.4招标范围:1、枢纽工程管理房施工(包含土建、电气、给排水等),以及管理房内部装饰工程(不含办公桌椅、空调、床、柜);2、鱼类增殖站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3、景观设计施工图示内容,左岸取水塔顶棚特色雕塑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4、进场公路及临河侧护岸工程,近溢洪道挑流段,已部分进行土石方开挖,已开挖土石方约5万m3;5、桩号0+047至0+364.13段总干渠箱涵段及贵州狮溪干渠进口段倒虹吸(总干渠箱涵平面布置图中桩号虹0+000~0+080.39)段相关建设内容,桩号0+047—0+185段箱涵外侧护坡及设施已全部实施,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6、大坝左岸下游边坡治理,是指大坝坝后左岸下游边坡治理, Z06-Z14公路以上部分建设内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在实施过程中,Z06-Z14公路以下部分建设内容,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应建设内容。7、上述范围内招标人可能额外增加的内容以及招标图(或施工图)图示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
2.5工期要求:工期为18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工程类别、合同金额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金佛山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南川区金安大厦B栋16楼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9、10楼 |
联系人: | 范远辉 | 联系人: | 张明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6@qq.com | |
邮编: | 408400 | 邮编: | 400025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招标
|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